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主任岗位职责
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法制安全处的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学校的法制安全保卫方面的各项工作。
1、搞好普法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协助校长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监督机制,实行依法治校。
3、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各项安保制度,实施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月报工作。做好安全技术防范及监控系统的管理。及时调解校园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依法处理师生校内申诉。
4、制定敏感期、重大活动的安全预案;协助校领导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防止各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协同有关处室做好校园内治安案件的接、报和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
6、协同有关处室做好校园治安巡逻工作,做好宿舍和食堂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师生车辆停放的管理。
7、监督检查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8、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和普法安全教育工作资料的汇总整理存档工作。
9、承办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事岗位职责
1、综合汇总学校法制安全工作行事历,并及时整理存档工作。
2、做好资料的备份、查阅、归档工作。
3、管理安全档案,负责来文收发、登记、送达有关领导批阅,催办文件落实,文件归档。
4、协助法制安全处主任搞好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5、定期对学校各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6、完成学校领导、法制安全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班,坚守岗位,不准空岗,准时开闭校门。
二、对来校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来由,按《门岗安全管理制度》处理出入校门事务,填写校外人员来访登记表。
三、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内,禁止学校门口两侧摆摊设点,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或隔门贩卖。
四、非本校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校园,门卫要严格把关,确因办理公务进入者,门卫要指挥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
五、对携带、运载物品出门者,要认真核实,无总务处签署意见的证明或通知不准通行。
六、对可疑人员,要加强盘问,做好记录,如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负责门岗室内外区域的卫生,确保校门口的整洁。
八、承办其他临时性工作。
巡逻队岗位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保证校园师生人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我校成立了护校巡逻队,加强巡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让师生生命财产得到安全保障。
一、成立了护校巡逻队
队长:(全面负责护校巡逻队工作)
副队长:(具体负责护校巡逻队工作的落实,资料的收集,制度的完善等。)
队员:(具体负责本班学生学生的安全)
二、各类人员职责
(一)队长职责:全面负责护校巡逻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副队长职责:
1、制定切实可行的护校巡逻计划。
2、定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巡逻检查。
3、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4、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部门汇报或报警。
(三)队员职责:
1、听从队长或副队长安排,认真履行队员职责。
2、遇到犯罪分子要团结一致,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积极收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队长或副队长报告。
三、护校巡逻队职责
1、巡逻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及校园周边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及时做好记录。
2、负责校内及周边环境的早、中、下午放学时段、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夜巡逻时应佩戴强光手电、橡胶棒等相关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关闭无需要的照明。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排查巡逻时段学校内及周边的外来可疑人员。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