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本书是在晚上,读完第一章的反应是好有趣好好吃的样子,好饿,但是忍不住继续往下读,留着口水看这个英国女孩子在四川穿乡走巷的为吃开启了她一生中最最美妙的时光(作者言)。
作者付霞.邓洛普,据称自己的中国故乡是成都,研究中国美食二十多年,译者何雨珈,喜爱美食的成都川妹子,都是两个吃货,(把吃饭和做饭都当做人生一件大事的人)所以整本书都沾染着烟火气,生动丰满,而且不乏对社会的思考。所谓,酸甜苦辣,都是人生的营养;烟火人间,全是温情的味道。
前面几章详细的讲解了在成都学习川菜的过程以及在四川生活的各种乐事。付霞是1992年第一次去的中国,在香港落地转道成都,在香港第一次吃皮蛋,看她的描述:
这两瓣皮蛋好像在瞪着我,如同闯入噩梦的魔鬼之眼,幽深黑暗,闪着威胁的光。蛋白不白,是一种脏兮兮、半透明的褐色;蛋黄不黄,是一坨黑色的淤泥,周边一圈绿幽幽的灰色,发了霉似的。整个皮蛋笼罩着一种硫磺色的光晕。仅仅出于礼貌,我夹起一块放在嘴里,那股恶臭立刻让我无比恶心,根本无法下咽。之后,我的筷子上就一直沾着蛋黄上那黑黢黢、黏糊糊的东西,感觉再夹什么都会被污染。我一直偷偷摸摸地在桌布上擦着筷子。
到最后她毫无心理负担的在牛津她妈妈那里把一条绿色的菜虫生吃了,请看:
我上下打量着盘子里那个绿色的小东西,不得不对自己承认,就算再怎么努力,我也不会觉得吃掉它是个多么惊世骇俗的想法。就算我能勉强挤出一丝害怕的表情,那也是非常虚伪的,只不过是想安抚假想中那群同胞观众的情绪,并无任何本质上的厌恶。我必须面对这个事实:我已经不再只是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旅人,在异国他乡为了拉拢和讨好本地人而去硬着头皮吃一些我不愿吃的东西。旅居中国这么多年,我和我的口味已经有了深刻的改变。英国的朋友们也许觉得我看上去没什么两样,觉得我仍是他们中的一员。实际上,我已经跨界,去了“另一边”。........你应该猜得出后事如何。列位看官,我吃了那只菜虫。我承认,我咬了那柔嫩的身躯,我用舌头感受到那小小的奶嘴一样的东西,然后吞了下去。什么也没发生。没有天打雷劈,没有地动山摇,没有愤怒的英国神灵因此降下暴雨洪水。菜虫本身味道寡淡,吃着水汪汪的。我感觉也还好。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于是我又咬了一口,把头也给吃了。接着我平静地继续午饭,挺好吃的。
哈哈,多么的场景和有趣,就算是特别特别杂食的中国人,轻描淡写的吃掉一只肥胖的菜虫,也是需要心理建设的吧,因为对饮食的喜爱,所以国家的文化界限也模糊了。吃,才是交流的第一通道。我们现在很多的词汇,比如孔子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生人,熟人,治国如烹小鲜等等都是从饮食出发。为什么我们喜欢吃呢?估计是因为生活太苦,唯有食物才能慰藉,给我们一点点甜吧。
书中关于食物的描述特别多,看着就饿,但是关于人、关于文化、关于这二十多年中国的变迁也有很多体验。这是很好的一个视角,我们身在局中,而局外人比如扶霞,从她的价值观可能会看的更加清楚我们改革这么多年来的功与过。为什么书名叫《鱼翅与花椒》呢?我的理解是现在人贪得无厌,鱼翅就象征着我们现代人在解决了温饱之后如饕餮一样,残害动物,破坏环境,人类自己也得了重病,比如这次的疫情;而花椒则是自然的象征纯朴和反抗的象征,书中专门有一章写她去四川清溪寻找最地道的花椒,清溪贡椒,然后因为在那里和地方官员们吃了一顿饭,就在美食和道德之间不断纠缠。甚至因为每次在中国吃饭大吃大喝而想放弃她为之奋斗喜欢了一生的美食事业。也是因为我们在物质富足之后放纵,精神上后来才慢慢提升的原因,也是因为扬州的淮扬菜温暖了她,扬州的文化和氛围让食心安理得,才让她依然对中华美食依然乐在其中。她认为川菜和淮扬菜尽管风骨上大相径庭,但是他们是亲戚,淮扬菜只是没有加辣椒和花椒额川菜。
我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味道。书中讲了川菜、湘菜、粤菜、闽南菜还有宫廷菜以及淮扬菜,每一个菜系她都是去当地亲身体验,不仅仅是吃,还有人和景,以及时代的烙印。比如体验湘菜的那会正是非典,作者在长沙,非典时代的生活跟现在新冠相比,又是另一种状态,看描述,就可以知道这次新冠比非典要厉害很多,基本上是没有停工停学的。说起来,真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湖南就是热辣辣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哈哈。
她最爱川菜,其次是淮扬菜,因为一个是青春,一个是救赎吧,我们有没有打开自己的心胸去寻找各色味蕾,接受各种饮食的挑战。记得王石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有一颗包容世界的心,首先要有一个包容世界的胃。这句话一直激励着我,连别人最热爱的饮食你都接受不了,你如何去接受他们的文化?
好在现在我们也在慢慢进步,吃饱了,我们也在吃好,也在吃巧的路上。节约粮食,量力而行,不要铺张浪费,为着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饥饿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