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争论,打官司。看卦画:铎。
铎,尤其是木铎,大家并不陌生,教师的标志,但这个标志并不一定对。《论语》(八佾篇)原文中仪地那个封人应该是个官吧,说话大大咧咧,他的话能当真吗?就算当真。他的原话是:“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这是在讲孔子可以作为上天的代言人,代天发布命令,成为天下之王。把孔子当成耶稣还差不多,与教士有点关系,与教师何干?
铎,类似大铃铛,原本用途是引起注意。金铎用金属为舌,主军事;木铎用硬木为舌,主政教。除了振木铎以颁政令、宣教化外,和政教相关的活动都用它,比如了解民情。周朝有叫“遒人”的官员,他们走街串巷,边走边振木铎,谁有对社会的批评意见或者冤枉委屈都可以找他投诉,他负责上传下达,同时也负责采诗采风,向上层社会反映民意。那时听见木铎声,没人想到要去上课,大家都想着去找他诉苦说理,提提意见什么的。用“木铎”代指记者、党政机关新闻发言人或者街道人民调解员,还差不多。
天水讼,天水不相接,各行其道,和不到一块,就是讼。争论,必是彼此都说不服对方。说不服怎么办?打呗。这是最快的处理方式。后来发现打也不服,而且损失太大,怎么办?找个人调解吧。遒人就拎着木铎上场了。
需、讼互为覆卦,争论需要一致的逻辑规则,打官司要有法律。换句话说,逻辑是为了讲道理才被创造的,法律是为了处理官司才被制定的。
老父在上,中男在下。这个场景不动手就算有家教了。你家有没有动过手?反正“没有一只耳朵是被嘴巴说服的。”(美国谚语)
【说明】
1、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说“讲理”二字,可是真的讲起理来,问题就大了。
2、讲理需要先从语言上说起,语言能不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这就涉及语法问题。语法也是规则,是说话和写作的规则。由谁来制定呢?既不是专家学者,也不是政府机构,恰恰是经常使用语言的那群人创造出来的,专家学者负责提炼总结,政府机构负责规范和推广。
3、事情说清楚了,事实也认定了,但纠纷不一定能解决,因为“讲理”就要“在理”,什么是理,这就涉及到标准问题。家长里短,是非恩怨,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常常纠缠不清,但大体社会的共识是:法律是标准,礼仪和行业规范是标准,伦理是标准,但三个层次的强制性不一样。法律是高强制性的,因为有国家暴力机关来负责执行;礼仪和行业规范是一般强制性的,因为它们属于有据可查、有标可依,在社会公共环境或行业内部有人负责监督执行;伦理是低强制性的,因为伦理主要凭借当事人的良心来判断,同样的事实,不同的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是非判断。
4、在不在理,除了弄清楚什么是理之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为什么在理?这就是语言的逻辑。大家都用同样的逻辑,才能讲理,才能彼此说服对方。所以逻辑就是讲道理的规则。那么逻辑又是谁来制定的呢?和语法规则一样,既不是专家学者,也不是政府机构,而是经常在一起讲理的那群人创造出来的。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华夏文化中形式逻辑的影响力非常弱,因为我们的祖先喜欢借助形象思维讲理,于是创造了形象思维的逻辑,学习周易也就是学习这种讲理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