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性,重新强调了党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并就如何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质量非公党建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提高民营企业党建质效。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要充分认识到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坚持党建引领,积极组建民营企业党组织,不断加强党在民营企业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当向民营企业倾斜发展党员指标,大力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吸收党员员工,持续提高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质效。
强化发展服务,努力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积极推动党建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为民营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围绕民营企业需求,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打造“红色孵化器”、组建“发展服务团”等方式,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党性教育,不断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向心力。要不断加强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党组织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向心力,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