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名:《重生七零,我不做大哥家牛马》
主角配角:曹朝阳 高玉芬
简介:我重生了!看着眼前陌生又熟悉的场景,脑海里浮现出往昔一幕幕。 上一世,因为大哥瘫痪,我出于好心为他家当牛做马,干了二十年的“套谷子”。 却在大哥腿好之后,毫不留情的将我赶出家门。 现在,我决定了,这一世我只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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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三年,夏末。
大西北,民联县,李桥公社,曹家洼大队,河东玉米地。
“朝阳,大嫂求你了,你就搬进大嫂家,跟我和你大哥一块过吧,以后,我……我伺候你……这事你大哥也同意。”
“以后有了孩子,分一半跟你姓曹,一半跟你大哥姓徐,你看成吗?”
“嫂子家真是过不下去了,大嫂我求你了!”
“……”
曹朝阳看着跪在自己身前酷似高圆圆的女人,表情很是复杂。
自己上辈子的悲惨拉帮套生活,就是从大嫂的这一跪开始的。
他对大嫂畸形的感情,也大约是此刻产生的,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重生到了这一刻,又有了再次选择的机会!
“朝阳,朝阳!!!”
“帮帮我,帮帮你嫂子,帮帮嫂子这可怜的一家吧。”
高玉芬双眼泪汪汪的。
她死死地抱着曹朝阳的大腿不放,仰头祈求地看着他。
此时正是夏末,不到三十岁的高玉芬留着齐脖短发,穿着一件宽松的青花白汗衫。
微风吹来,旁边地里的玉米穗随风摇曳。
一粒穗花,恰巧从高处落入高玉芬鼓鼓的汗衫内。
曹朝阳怔怔地望着,心里想着前世的点点滴滴。
他上辈子对大嫂是真的产生了感情,可有大哥的存在,他也只能憋屈的跟大嫂过着三个人的日子。
累死累活,他帮徐大愣子养着那个家,过的日子真是连赘婿都不如。
可谁成想就在他帮大哥拉扯了二十年家后,徐大愣子瘫软的双腿突然就好了……
本来唯唯诺诺和善的徐大愣子,立马变了脸色,直接把他挤兑出了那个家。
更是……
更是连他跟大嫂生的儿子,都不按照约定还给他,导致他后半生,孤苦伶仃,连亲儿子都不能认……
最后他只能做了个护林员的工作,也不知道哪天死在了林子里,连尸骸都没人收拾……
帮别人养孩子,从来就没有好下场的,就更别说帮别人养家了。
可上辈子的他,直到最后才明白……
想到前世的生活,曹朝阳在大热天,生生打了个冷颤。
上辈子他本来可以娶一个清白姑娘,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却因为一时冲动,白白浪费了二十年的时间,做了拉帮套的活。
他也不怨别人,是他自己傻,是他自己活该!
可老天爷可怜他,让他又重生到了现在,他发誓绝对不再干拉帮套的活!!!
都重生了,谁还拉帮套啊?!
……
“朝阳,你就帮帮大嫂吧。”
旁边,高玉芬见曹朝阳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盯着自己,她忍不住红了脸,整个人都快羞愧死了。
可为了家里的三个还小的丫头,为了家里那个双腿瘫痪上不了工的男人,她强忍着羞意,死死抱着曹朝阳的大腿不放。
“朝阳,嫂子是真没办法了,你哥干不了活,养不了家,我一个人挣的工分,连队里的饥荒都还不上,嫂子家真是过不下去了……”
高玉芬抹了把眼泪,双眼通红地继续道:
“朝阳,云芳跟张宝成都结婚了,你就别想着她了,你家里那情况,也讨不到媳妇。”
“你就搬来嫂子家,跟嫂子一块过吧,以后嫂子伺候你……”
“云芳……”
听着大嫂的话,曹朝阳又是一阵恍惚。
这个名字,真是让他既熟悉又陌生。
他和贾云芳从小一块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感情也是好得很,就差办婚事了。
可云芳的母亲嫌弃他家里穷,以死相逼,让云芳嫁给了大队长的儿子张宝成。
上辈子他选了拉帮套的路,也有跟她怄气的成分在。
现在想想,他真是傻得厉害,也活该的厉害。
“我可真是傻,干嘛为了别人的错,折腾自己呢?”
“朝阳,你说什么呢?”
曹朝阳回过神来,看着身下一脸期待的大嫂,他坚定地摇了摇头。
“嫂子,你什么都别说了,我曹朝阳哪怕是一辈子都讨不到老婆,也绝不干拉帮套的活!”
