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全文)重生七零,我不做大哥家牛马在线阅读_(曹朝阳高玉芬)重生七零,我不做大哥家牛马最新章节_笔趣阁(曹朝阳高玉芬)

小说名:《重生七零,我不做大哥家牛马》

主角配角:曹朝阳 高玉芬

简介:我重生了!看着眼前陌生又熟悉的场景,脑海里浮现出往昔一幕幕。 上一世,因为大哥瘫痪,我出于好心为他家当牛做马,干了二十年的“套谷子”。 却在大哥腿好之后,毫不留情的将我赶出家门。 现在,我决定了,这一世我只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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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三年,夏末。

大西北,民联县,李桥公社,曹家洼大队,河东玉米地。

“朝阳,大嫂求你了,你就搬进大嫂家,跟我和你大哥一块过吧,以后,我……我伺候你……这事你大哥也同意。”

“以后有了孩子,分一半跟你姓曹,一半跟你大哥姓徐,你看成吗?”

“嫂子家真是过不下去了,大嫂我求你了!”

“……”

曹朝阳看着跪在自己身前酷似高圆圆的女人,表情很是复杂。

自己上辈子的悲惨拉帮套生活,就是从大嫂的这一跪开始的。

他对大嫂畸形的感情,也大约是此刻产生的,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重生到了这一刻,又有了再次选择的机会!

“朝阳,朝阳!!!”

“帮帮我,帮帮你嫂子,帮帮嫂子这可怜的一家吧。”

高玉芬双眼泪汪汪的。

她死死地抱着曹朝阳的大腿不放,仰头祈求地看着他。

此时正是夏末,不到三十岁的高玉芬留着齐脖短发,穿着一件宽松的青花白汗衫。

微风吹来,旁边地里的玉米穗随风摇曳。

一粒穗花,恰巧从高处落入高玉芬鼓鼓的汗衫内。

曹朝阳怔怔地望着,心里想着前世的点点滴滴。

他上辈子对大嫂是真的产生了感情,可有大哥的存在,他也只能憋屈的跟大嫂过着三个人的日子。

累死累活,他帮徐大愣子养着那个家,过的日子真是连赘婿都不如。

可谁成想就在他帮大哥拉扯了二十年家后,徐大愣子瘫软的双腿突然就好了……

本来唯唯诺诺和善的徐大愣子,立马变了脸色,直接把他挤兑出了那个家。

更是……

更是连他跟大嫂生的儿子,都不按照约定还给他,导致他后半生,孤苦伶仃,连亲儿子都不能认……

最后他只能做了个护林员的工作,也不知道哪天死在了林子里,连尸骸都没人收拾……

帮别人养孩子,从来就没有好下场的,就更别说帮别人养家了。

可上辈子的他,直到最后才明白……

想到前世的生活,曹朝阳在大热天,生生打了个冷颤。

上辈子他本来可以娶一个清白姑娘,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却因为一时冲动,白白浪费了二十年的时间,做了拉帮套的活。

他也不怨别人,是他自己傻,是他自己活该!

可老天爷可怜他,让他又重生到了现在,他发誓绝对不再干拉帮套的活!!!

都重生了,谁还拉帮套啊?!

……

“朝阳,你就帮帮大嫂吧。”

旁边,高玉芬见曹朝阳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盯着自己,她忍不住红了脸,整个人都快羞愧死了。

可为了家里的三个还小的丫头,为了家里那个双腿瘫痪上不了工的男人,她强忍着羞意,死死抱着曹朝阳的大腿不放。

“朝阳,嫂子是真没办法了,你哥干不了活,养不了家,我一个人挣的工分,连队里的饥荒都还不上,嫂子家真是过不下去了……”

高玉芬抹了把眼泪,双眼通红地继续道:

“朝阳,云芳跟张宝成都结婚了,你就别想着她了,你家里那情况,也讨不到媳妇。”

“你就搬来嫂子家,跟嫂子一块过吧,以后嫂子伺候你……”

“云芳……”

听着大嫂的话,曹朝阳又是一阵恍惚。

这个名字,真是让他既熟悉又陌生。

他和贾云芳从小一块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感情也是好得很,就差办婚事了。

可云芳的母亲嫌弃他家里穷,以死相逼,让云芳嫁给了大队长的儿子张宝成。

上辈子他选了拉帮套的路,也有跟她怄气的成分在。

现在想想,他真是傻得厉害,也活该的厉害。

“我可真是傻,干嘛为了别人的错,折腾自己呢?”

