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很多姑娘为偶像痴狂过。我也不例外。
买专辑,买周边,他们遭遇流言蜚语我也躲在被子里落泪。
甚至因为他们做了二十年来最冲动,最浪漫,最不顾后果,最异想天开的一个决定。坐长达二十九个小时的火车,踏上一片未知的土地,攥着全部的热爱与冲动,去看一群遥不可及但我真心爱着的人。
朋友说,你疯了。
朋友说,你好酷。
朋友说,你付出的这一切,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值得吗。
我说,对,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他们眼里,所有爱他们的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面目模糊,挥舞荧光棒。他们只记得台下一整片闪耀的灯光,他们甚至永远都不可能看清我的脸。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付出的一切,他们已经偿还了。他们用歌声,用舞台,用通宵达旦的练习,用纯白的少年面目,用他们现在所拥有的,最美好的一切偿付给我了。
我爱他们。他们也对着台下的每个我,说,我爱你们,永远在一起。
我们和他们彼此都清清楚楚地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厌倦这张无可挑剔、让我们魂牵梦萦的脸;而他们也会拿着我们省吃俭用存下的钱,献给一张独一无二的容颜。
这很公平,不是吗。
我们终究会背弃对方。
但这一刻,我们为他们疯狂,他们为我们献唱,这已经是最好的报酬了。
2.
不过现在我想说的,是另一个故事,不是崇拜,而是放弃的故事。
思思决定不再喜欢她的偶像了。思思和我们所有人一样,又和我们所有人不一样。
她喜欢的那个人,曾经是她的学长。
她已经喜欢他十年了。
她曾经偷看他做早操,悄悄跟在他后面进食堂,无数次地绕路为了从他面前经过。而他现在却从她的学长变成了偶像,千万人爱慕,千万人敬仰。他们的距离从素不相识变成了千山万水。
但她还是喜欢他,甚至更加喜欢。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以后能见到他,对他说一声嗨。因为以前暗恋他那么久,却没有对他说过任何一句话。”思思说。
她为了这个梦想,不停地努力,比旁人更加拼命。她高考的分数很漂亮,上了一所大家都知道的名牌大学,在学校里勤奋刻苦,拿奖学金拿到手软。
终于,他要开演唱会了,她去见他了。
他拿着话筒站在追光灯下,头发染成浅金色。那么精致,那么好看,比她喜欢上他的时候还要好看一百倍。
她买了很靠前的票,离他只有几米远。
她张口想喊他的名字,却觉得心里酸涩,喉咙里像堵着一片棉絮。
身边的姑娘大声地叫出了他的名字,撕心裂肺。他好像听到了,转过头对这边笑笑。
姑娘哭了,呜咽声挠心。
“他是我最喜欢的人。”思思对旁边的姑娘说。
“我也是,我要喜欢他一辈子。”姑娘哭着回答思思。
思思有点恍惚,原来她和所有台下的,甚至没到场的,心心念念地喜欢着他的女孩们,没有什么不同。
她们都是那么那么地喜欢他啊。能承诺一生的喜欢。
思思也哭了。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再也不是那个午后在学校操场打球,收到很多情书的校草了。
他是世界的爱人。
她可能永远也没办法走到他面前,对他说一声嗨了。
“因为爱他的人太多,不缺我一个。有这么多人爱他,我就放心了。”思思说话的时候,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桌面不再是那个她爱了十年的少年。
3.
思思准备出国去作交流了,走之前,她把所有的专辑和周边都打包好,寄给我。
“你不是也挺喜欢他的吗,这些东西现在我看了难受,送给你了。”
收到快递的那一天,电视里正在放他参加的综艺节目。他话不多,腼腆,帽子反扣,露出一张柔软如玉的脸。
这个人,真是好看啊。
“这么多专辑,值不少钱呢,真的不要了?”我给思思打电话。
“我不要了,你拿去吧。”思思沉默了片刻,“有时候我特别恶毒,希望他根本不是荧幕前那个样子,而是人品差,耍大牌,绯闻缠身,所有粉丝都不再爱他,都离他而去,就我死心塌地喜欢他,那时候他肯定觉得特感动;但是我有时候又会想,他怎么可能这样呢,他一直都是那个单纯的男孩儿,一直都是我喜欢的样子,是为了打球能不去食堂吃午餐,是再多女孩喜欢他也不会乱来,是吃苦受累都不愿意说自己硬扛着的那个爷们啊,他那么好,那么好,是我喜欢了十年的人啊。”
思思噼里啪啦地说了一通,声音又哽咽了。
“我真后悔,当时没跟他表白,起码让他知道,有个傻姑娘,在他身上没带着各种光环的时候,就喜欢他了。”
我静静地听着思思的话,而电视里,一片噪杂,他对粉丝说,谢谢你们,我爱你们。
4.
思思出国以后,发了论文,在留学生聚会上交到了男朋友。
她给我发了照片,她骑在男生肩上,在阳光下,一双眼睛笑得眯起来。
我说,哇,美得发亮。
她也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妆容得体,肥瘦适宜,笑起来让人心动。
在她曾经无数次读书读到坚持不下去,健身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她都会看他的照片,听他的歌。
她总是告诉自己,我爱的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我有什么资格不努力。
她因为他的存在,度过了数不清的难过的日日夜夜,变成自己想要成为的,离他更近的,优秀的人;他也站在了自己喜欢的舞台上,唱着属于自己的歌,被无数人爱着。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爱上银河,就会想要变成星星。
而爱上这么闪耀的人,总有一天,我也会发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