高玉芬脸上一白,眼泪顿时从脸颊滑落。
两条白胳膊更加用力地抱着,她颇为激动地说道:“朝阳!你是不是觉得嫂子我很随便?觉得我不是好女人?”
“朝阳!嫂子……嫂子是看中了你这个人,要是别人想进我家,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同意的,我就愿意你……”
“嫂子,你别说了,我知道。”
曹朝阳双手有些发抖。
他上辈子跟高玉芬生活了二十年,嫂子怎么样,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谁都清楚。
嫂子长的很漂亮,对他也好,是个好女人,可不只属于他。
见高玉芬双眼通红地看着自己,他反问道:
“嫂子,我搬进你家容易,可以后要是我大哥瘫痪了的双腿,突然好了,不需要我了,要赶我走怎么办?”
“嫂子,到时候你又会怎么选?!会跟着我走吗?!”
曹朝阳说着自嘲地笑了笑。
上辈子他这个拉帮套的,连个名分都没有,嫂子又怎么会跟着他一块走呢?
拉帮套……
真是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
高玉芬听着一怔,脸上更加苍白了。
她张大了嘴巴,偏厚的上下嘴唇碰了碰,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半晌,她喃喃道:“不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有才的腿都坏了好几年了,要好早该好了……”
“会!”
“大哥的腿,会好的!”
曹朝阳长叹一声。
经历过后世,他比谁都敢肯定,徐大愣子的双腿,肯定会好的,而且还是在他帮忙拉扯大孩子,家里没了负担之后。
真是造化弄人……
看着身下的高玉芬,他坚定道:“嫂子,你就别逼我了,我这辈子不想干拉帮套的活,我就想找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女人,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用力解开高玉芬抱着自己的双手,他扛起锄头转身就走。
“朝阳,嫂子懂了,嫂子就是贱,嫂子以后哪怕是饿死,也不会再来逼你了。”
高玉芬跪在地头上,抬起胳膊用力抹着眼泪,可越抹眼泪却流的越多。
“老天爷啊,你是真想逼死我们一家吗?”
“呜呜……”
要不是家里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她也不会如此的低贱。
越想越委屈,她抱着胳膊,伏在地上嚎啕大哭,连地上的黄土都不在意了。
前方,曹朝阳听着嫂子的哭声,身子不由一顿。
半晌,他没有回头,坚定的大步走了。
重活一世,他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不能陷进嫂子的温柔乡里!
拉帮套的活,谁爱干谁干!
后边地头上,高玉芬绝望的哭声更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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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
一条蜿蜒的小河,沿着曹家洼大队缓缓向东边流去。
曹家洼大队身处祖国的大西北,环境算得上挺好,一条绕村小河让队里的田地庄稼,有水可浇。
可在这个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队里的人交完公粮后,也就勉强糊口而已。
像高玉芬家那样,只有一个女人挣工分,家里没男人的,更是连家里吃的口粮都挣不出来,只能每年拉饥荒,借大队里的粮食苟活。
这饥荒也是越拉越多,都快借不出来了。
这年月,饿死人可不奇怪……
……
曹朝阳忍不住摇了摇头,不愿再去想了。
蹲在河边,他捧起河水,好好地洗了把脸。
半晌,他看向水面上自己的倒影。
国字脸,浓眉大眼,一米八的大高个。
现在的他,刚满十八岁,正是最年轻力壮的时候,去干拉帮套的活,他都觉得可惜。
“我上辈子可真是傻啊。”
曹朝阳喃喃自语。
哪怕重生了,他心里也满是消散不了的悔意。
就是打一辈子光棍,都不能干拉帮套的活啊!
洗了洗手,他正想回家呢,就见河里的一处凸起淤泥,突然冒出了一连串的水泡。
心中来了兴趣,他脱掉布鞋,挽起裤腿,朝凸起的淤泥走去。
到了跟前,他俯下身子,伸出手往淤泥里一探,接着面带笑意地摸出了一个大河蚌。
“这得有一斤多重吧?可真大啊。”
曹大器仔细看了看,还有些吃惊。
这只河蚌外壳是黑灰色的,他两只手抱着都感觉沉甸甸的。
扭头用力扔向岸上,他挽着裤腿继续在淤泥里慢慢走了起来。
很快,他又踩到了一个河蚌。
伸手探进淤泥里,他摸出河蚌,扔向岸边,接着继续用双脚探着。
过了一会,曹朝阳又摸出了两个大河蚌,直到附近找不到了,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
瞧着自己摸出的三大一小,四个河蚌,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女人哪有摸鱼捉蚌有意思啊。
脱下身上打着补丁的蓝灰衬衫,他兜着几个河蚌大步朝家走去。
……
曹朝阳的家在村子最东边,很是简陋,简陋的连院墙都没有,外围都是半人高的树枝做的简易木栅栏。
至于院门,那更是没有,只有两根手臂粗的长树枝挡着。
就这围墙院门,别说挡人了,连只翅膀长点的鸡都挡不住。
木院墙里边,竖立着两间黑乎乎、脏兮兮、破破烂烂的土坯房,房顶还伸出了半截黑乎乎的烟筒。
曹朝阳背着河蚌,站在院门前,怔怔地望着自己那贫穷简陋的家。
好多年没见了,他现在心里已经没有了嫌弃,反而感觉很是亲切。
“朝阳,站门口干嘛呢?怎么不进院啊?”
