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聪终于放手走了,时年30岁。
发现他时,躺在满是污秽呕吐物的破工棚里,四仰八叉的,很放松。
聪聪是大舅的孙子,他的一生,得从大舅的陈芝麻烂谷子说起。
大舅年轻时长相不赖,有文化,就是成份不好,地主身份。不知勤俭持家的老姥爷有几分薄地,即便他仅有的两个孩子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教书先生,也阻当不了给家族定的地主身份。就因这地主身份,考上大学的大舅政审没通过,只能扎根在农村种地。讨个媳妇吧,无人愿嫁。歪歪踹踹地总算找了个女的,成亲前夜,大舅呜呜地哭了个尽兴。
婚后不久生下红哥哥。大舅希望他的日子有转机,红红火火,所以给儿子取了个女孩名字,小红。红哥哥是大舅的精神支柱,他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红哥哥身上。干完农活多晚回家,哪怕不吃饭,大舅也要教儿子识字,读书,做题。当时的农村还没通电,点的煤油灯,小孩子晚上就是黑灯瞎火的满村子乱窜,只比我大一岁的红哥哥很少出来,他总是和大舅窝在家里看书,写字。大人都说,大舅魔怔了,自己上不了大学,逮住个孩子撒气。
上学讲究七精神八糊涂,红哥哥是七岁上的一年级。他果真是精神,上学没几天,老师找到大舅,说孩子太聪明了,他们教不了了,让他跳级吧!跳哪级哪?老师出了份三年级的考卷,结果满分。红哥哥直接上了三年级,这在农村可是大新闻,大舅终于扬眉吐气,郁结的心得到了舒展。
迎着曙光,在那个缺纸的年代,大舅辛辛苦苦用工分换来的钱又换成了一堆堆草稿纸。红哥哥又从三年级跳到五年级。上小学一年半后,红哥哥就进了我们当地的初中。初一上了半年就跳了初二。红哥哥的聪慧成了我们村里同龄小伙伴挨笤帚疙瘩儿的理由。
说起红哥哥,大伙儿只能郁闷地摇着头,啧啧称赞:这孩子,忒精神,给爹妈长脸!
大舅的嗓门越来越大,似乎忘记了他地主的身份。
79年,我九岁,红哥哥10岁。我们全家随父亲工作调动搬去镇上,镇上有全区最好的重点中学。大舅为了红哥哥的前途,和父亲商量也把红哥哥带走,让他先去父亲执教的重点小学复读再考重点中学。本来父亲带我们姊妹四个就有些吃力,但禁不住母亲疼她侄子的乞求,就同意了。
红哥哥果然争气,两个月的复读,就考上了重点中学。这是全区的重点,就重点小学考上的也就个位数。
红哥哥住校去了,成绩依然出类拔萃!英语特好,初一结束,三好。到了初二,红哥哥个子蹭蹭上蹿,就像有人薅着头发。他的饭量越来越大,尽管有时妈妈塞他一毛半角的,他也总是饿。
进入重点中学的初中,红哥哥每周回家一次,带一周的窝窝头,自己算计着去学校蒸笼里馏,到了饭点就去蒸笼里拿自己的窝头吃。大舅总是告诫红哥哥紧着点窝头吃。有一天红哥哥实在饿坏了,拿了别人的窝头吃了个饱饭。当他怀着侥幸心理第二次伸手拿别人的窝头时,被老师抓了个现形。在那个缺吃少穿的时代,大家炼就的都是火眼金睛。这种拿别人窝头的行为无法纵容,于是全校开批判大会批判并开除了红哥哥。
就因为两个窝窝头,红哥哥被重点中学开除了。除了背负污名,他还背走了他最喜爱的英语大词典。
大舅忽然间就像霜打的茄子,再也直不起腰来。没有了脸面,他在村子里再也呆不下去,为了耳根子清净,他借钱买了头小毛炉和红哥哥去城里贩卖起了粉条,天不亮就从家里走,披星戴月的回,再也不用听邻居们的叽叽喳喳。
