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字句里,有能翱翔的乐音——冯唐和他的《飞鸟集》

诗歌界的冯唐,好比食物界的香菜,喜欢的人自然喜欢,讨厌的人则无法接受。

要说最近译文界争论得最厉害的一部作品,非冯唐所译《飞鸟集》莫属。

说是争论,也不尽然。论者大多一边倒,将他和它抨击得一无是处——冯唐成了文学界的泰迪,而他的《飞鸟集》,更被讽刺应当叫做《飞屌集》。

冯唐曾说,“无论这个诗歌圈子怎么说,我不用卧轨、不用早夭,‘春风十里,不如你’这七个字在我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在讲汉语的地方口耳相传。”

这句话笔者不置可否,然而无论这个文学圈子怎么说,许多人不用刷博、不用上网,“冯唐”这两个字在他们读书的时候就已经在讲汉语的地方争论不休了。

他是个容易招惹是非的人。

这大概要归功于从小到大任他自由疯长的妈、自我认知多重职业身份的牛叉以及能够无时无刻释放着荷尔蒙的自恋与优雅。

他倒是也不从惧争议,好像抨击和嘲讽都是他人生路上的必不可少的东西。这只能让他更乐呵地对自己说,瞧,你就是真正的牛逼。

作为一个文人,他有些过于娱乐性了,作为一个诗人,他说自己根本没在这个圈子里。两者其实并不冲突。然而,当再加上一部个人色彩太过浓烈的译作,那些混杂了他肿胀的内心和喧嚣的文字,似乎和泰戈尔的原文、郑振铎的经典译文产生了强烈的化学反应,一不小心,就将人炸得心神巨震。

那么。这一本新译作,就那么的不堪卒读吗?我看不尽然。

The song feels the infinite in the air, the picture in the earth,the poem in the air and the earth;For its words have meaning that walks and music that soars.

这是《飞鸟集》里的204首,郑振铎的版本如下:

歌声在天空中感到无限,图画在地上感到无限,诗呢,无论在空中,在地上都是如此。因为诗的词句含有能走动的意义与能飞翔的音乐。

而冯唐是怎么译的呢——

歌无极

在空气里

画无极

在大地上

诗无极

在空气和大地

诗的字句里

有能流转的意义

有能翱翔的乐音

冯唐在后记里讲,诗应该押韵,诗不押韵,就像姑娘没头发一样别扭。这一句我赞同一半。韵律对于华夏文化传承的作用是巨大的,朗朗上口的诗歌,踏歌而舞的词曲,缺了韵律就好似缺了点睛之笔。然而在习惯了现代诗的人眼中,押韵也许更像是为了对诗者自由灵魂的束缚,是禁锢,是局促,是避之不及的猛兽。

孰对孰错?古典诗和现代诗都没有错,押韵本身也没有错。

就像这一段里所讲,诗的字句里,有能翱翔的乐音。我想,在冯唐的耳中,这些乐音最美妙的部分就是熨帖的韵律吧。

再来看看这一首:

You smiled and talked to me of nothing and I felt that for this I had been waiting long.

郑振铎:你微微地笑着,不同我说什么话。而我觉得,为了这个,我已等待得久了。

冯唐:你对我微笑不语,为这句我等了几个世纪。

“好的短诗不是对于生活的过度归纳,而是山里的玉石、海里的珍珠。”我想,这一首,冯唐达到了这样的效果。仅仅17个字,说到了多少暗恋者的心上。连话也不用说,你的微笑已经够我回味无穷。

与此相似的短诗还有这一首:

The clouds fill the watercups of the river, hiding themselves in the distant hills.

郑振铎:云把水倒在河的水杯里,它们自己却藏在远山之中。

冯唐:云把河的水杯斟满,躲进远山。

“fill”单从词典来看,只会查到有“倒满、填满、装填”等意。而中文的唯美与伟大之处就在于,同样的意思,千变万化的文字。可以“杯鱼鸟醉”,也能“清颍尊前酒衣”,豪放时能“将以沧海”,大气时能“酒时、须满十分”。我喜欢冯唐此时的因地制宜,一个“斟”字把云的优雅和内敛展现地淋漓尽致。

勿论什么信达雅的翻译境界,如果能够让人兼具记住原著、作者以及译者的目的,那么我想冯唐一定是成功了。当然,这句话说得有些夸张,让许多人不满的更是,冯唐这本译作,个人色彩太过浓烈,甚至于超脱了“翻译”的本意,让诗句如脱缰的野马般奔着冯唐创造的“肿胀”世界而去。

然而,翻译本就不是一家之言,除非是像纳博科夫、林语堂等大家的自写自译之作,谁能说自己的翻译就一定“原汁原味”呢?只不过,这一本《飞鸟集》,冯唐自己的洒下的调料味道太过浓郁,掩盖了作品本身的鲜美,让初次尝试的人,闻冯色变。

诗歌界的冯唐,好比食物界的香菜。喜欢的人自然喜欢,讨厌的人则无法接受。然而,香菜它与生俱来的味道,是别的食物取代不了的,就好像冯唐的诗歌,带着独属于他自己的味儿,茕茕孑立,岿然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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