“朝阳,你说什么呢?”

曹朝阳回过神来,看着身下一脸期待的大嫂,他坚定地摇了摇头。

“嫂子,你什么都别说了,我曹朝阳哪怕是一辈子都讨不到老婆,也绝不干拉帮套的活!”

高玉芬脸上一白,眼泪顿时从脸颊滑落。

两条白胳膊更加用力地抱着,她颇为激动地说道:“朝阳!你是不是觉得嫂子我很随便?觉得我不是好女人?”

“朝阳!嫂子……嫂子是看中了你这个人,要是别人想进我家,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同意的,我就愿意你……”

“嫂子,你别说了,我知道。”

曹朝阳双手有些发抖。

他上辈子跟高玉芬生活了二十年,嫂子怎么样,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谁都清楚。

嫂子长的很漂亮,对他也好,是个好女人,可不只属于他。

见高玉芬双眼通红地看着自己,他反问道:

“嫂子,我搬进你家容易,可以后要是我大哥瘫痪了的双腿,突然好了,不需要我了,要赶我走怎么办?”

“嫂子,到时候你又会怎么选?!会跟着我走吗?!”

曹朝阳说着自嘲地笑了笑。

上辈子他这个拉帮套的,连个名分都没有,嫂子又怎么会跟着他一块走呢?

拉帮套……

真是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

高玉芬听着一怔,脸上更加苍白了。

她张大了嘴巴,偏厚的上下嘴唇碰了碰,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半晌,她喃喃道:“不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有才的腿都坏了好几年了,要好早该好了……”

“会!”

“大哥的腿,会好的!”

曹朝阳长叹一声。

经历过后世,他比谁都敢肯定,徐大愣子的双腿,肯定会好的,而且还是在他帮忙拉扯大孩子,家里没了负担之后。

真是造化弄人……

看着身下的高玉芬,他坚定道:“嫂子,你就别逼我了,我这辈子不想干拉帮套的活,我就想找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女人,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用力解开高玉芬抱着自己的双手,他扛起锄头转身就走。

“朝阳,嫂子懂了,嫂子就是贱,嫂子以后哪怕是饿死,也不会再来逼你了。”

高玉芬跪在地头上,抬起胳膊用力抹着眼泪,可越抹眼泪却流的越多。

“老天爷啊,你是真想逼死我们一家吗?”

“呜呜……”

要不是家里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她也不会如此的低贱。

越想越委屈,她抱着胳膊,伏在地上嚎啕大哭,连地上的黄土都不在意了。

前方,曹朝阳听着嫂子的哭声,身子不由一顿。

半晌,他没有回头,坚定的大步走了。

重活一世,他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不能陷进嫂子的温柔乡里!

拉帮套的活,谁爱干谁干!

后边地头上,高玉芬绝望的哭声更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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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

一条蜿蜒的小河,沿着曹家洼大队缓缓向东边流去。

曹家洼大队身处祖国的大西北,环境算得上挺好,一条绕村小河让队里的田地庄稼,有水可浇。

可在这个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队里的人交完公粮后,也就勉强糊口而已。

像高玉芬家那样,只有一个女人挣工分,家里没男人的,更是连家里吃的口粮都挣不出来,只能每年拉饥荒,借大队里的粮食苟活。

这饥荒也是越拉越多,都快借不出来了。

这年月,饿死人可不奇怪……

……

曹朝阳忍不住摇了摇头,不愿再去想了。

蹲在河边,他捧起河水,好好地洗了把脸。

半晌,他看向水面上自己的倒影。

国字脸,浓眉大眼,一米八的大高个。

现在的他,刚满十八岁,正是最年轻力壮的时候,去干拉帮套的活,他都觉得可惜。

“我上辈子可真是傻啊。”

曹朝阳喃喃自语。

哪怕重生了,他心里也满是消散不了的悔意。

就是打一辈子光棍,都不能干拉帮套的活啊!

