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空姐遇害案”留给我们的启示
前几天持续发酵的郑州空姐遇害案件引发了大众的关注,根据警方通报,2018年5月5日深夜,郑州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岁,山东济南人)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网约车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多路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某华作案后弃车跳河。5月12日,刘某华的尸体被警方从河中打捞确认,案件告破。多日之后,此事渐渐被新的新闻掩盖,逐步淡出人们的视线。可是,如此惨烈的事件,就这样结束了吗?
关于案件中批露的细节,我不想在这里缀述,也不忍或不敢让那样残酷的画面在我的文字和脑海中重现。只是这样残忍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这个看似五彩斑澜的世界上,甚至就发生在离我只有四五个小时车程的中原大地上,多少有些让人耿耿于怀,难以接受。一个正值妙龄,如花似玉的女孩在拼尽全力后的一片血海中凄惨离世,总该让我们记住点什么或从中一学会点什么吧!
有人说,人性本恶这一点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中就应该能够看出来,只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与组织,法律与制度压制了恶的方面。而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从来都是告诉我们社会的美好,让我们做一个与人为善的人,这一点我们从更好的层面来讲也是对的,因为如果有一天社会上变成了我们理想中的那样美好,我们的社会主义就走向了共产主义。但是话说回来,这个过程中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许我们这一代人并不能实现,阳光不会永远普照,黑暗角落依旧存在,这就是我们活着仍然要面对社会的阴暗面。
动物界传承的是生存技能,我们高级物种传承的也应该包括这一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家庭教育,建立在人性本恶基础上,我们就可以更好的进行我们的家庭教育,我们应该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去教育我们的孩子。而做为学校,除了教授知识,还应该加强品德教育,渗透法制教育,加入安全教育,生理教育,心理教育,甚至生活技能教育等。
在这次案件中,滴滴出租车司机人性的泯灭我们天人共愤,乘客的惨遭杀害我们为死者默哀,在我们的文化中死者为大,我们不该再去评判那位空乘。但对于她用年青的生命换来的教训与警示我们也该去深挖一下,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把家庭,学校,社会的安全教育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特别是做为一个女性,做为一个女孩的母亲,对屡屡报出的此类恶性事件,我早已如惊弓之鸟,恐惧到每每想起,心中就隐隐做痛的地步,甚至产生一种“今天看新闻中事,明日成报道中人”的慌恐。女性安全事件频频见报,早已屡见不鲜,怎就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或受到应有的重视和防范。就此事,我只想说三点:第一,滴滴车辜负了大众的信任,审核疏漏,管理不善,负有很大的连带责任。第二,女主深夜单独出行,没有寻求陪伴,搭乘陌生车辆,安全意识方面显然存在着一定的疏忽。第三,女主发现对方言语有失时,警惕性不高,没有及时要求下车或与警方联系寻求帮助,错失了逃离的最佳时机。
一次如此残酷的事件之后,留给我们的不该只有一阵的扼腕叹息和众说纷纭。做为女性,如何保护好自己不受侵害应该成为脑子中时刻绷紧的一根红线,时时处处地多想一点安全,多做一些防范。而一个男性主宰,群体共生的社会,如何多创建一些保护策略,及早地发现和消除一些安全隐患值得每一个人去思考。因为面临危机的女性,或许就是某一个人的女儿,妻子,或母亲,而女性安全问题的解决,最终将惠及整个社会群体。还以这个案子为例,滴滴车司机刘某华毕竟也只是一个27岁的年青人,但他的一时冲动,毁掉的不仅是空姐刘某珠和她的家庭,还有他自己和他的一家老小。也许,他的家庭状况及童年教育,早已为这样的惨剧埋下了深深的伏笔。但可惜的是,我们错过了无数个劝诫和纠正的机会。
然后我再来说一说家长的责任与教育问题。做为一名家长,我们应该时常对孩子进行一些安全教育,而不是只盯着他的学习成绩,因为安全一旦出问题,一切都将无从谈起。男孩子的家长,要从社会安定和发展的高度出发,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以善为本,遵纪守法,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努力学习,立志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至少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而女孩子的家长,要从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不断地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深夜单独出行,并学会一定的自我保护的安全知识,时刻保持警惕,懂得自尊自爱,懂得防范技能,同时努力学习,自主自强。
“责任大于天”,安全事故的背后,是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疏漏。如何及时地发现、疏导、补漏,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由大家共同来完成。但愿身处每一个位置,各各环节的人们都能意识到这一点,切实负起责任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样的恶性事件才可能越来越少,最终不再出现。不再有任何一个女孩陨命于无知无畏,更不会有亲人们撕心裂肺却无用至极的哭嚎。而后,我们的社会才会太平,人们才能安康。
最后,附安全防范小图一张,但真心地希望每个人都用不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