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老公说他们公司有个93年的店长,挪用公司三十多万,还不包含十几万欠公司的货款。
经他们了解,不单单因为此同事个人品质有问题,而且公司监管存在严重问题。这个店是他们领导在负责。据说去年就已发现此店有些账目对不上,领导没有深究原因,就草草了结此事,几番三次,终于发生现在的问题。
我不禁思考,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在启用此人前据说有多人反对,可领导觉得只要能做事就好,其他差点无所谓。
真的是这样吗?我想不然。人除了技能之外,最重要的是冰山下的动机等因素,此员工就属于冰山下那部分不合格,而被录用的人。
所以我们不管在选人上还是在其他事情上,一定要有最基础的原则,这个原则不仅对别人负责,而且也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