洗了洗手,他正想回家呢,就见河里的一处凸起淤泥,突然冒出了一连串的水泡。

心中来了兴趣,他脱掉布鞋,挽起裤腿,朝凸起的淤泥走去。

到了跟前,他俯下身子,伸出手往淤泥里一探,接着面带笑意地摸出了一个大河蚌。

“这得有一斤多重吧?可真大啊。”

曹大器仔细看了看,还有些吃惊。

这只河蚌外壳是黑灰色的,他两只手抱着都感觉沉甸甸的。

扭头用力扔向岸上,他挽着裤腿继续在淤泥里慢慢走了起来。

很快,他又踩到了一个河蚌。

伸手探进淤泥里,他摸出河蚌,扔向岸边,接着继续用双脚探着。

过了一会,曹朝阳又摸出了两个大河蚌,直到附近找不到了,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

瞧着自己摸出的三大一小,四个河蚌,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女人哪有摸鱼捉蚌有意思啊。

脱下身上打着补丁的蓝灰衬衫,他兜着几个河蚌大步朝家走去。

……

曹朝阳的家在村子最东边,很是简陋,简陋的连院墙都没有,外围都是半人高的树枝做的简易木栅栏。

至于院门,那更是没有,只有两根手臂粗的长树枝挡着。

就这围墙院门,别说挡人了,连只翅膀长点的鸡都挡不住。

木院墙里边,竖立着两间黑乎乎、脏兮兮、破破烂烂的土坯房,房顶还伸出了半截黑乎乎的烟筒。

曹朝阳背着河蚌,站在院门前,怔怔地望着自己那贫穷简陋的家。

好多年没见了,他现在心里已经没有了嫌弃,反而感觉很是亲切。

“朝阳,站门口干嘛呢?怎么不进院啊?”

隔壁低矮的土墙后,伸出了一个端着带碗的脑袋。

女人瞧见曹朝阳傻傻的样子,还有些奇怪。

“三嫂,吃饭呢。”

曹朝阳回过神来。

他扭头打了个招呼,便拿开树枝,走进了院里。

“这人自从云芳嫁人后,老是神经兮兮的。”

土墙后,杨玉凤暗自嘀咕。

她又看了几眼,随即端着碗继续吃起了暗红色的高粱饭。

……

曹朝阳推开土坯房的残破木门,走进屋子里。

四下看了看,屋里西南边,砌着一间土黄色的火炕,紧挨着火炕的是一个灶台,灶台前还堆放着很多柴火。

由于长年在屋里烧火的原因,屋里墙壁上,全是烟熏火燎的污渍。

南边的土窗户前,摆放着一个带着树皮的自制小木桌,上边摆放着几个打着锯钉的灰碗,还有一双筷子。

除此之外,屋里就没有别的大件东西了,寒碜得厉害。

曹朝阳看着自己简陋的家,心中很是无奈。

也怪不得他上辈子会冲动选择拉帮套呢,就这样的环境,谁会跟他过日子啊?

“看来得先努力搞钱,盖三间大瓦房……”

“算了,先买点石灰,把屋里刷点大白吧。”

曹朝阳有些头疼。

上辈子还不觉得,可经过后世生活的他,实在看不惯这屋里墙壁上烟熏火燎的污迹。

不过想挣钱,在这个连出门都要介绍信的年代,也不容易。

去城里打工是别想了,这个年代城里的年轻人都要下乡插队找饭吃呢,他想去城里根本没有机会。

至于在农村搞钱,想靠挣死工分更是甭想,想吃饱都不容易。

“卖东西是投机倒把,手艺活我也不会,河里的鱼虾也都是队里的,捉着吃行,卖是不可能的,不然那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更别说我跟那张宝成还不对付了……”

“看来,还是得去西边的草原上想想办法。”

曹朝阳喃喃自语。

民联县西边就是祁连大草原,周围还有雪山、戈壁、高原和成片的原始森林。

在这个年代,那边的人很少,草原上生活着众多的旱獭、藏狐、兔狲、藏野驴、白唇鹿等野生动物。

还有吃人的藏马熊,以及有雪山之王之称的雪豹。

现在也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他倒是可以靠打猎挣些钱补贴家里。

上辈子他被高玉芬一家伤透了心,被赶出来后便去保护区里做了一名护林员。

独自在林子里生活了十几年,他学会了打猎的技能,现在正好用上。

祁连山的动物除了肉之外,皮子也是好东西,特别是在这个年代,县里的国营收购站,出的价钱可不低。

这要是能打到一只雪豹,房子的事就有着落了。

“看来得准备准备,过些日子去一趟。”

