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种族绵延的保障
生殖制度包含着生与育的两部分,生殖本是一种生物现象,但为了要使每个出世的孩子能有被育的机会,在人类里,这基本的生物现象,生殖,受到了文化的干涉,用文化的手段控制生殖,完成社会的新成代谢。
第二章:双系抚养
生理抚养的单系性,人类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服的基础,社会现象的底子里有着生理和心理现象。我可以承认爱恨喜怒是多种生理性的心理现象,从生物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但是爱谁,爱什么,怎么爱法,这些表示人类感情的对象和方式却是受着文化的规定,和其他行为一般的,所以应当列在社会学之上的。
婚姻是人为的仪式,用以结合男女为夫妇,在社会公认之下,约定以永久共处的方式来共同担负抚养子女的责任。
第三章:婚姻制度
婚姻的确立 ,而同时又不常和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倾向相符合,于是社会得立下法律来防止跌出规范的行为。单靠法律的制裁尤显不足,于是把经济关系等渗入婚姻关系中,并扩大向婚姻关系负责的团体。
第四章:内婚与外婚(族内,族外)
社会分子的新陈代谢是维持社会结构完整和绵延的机构,抚养孩子不是一件可以随意取舍的私事,而是有关社会生存和安全的工作。社会用法律宗教制裁,至多不过能维持夫妇关系的形式,并不能保证夫妇之间一定能融洽合作。
目的,兴趣,习惯和嗜好上要有高度的契洽,契洽包括观念上的相同,感情上的相合,能推己及人。不止是一个性爱的和谐,而是一个多方面的而且与年具进的感情调协,一个趣味与兴会的结合,一个共同生活的协力发展,一个生育子女可能的合作场合,并且往往也是经济的单位集团。
观念相同必须有相同的经验基础,感情上的相合,必须有长期在一起的生活。
性关系是一种原始的关系,先于文化的存在。社会关系是行为模式,是一种轨道,贵在能持久。人类婚姻的对象尽管只是一个,可是在感情上男女都能在夫妇之外另有眷恋的,因为人实在是个多元的动物,每一个男子或女子,就基本与中心的情爱说来,无论他或她如何让的倾向于单婚,对其夫妇而外的其他异性,多少总可以发生一些有性爱色彩的感情。
第五章,夫妇的配合、
夫妻关系最主要的是两种:一是事务上的合作减少,使夫妻间偏重感情调协,趣味和兴会的相投,一方面是把感情方面的要求撇开一下,偏重于经济上的,事业上的合作。这种偏重的方向,初无高下之别,重要看生活的环境,理想的是鱼与熊掌可兼得,但若期望太高,反而使关系承受不当而发生裂痕。
夫妻间可以偏重感情生活的发挥,必须在一个生活程度较高的社会,其中具有各种设备可以减轻他们的抚育责任及经济上的劳作。(社会物质期盼过高,商业氛围影响一个人生活的质量,加重年轻人压力反而使生活失去意义)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原本家庭负担的经济活动搬出家内。把抚育部分事务社会化
择偶个性的适合与人格的穿透?长期合作的身体,配偶的社会关系,两个家庭原有的社会关系,重要的是两个人的性格本身是个非常复杂的整体。
夫妻关系减少到不必全面经营,只有感情与性时相对而言最快乐。
婚姻可以穿透两个人的性格,精神上发生混化,人性格的熔合是要培养的,是一个长期而且不断的过程,人人固然可以培养,但很多人忘怀了这培养的工夫,旧式婚姻因为承认夫妇关系是痛苦的所以要设法客克服,所以肯下工夫,现在婚姻开头是一见倾心,接着如胶如漆,一到结婚,碰到真正现实的实验,发现了婚姻的痛苦,心理上既无准备,感情又好像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力求和洽上用工夫。
夫妇之间是否相处,在我看来。是决定于两方面:他们以的历史是否有相互了解的底子,他们既已共同的生活是否有相熔合的意愿。前者靠社会的安排(其实也靠个人主动去了解对方的经历),后者靠两人的爱好,所以合理的安排和夫妇的恋爱是相成的。若是把恋爱看成两性无条件的吸引,把一切社会安排置之不顾的一往情深,婚姻必然是爱情的坟墓。(我们曾未仔细思考过这句话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