隔壁低矮的土墙后,伸出了一个端着带碗的脑袋。
女人瞧见曹朝阳傻傻的样子,还有些奇怪。
“三嫂,吃饭呢。”
曹朝阳回过神来。
他扭头打了个招呼,便拿开树枝,走进了院里。
“这人自从云芳嫁人后,老是神经兮兮的。”
土墙后,杨玉凤暗自嘀咕。
她又看了几眼,随即端着碗继续吃起了暗红色的高粱饭。
……
曹朝阳推开土坯房的残破木门,走进屋子里。
四下看了看,屋里西南边,砌着一间土黄色的火炕,紧挨着火炕的是一个灶台,灶台前还堆放着很多柴火。
由于长年在屋里烧火的原因,屋里墙壁上,全是烟熏火燎的污渍。
南边的土窗户前,摆放着一个带着树皮的自制小木桌,上边摆放着几个打着锯钉的灰碗,还有一双筷子。
除此之外,屋里就没有别的大件东西了,寒碜得厉害。
曹朝阳看着自己简陋的家,心中很是无奈。
也怪不得他上辈子会冲动选择拉帮套呢,就这样的环境,谁会跟他过日子啊?
“看来得先努力搞钱,盖三间大瓦房……”
“算了,先买点石灰,把屋里刷点大白吧。”
曹朝阳有些头疼。
上辈子还不觉得,可经过后世生活的他,实在看不惯这屋里墙壁上烟熏火燎的污迹。
不过想挣钱,在这个连出门都要介绍信的年代,也不容易。
去城里打工是别想了,这个年代城里的年轻人都要下乡插队找饭吃呢,他想去城里根本没有机会。
至于在农村搞钱,想靠挣死工分更是甭想,想吃饱都不容易。
“卖东西是投机倒把,手艺活我也不会,河里的鱼虾也都是队里的,捉着吃行,卖是不可能的,不然那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更别说我跟那张宝成还不对付了……”
“看来,还是得去西边的草原上想想办法。”
曹朝阳喃喃自语。
民联县西边就是祁连大草原,周围还有雪山、戈壁、高原和成片的原始森林。
在这个年代,那边的人很少,草原上生活着众多的旱獭、藏狐、兔狲、藏野驴、白唇鹿等野生动物。
还有吃人的藏马熊,以及有雪山之王之称的雪豹。
现在也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他倒是可以靠打猎挣些钱补贴家里。
上辈子他被高玉芬一家伤透了心,被赶出来后便去保护区里做了一名护林员。
独自在林子里生活了十几年,他学会了打猎的技能,现在正好用上。
祁连山的动物除了肉之外,皮子也是好东西,特别是在这个年代,县里的国营收购站,出的价钱可不低。
这要是能打到一只雪豹,房子的事就有着落了。
“看来得准备准备,过些日子去一趟。”
曹朝阳揉了揉肚子,接着在屋子里翻找一通。
一袋玉米面,半袋红瘪的高粱米,几个黄窝头,还有瓶底只剩薄薄一层的菜籽油,除此之外,家里就没别的吃的了,惨得厉害。
曹朝阳皱着眉头,又翻了翻黑乎乎的炕席下,找出了十块三毛四分钱,这便是十八岁的他,所有的身家了。
就靠这点钱,他别说娶老婆了,就是连个大点的家具都打不了。
脑子里有后世的记忆,曹大器倒也不灰心。
“看来不能拖久了,得尽快去一趟草原上。”
小心收好钱,曹大器便解开衬衫,将刚摸的河蚌洗了洗。
从屋里拿出菜刀,他用刀背砍碎河蚌壳,挨个挖出了河蚌肉。
蚌肉实在骚得厉害,他舀了些清水,多搓洗洗了几遍。
家里也没什么去腥的调料,只有院子里种了几颗辣椒,他多摘了几个,简单的做了一个河蚌汤。
说实话,味道很难吃,又腥又骚,辣椒都压不住那股土腥味。
可没办法,家里实在没东西吃,河蚌好歹也是肉,他现在身子有些瘦弱,得好好补补。
强忍着腥味,他拿着半个窝头将煮熟的河蚌肉都吃了。
至于剩下的汤,他实在喝不下,干脆想直接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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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你倒的什么呀?”