曹朝阳揉了揉肚子,接着在屋子里翻找一通。

一袋玉米面,半袋红瘪的高粱米,几个黄窝头,还有瓶底只剩薄薄一层的菜籽油,除此之外,家里就没别的吃的了,惨得厉害。

曹朝阳皱着眉头,又翻了翻黑乎乎的炕席下,找出了十块三毛四分钱,这便是十八岁的他,所有的身家了。

就靠这点钱,他别说娶老婆了,就是连个大点的家具都打不了。

脑子里有后世的记忆,曹大器倒也不灰心。

“看来不能拖久了,得尽快去一趟草原上。”

小心收好钱,曹大器便解开衬衫,将刚摸的河蚌洗了洗。

从屋里拿出菜刀,他用刀背砍碎河蚌壳,挨个挖出了河蚌肉。

蚌肉实在骚得厉害,他舀了些清水,多搓洗洗了几遍。

家里也没什么去腥的调料,只有院子里种了几颗辣椒,他多摘了几个,简单的做了一个河蚌汤。

说实话,味道很难吃,又腥又骚,辣椒都压不住那股土腥味。

可没办法,家里实在没东西吃,河蚌好歹也是肉,他现在身子有些瘦弱,得好好补补。

强忍着腥味,他拿着半个窝头将煮熟的河蚌肉都吃了。

至于剩下的汤,他实在喝不下,干脆想直接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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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你倒的什么呀?”

“我煮了点河蚌肉,这汤太难喝了……”

隔壁院子里,杨玉凤听着眼睛一亮。

她踮起脚尖,胸口从土围墙上探了进来。

“哎呦,朝阳,别倒了,可别倒了,你这不是祸祸东西嘛,既然你不喝了,就拿给我,我用来拌点麸糠喂鸡用。”

曹朝阳一愣,随即端着小铝锅走到了墙边。

隔着土墙,他递向杨玉凤,“三嫂,给。”

“哎。”

杨玉凤连忙接过小铝锅,接着走向院里,把汤倒进家里的鸡食盆。

“咯咯咯,咯咯咯。”

“开饭了,开饭了,咯咯咯……”

曹朝阳隔着土墙,好奇地打量了一下。

三嫂家的院子,可比他家规整多了,院里种了些蔬菜,还养着几只老母鸡,让他看的颇为羡慕。

家里有个女人,就是不一样啊。

“三嫂,等你家的老母鸡孵出蛋了,给我留几只鸡崽,我用双倍的鸡蛋跟你换。”

“嗐,他大兄弟,什么换不换的,我指定跟你留着。”

杨玉凤麻利地倒下河蚌汤,接着快步走到墙边,将小铝锅还了回去。

曹朝阳笑了笑,转身回去了。

瞧见门口的河蚌壳,他捡了捡,统一放到了窗台上。

这东西还有用,等以后家里养了鸡鸭了,可以把蚌壳磨成粉喂给它们,可不能浪费了。

回到屋里,他又规整了一下东西,扫了扫地。

重活一世,他可不想自己活得窝窝囊囊的,现在条件有限,家里添不了东西,可这卫生得保持好。

瞧见土炕上脏兮兮的,他直接卷起炕席,扛着奔向小河,准备刷洗一下。

……

“哗啦啦……”

曹朝阳挽起裤腿,站在小河里洗刷着炕席。

家里穷的连块洗衣服的臭胰子都没有,他也只能用清水冲刷。

过了一会,他正搓洗着呢,抬头忽然发现高玉芬端着木盆,双眼红肿地过来了。

高玉芬换了件上衣,穿着一件白色的女式老衬衫,露着两条肉肉的白长的胳膊。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皆有些惊讶,不过谁也没开口说话。

高玉芬怔了怔,心里不是滋味。

她干脆抱着木盆,去了曹朝阳下游的溪水边。

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她低伏着身子,双脚踩在河里,露着小腿,用力搓洗衣服。

瞧着这一幕,正在河里刷洗炕席的曹朝阳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嫂子,河水都被我搅浑了,要不你去上游洗吧。”

“不用,我给我家三丫头洗尿布呢,别脏了你的身子……”

高玉芬说着眼睛一红,忍不住又想哭。

家里的三丫头来的可真不是时候,好在她奶水目前还足,不然非饿死不可。

可就算她奶水再足,也不能只给孩子喝奶。

家里已经欠下一堆债了,曹朝阳干脆利落地拒绝了她,高玉芬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实在不行,她干脆带着一家人死了算了!也省着活着受苦!

