这是朋友昨天推荐给的话题。
起因还是疫情,为与租客和租赁行业的经营者共抗危机,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发起了《致全市业主(房东)的减租倡议书》,其中一项建议给租客减免2月份租金,减半3~4月份租金。
房东该不该给租客免租,一时受到热议;既是倡议,也就意味着有商榷的余地,意味着“法”、“理”之外的“情”因素。于房东而言,不执行也无可厚非,除非租赁合同条款中有明确写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可商谈;于租客而言,被免是幸运,没有也无需介怀。
成年人的世界里,凡事不是应该或者不应该两者择一,有很多情况是planA、B、C三者均可,视情况背景不同而决策。
柒 Day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