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作者李枫在微博上发文,称受到郭敬明的猥亵性骚扰,并且指出了时间地点,李枫并称“郭敬明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在发文的同时@了有关部门。然后郭敬明回复只是简短的几个字“完全捏造,已让律师处理”。
这件事情在网上热传,现在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到底是真实还是捏造?先不用说,郭敬明是李枫的老板,李枫和郭敬明无冤无仇的,犯不着冒着打翻自己饭碗甚至有牢狱之灾去撒这个谎。
伴随着这件事情,网友也不仅扒郭敬明的人品,什么抄袭,拍烂片全都扒出来了。
这让我想起前不久的,南京猥亵儿童事件,儿童被猥亵,养父养母竟然无动于衷。虽说不是亲生,但是性教育是要有的。中国父母总是羞于其耻避免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怕孩子早熟。但是犯罪份子不会因为你家孩子年龄小而不猥亵。所以适当地进行性教育,让孩子有保护自己的意思,这样的教育还是必须的。
另外,在南京猥亵儿童事件,有不少网友为犯罪份子喊冤,这也不尽让人心寒。现在的人基本的道德感同情心都到哪里去了。
说起性骚扰,让人不由联想起,以前在网上热议的事件就是“咸猪手”。这世上总有各种各样的色狼,在公交地铁瞄准那些年轻美貌的姑娘,对她们实行性骚扰。
对待这些事件,如果你闷不吭声,犯罪份子反而会越加猖狂。如果各位女性以后碰到咸猪手事件,要大胆站出来,要大胆地喊,让周围的人都知道。这样犯罪份子心理肯定谎,最终溜之大吉。
如果遇到这种事,我们是旁观者,请不要冷漠,站在受害者的身上。因为只不定哪天那些犯罪份子会把目光投到我们自己身上或者我们的家人身上,这时我们也需要其他旁观者的保护。
郭敬明事件是男性的性侵,有研究表明,男性性侵会比女性心理遭受的阴影会更大。
前不久林肯公园主唱查斯特·贝宁顿被发现于民宅中上吊而亡。据悉,他在七岁时曾遭遇一名成年男子的性侵,他恐慌、惶怕,但又不想被贴上同性恋的标签,于是隐瞒了下去——纵容性侵持续了整整八年。最终,他不堪忍受,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那就是自杀。
男性性侵男性,这在中国法律上还是空白,李枫如果要控诉郭敬明,只能以猥亵罪论处。由于取证困难,所以他才选择在网上公布,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郭敬明自己是男性,男性性侵男性,这不由又引发了另一个话题,那就是同性恋。在中国,如果自己是同性恋,总会羞于启齿,因为大众对同性恋还不认可。
其实,我们对同性恋应该抱着包容接纳的态度,因为这只是个人的兴趣取向,只是这点兴趣取向有点另类。像现在许多国外会允许同性结婚,这无不暗示,全世界对同性恋也正越来越包容。
由于自己是同性恋,也有一些人选择做变性手术,最有名的要属金星和何莉秀。现在人家也不是过得很成功嘛!
所以,我希望以后中国也建立同性可以结婚的法律,让人们谈到同性恋不再难为情。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分析,郭敬明事件无论是真是假,由此衍生出的这些现象应该引起我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