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观看了大火的电视剧《以法之名》,虽然不是公检法系统人员,但是作为公职人员,这里的案件也值得我们警醒。
剧中“131”枪击案发生时,乔振兴这个角色坚持"宁可不诉,不能错诉"原则,多次退回证据不足的案件,但是由于其他两位同事坚持定案,最终办错了案。这一案件提醒我,基层干部在做涉及到百姓利益的工作时一定要坚守原则、坚持真相,要用事实与证据说话,对于材料不足的事情一定要多番求证取证,要坚决维护好人民的利益。
整个“万海黑社会”案件中,多名公职人员犯了错,政法委书记的错误政绩观、开发区副主任的为了政绩官商勾结并慢慢被侵蚀为同伙、公安局分局长等人民警察没有守住底线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等等,这一例例的反面教材都给予了我很深的感触。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牢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应该在工作中应树立和践行正确的价值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坚持全面系统、及时跟进、深入思考、联系实际的学习原则,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提高辨别违反规定的意识,在诱惑面前能坚决说不,原则面前无小事。
《以法之名》的剧情伏笔,最终化作沉重的警钟。权力的每一次失范、原则的每一寸退让,代价都将是公信力的崩塌与人民的伤痛。 它深刻警示我们:公职人员的立身之本,在于对程序正义的铁律坚守,在于对事实真相的执着求索,更在于将“人民至上” 铭刻为一切行动的圭臬。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与形形色色的诱惑,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锤炼明辨是非的政治定力。唯有如此,方能在每一次决策中守住底线、捍卫公正,不负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原则面前无小事,民心所向即大道。 让我们以剧为鉴,永葆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公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