起初几年,大舅赚钱了。当有工作的父亲还抽着用废报纸卷的大烟叶子时,大舅却抽上带过滤嘴儿的洋烟了。每次去我们家,他总是递给父亲洋烟抽。他习惯把一支烟抽两三口就扔在地上,再用脚狠狠地碾一下。他走后,我们家一堆长长的烟把儿。
红哥哥跟着大舅在城里东跑西颠,英语大辞典就放在随身包里,时不时地还给我们来几句鸟语。虽然我听不懂,但我依然仰慕他。
有一天晚上,大舅又来我们家了,他走后父母窃窃私语,隐隐约约听着大舅让人骗了,来借钱,想东山再起。大舅再来时,也不抽烟了,耷拉着头,不再健谈。
红哥哥开始在一个小饭馆打杂,凭着能说几句鸟语和不错的长相迷住了一个女服务员。年轻人的爱火燃得很快,小姑娘很快就怀孕了。待到大舅去女方家谈婚论嫁时,对方的母亲说啥也不同意,把女儿锁在家里。后来小姑娘在妹妹的帮助下逃了出来,非要和红哥哥在一起。他们两个东躲西藏的把孩子生了下来,这孩子就是聪聪。
聪聪的到来,又给大舅和红哥哥打了强心针,燃起了新的希望,起名“聪聪”。在聪聪四五个月大时,聪聪姥姥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找来把聪聪妈强行带走。红哥哥找去时,对方已经嫁人了。回来的路上,红哥哥抱着嗷嗷待哺的聪聪,哭了一路。
命运,把红哥哥击垮了,把大舅击垮了。
大舅和红哥哥抱着月娃娃聪聪,回到了村里,对邻居们的指指点点开始变得麻木。老房子的屋梁腐了,舅舅干脆在八亩地自家的承包地里盖了两间屋,全家搬到山坡上住去了。
大舅开始酗酒,喝劣质的酒精勾兑的酒,把自己灌醉,然后骂骂咧咧。红哥哥也成了个游荡鬼,偶尔出去打个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聪聪就在这恶劣的环境里成长,住在山坡,饥一顿饱一顿的,没有玩伴,醒来就撵着猪狗跑,看到鸡飞狗跳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他一般不去村里,他听不得别人说他没妈,他见不得别的小孩手里的糖果儿。他默默地生长。
在聪聪五岁的时候,个子还小小的,大大的肚子,瞪着圆圆的眼睛,怯怯地躲在大舅的身后。他找妈妈,想妈妈,要妈妈。大舅实在不忍,带着他去找他妈妈。他妈妈偷偷溜出来,抱着聪聪哭了一场,说他家男人很凶,经常打她,让聪聪不要再来找她。还塞了聪聪手里十元钱。聪聪把钱扔了,从此再也不提妈妈的事。
聪聪木木的上完小学就再也不去学校了,他很少说话。最大的动静就是在大舅醉酒骂骂咧咧时使劲的摔门。红哥哥很少回来,一个游魂野鬼。十岁左右的孩子无事可做,就满山撵兔子捉鸟,实在憋不住时,就冲着山谷嗷嗷大喊,喊到没了力气,就无力地在草地上躺半天。待到天黑,裹着一身草默默地回家。
十四岁时,聪聪出来打工了,跟个熟人学的电焊。据说挺聪明的,学得很快,不久就独立干活了。挣了工资后,也学会了喝酒,醉酒后也骂骂咧咧的给大舅、红哥哥打电话,抱怨命运的不公,诉说他心中的压抑,苦闷。
或许是童年的伤痛要用一生来治愈,聪聪除了默默赚钱就是喝酒,几乎不和人沟通。只有在酒中,在醉生梦死之间,他才快乐,才得以解脱。
聪聪不回家过年,或许“家”是他的痛之源,他的沉默寡言是自我逃避。我们走不进他的心,他的心上了锁,寂静沉默。
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他选择了死亡。
聪聪走了。没有道别,也无需道别。时年3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