高玉芬面无表情地擦了一把眼泪,手里更加用力搓洗。

“嫂子……”

“你别说了!”

曹朝阳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该如何劝,只能沉默着刷起了炕席。

半晌,他回头看了高玉芬一眼,随后抱着刷洗好的炕席回了家。

大中午,太阳晒得厉害。

他把洗刷干净的炕席,晒在了院里的绳子上。

刚重生过来,他脑袋还有些懵懵的。

回到里屋,他坐在炕上,没一会的工夫就睡了过去。

……

等曹朝阳再次醒来,时间已经到了傍晚。

看了看竹筐里的食物,干巴巴的黄窝头硬的厉害,他实在没有吃的欲望。

去了院里摘了一根黄瓜,他擦了擦咬了一口。

“咔嚓~”

院里种的黄瓜,长的不怎么好,黄瓜味倒是很足。

“铛铛铛~”

“咯咯咯~”

隔壁,三嫂又喂起了家里的鸡鸭。

这个年代除了上工挣工分之外,也就养些家禽补贴家里,

曹朝阳扭头瞧了一眼,随后啃着黄瓜,出了家门。

走在村里的泥土路上,他还有些恍惚。

现在曹家洼大队里大部分的人家,住的都是土坯房,穷得倒是很平等。

手里的黄瓜啃完了,他也到了一家有着土院墙破木门的住处。

拍了拍手上,他推门大步走进院里。

“三叔,乘凉呢。”

“朝阳,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没去上工?那张队长喊着要扣你的工分,要不是我拦着,你上午可就白干了!”

院里,曹会计坐在北房门槛上,抽着旱烟。

瞧见曹朝阳来了,连忙招呼到近前。

“我下午有点不舒服,就没过去……”

“三叔,真是麻烦你了。”

曹朝阳还有些不好意思。

曹家洼大队的队长是张宝成的父亲,因为贾云芳的关系,他可没少受针对。

想着张宝成和他爸,曹朝阳还有些糟心。

这一对缺德的父子,上辈子可没少给他使绊子,直到改开后才好了一些。

这辈子他可不能再白白的受针对了……

深吸了一口气,曹朝阳想到了来的目的。

“三叔,我五爷留下的土枪您还留着吗?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土枪?朝阳,你想干什么呢?”

曹会计一脸严肃地站了起来。

“三叔,您别多想,我家的情况您也知道,我想借用下火枪,去西边的山上打些东西,贴补一下家里……”

曹朝阳连忙解释着。

在队里挣死工分,这日子实在没个盼头。

曹家洼大队在民联县算是好的了,可一天挣的工分年底划成钱,也就几毛,辛苦干一年,分个一百多块的血汗钱。

想要靠这个盖大瓦房、娶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这要是能打只藏马熊,卖了熊皮、熊胆,可足够辛苦挣好几年年的死工分了。

“朝阳,那大山上的野物可不好对付。”

曹会计皱着眉头,还有些不放心。

“三叔,您放心,我就打个雪猪、兔子什么的,不会惹其它东西的。”

雪猪,也就是旱獭,这东西在西边的高山草原上可是不少,属于最好捉的东西了。

这玩意胖乎乎的,身上全是肉,特别是在秋天,旱獭扒掉皮子后,身上全是脂肪,一只就能熬一两斤的肥油。

再加上皮子和肉,可以说旱獭身上全都是宝,经济价值高得很。

至于有感染病菌的危险,曹朝阳现在也顾不得了,等吃饱饭后再考虑吧,人总不能被饿死。

“打雪猪啊……”

曹会计眼睛一亮。

之前老爷子活着的时候,每年秋天就会去西边一趟,他可没少吃过这玩意。

听到曹朝阳是为了打这东西来借枪,他也放下了心。

“那成吧,朝阳,你跟我进屋,我把火枪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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