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篇名著。忘记是在哪里看到的推荐,只记得推荐里有一句话:如果在去天堂的路上,只允许带一本书,那么就带《杀死一只知更鸟》。这句话打动了我。
买到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纪念版。封面是桔黄桔红之间的静面底色,黑白两色的字体,书名、作者、译者、出版社以及纪念版三个字,再无其它,很是简洁。翻开第一页,习惯性地浏览了版次:2012年9月第2版,2016年12月第24次印刷。再后面一页是目录,所谓目录,只是写了“第一部”、第二部“以及”第一章、第二章“等字样,并无具体的章节名字。再翻一页,原本的期待应该是数篇前言、序之类,然而,只是一行字:“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然后,我直接撞进了故事里。
开篇,一直到大约全书1/3的地方,其实一直不知道作者想要讲什么。孩童的世界,大人的世界,每一天的琐碎,细密地交织在一起,看起来觉得有些枯燥和乏味。隔岸观火般,看着将近一个世纪以前发生的故事。约摸看到了将近1/2的时候,突然有那么一个瞬间,整个书里的人和场景全都活了过来。小镇的每一幢房屋,每一个街道拐角的地方,每一个花园里的景象,那个小女孩,她的哥哥,她的童年玩伴,她的父亲,她的黑人保姆,她的姑姑,她的各色邻居们,全都活了过来。我感觉自己就是一棵长在小镇路边的树,静静地看着这些人在我身边来来去去。渐渐的,小镇的平静被打破了,我的心也揪得紧起来,恨不得把小树连根拔起,去到路灯下,去到监狱里,去到法庭上。而终于到了最后一页,看完最后一个字,我合上书,不想说话,也不想听人说话,不希望眼睛里再出现任何别的字,我只想,安静地呆一会儿。再过了半个小时,我又突然急切地开始寻找起书评来,好像想找找看,是否有人把我郁结在心中,想说又不能清晰说出的心情,已然贴切地表达出来了。当然,我找到最多的,是故事的情节概括,当时的社会背景,以及同名的电影介绍。但也很是满足了,就像只身在成都,没办法吃一套完整的火锅,但是居然也点到了正宗的串串。
读书之前,没有看任何书评,也没有了解大致的故事梗概,也没有去找当时的社会背景。这本纪念版,凑巧也是那样干干净净的一本书,我也就这样干干净净地读了一个故事。进入故事的节奏,和《了不起的盖茨比》有些相像,和《尘埃落定》也有些相像,于我,都是前半部分不知所云,看到最后,欲罢不能。好几天,这个故事都一直在心中游荡,偶尔,会发一下呆。
今天,再次翻开这本书,再次看到第一行字:“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 兰姆”。心中的滋味,已然完全不同了。再往下看,相信,和第一次读,也会完全不同。再以后,第三次、第四次,应该也会不同吧。
喜欢这样的书,喜欢这样读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慢慢浸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