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可能忽略的那些细节(二)

《红楼梦》似一壶老酒,让你喝上一口,就可以不知不觉醉上三年。一壶老酒足够你喝上一身一世。自从曹雪芹把酒酿好以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年代,喝了足足几百年,也没有喝尽,反而有时会让人感觉越喝越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有的人为此成了酒鬼,付出一生,来品尝这壶老酒,有的人成了酒仙,从这壶老酒中品尝出独特的酒香。有的人可能浅尝辄止,心不在焉,这时他们往往会与那些蕴含在其中却微不足道的奥妙擦肩而过。

红楼梦

《庄子.秋水》中记载:庄子与惠子曾游于濠梁之上,这时俩人闲的无聊,进行了一场富含哲理性的口水大战。庄子曰:“儵(读音tiao二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当时,惠子有点蒙圈,疑惑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拍着惠子的肩膀,心想这纯属挑事,故作微笑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从蒙圈中醒了过来,灵机一动曰“我非子,固不知之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听完之后,心头一震,却陷入了沉思。庄子不愧是庄子,正在惠子得意之时,在沉思中马上顿悟,曰“请循其本,汝安知鱼之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我们有时真难以理解两千多年前的这些人脑袋里装的是什么。说句话都是套路连连,陷阱满地,一句一个套,一句一个坑,一个不留神,就让你哑口无言,接的了上句,顾不了下句。当然,我们还要言归正传。有时再看《红楼梦》时,我也会想“我非曹雪芹,安知曹雪芹写作时之所想。”所以,对于《红楼梦》历代研究者甚至读者都有自己的看法,理解,心之所属,意之所归,都是不同的。我们不应该怀着既定的价值观去看《红楼梦》,应该从读中慢慢形成对《红楼梦》的价值观。

《红楼梦》第一回写道“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大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青埂峰下。”

女娲炼石补天的故事,我们再熟悉不过的。那为什么作者要强调所炼之石高十二丈,二十四丈大,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呢?答案可以从《西游记》中找到。《西游记》同样第一回写道“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答案一目了然,二十四蕴含有政历二十四节气,三百六十五蕴含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十二蕴含十二个月,十二地支。这些数字都是特定天理既定数字,以应天时,以合地历,所以都具有灵性的一面,以此强调身份不简单,此非凡石可比,必有一身的故事在其中。有人说三万六千五百是三百六十五的一百倍,寓意贾家的百年基业。当然从三万六千五百块中多出的那一块才是作者为小说之需要有意而为之。不管女娲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多少块,按天理定数,也只能用三万六千五百块。为什么只能剩一块,作者以此突出,那块石的孤独,寂寞,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的自怨自艾,日夜悲伤,主要为下面的故事情节做铺垫,做准备,因果互应。

红楼梦

《淮南子·览冥训》写道:“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滥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女娲所炼之石,也不是洁白通体,一个颜色,而是具有五种颜色。既然《红楼梦》中的那块石头是女娲所炼补天之石,那也应该是五色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贾宝玉出生时,口中的那块玉也应该是五色的。因为那块玉就是当年女娲弃之不用的五色石。《红楼梦》第二回写道“说来也奇,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红楼梦》第八回写道“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可见女娲补天所剩之石,在成为宝玉口中之玉时,颜色是没有变化的,此石可自去自来,可大可小,但却不能改变其内在的本质。

红楼梦

《红楼梦》的伟大之一在于它能把引用的经典事故镶嵌在故事情节之中,成为其血脉骨肉,而不是只像膏药一样贴在上面。几百年屹立在那里,经久不衰,带着留恋送走了一代代喜欢它,解读它的粉丝,带着喜悦迎来了新的“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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