“我煮了点河蚌肉,这汤太难喝了……”
隔壁院子里,杨玉凤听着眼睛一亮。
她踮起脚尖,胸口从土围墙上探了进来。
“哎呦,朝阳,别倒了,可别倒了,你这不是祸祸东西嘛,既然你不喝了,就拿给我,我用来拌点麸糠喂鸡用。”
曹朝阳一愣,随即端着小铝锅走到了墙边。
隔着土墙,他递向杨玉凤,“三嫂,给。”
“哎。”
杨玉凤连忙接过小铝锅,接着走向院里,把汤倒进家里的鸡食盆。
“咯咯咯,咯咯咯。”
“开饭了,开饭了,咯咯咯……”
曹朝阳隔着土墙,好奇地打量了一下。
三嫂家的院子,可比他家规整多了,院里种了些蔬菜,还养着几只老母鸡,让他看的颇为羡慕。
家里有个女人,就是不一样啊。
“三嫂,等你家的老母鸡孵出蛋了,给我留几只鸡崽,我用双倍的鸡蛋跟你换。”
“嗐,他大兄弟,什么换不换的,我指定跟你留着。”
杨玉凤麻利地倒下河蚌汤,接着快步走到墙边,将小铝锅还了回去。
曹朝阳笑了笑,转身回去了。
瞧见门口的河蚌壳,他捡了捡,统一放到了窗台上。
这东西还有用,等以后家里养了鸡鸭了,可以把蚌壳磨成粉喂给它们,可不能浪费了。
回到屋里,他又规整了一下东西,扫了扫地。
重活一世,他可不想自己活得窝窝囊囊的,现在条件有限,家里添不了东西,可这卫生得保持好。
瞧见土炕上脏兮兮的,他直接卷起炕席,扛着奔向小河,准备刷洗一下。
……
“哗啦啦……”
曹朝阳挽起裤腿,站在小河里洗刷着炕席。
家里穷的连块洗衣服的臭胰子都没有,他也只能用清水冲刷。
过了一会,他正搓洗着呢,抬头忽然发现高玉芬端着木盆,双眼红肿地过来了。
高玉芬换了件上衣,穿着一件白色的女式老衬衫,露着两条肉肉的白长的胳膊。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皆有些惊讶,不过谁也没开口说话。
高玉芬怔了怔,心里不是滋味。
她干脆抱着木盆,去了曹朝阳下游的溪水边。
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她低伏着身子,双脚踩在河里,露着小腿,用力搓洗衣服。
瞧着这一幕,正在河里刷洗炕席的曹朝阳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嫂子,河水都被我搅浑了,要不你去上游洗吧。”
“不用,我给我家三丫头洗尿布呢,别脏了你的身子……”
高玉芬说着眼睛一红,忍不住又想哭。
家里的三丫头来的可真不是时候,好在她奶水目前还足,不然非饿死不可。
可就算她奶水再足,也不能只给孩子喝奶。
家里已经欠下一堆债了,曹朝阳干脆利落地拒绝了她,高玉芬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实在不行,她干脆带着一家人死了算了!也省着活着受苦!
高玉芬面无表情地擦了一把眼泪,手里更加用力搓洗。
“嫂子……”
“你别说了!”
曹朝阳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该如何劝,只能沉默着刷起了炕席。
半晌,他回头看了高玉芬一眼,随后抱着刷洗好的炕席回了家。
大中午,太阳晒得厉害。
他把洗刷干净的炕席,晒在了院里的绳子上。
刚重生过来,他脑袋还有些懵懵的。
回到里屋,他坐在炕上,没一会的工夫就睡了过去。
……
等曹朝阳再次醒来,时间已经到了傍晚。
看了看竹筐里的食物,干巴巴的黄窝头硬的厉害,他实在没有吃的欲望。
去了院里摘了一根黄瓜,他擦了擦咬了一口。
“咔嚓~”
院里种的黄瓜,长的不怎么好,黄瓜味倒是很足。
“铛铛铛~”
“咯咯咯~”
隔壁,三嫂又喂起了家里的鸡鸭。
这个年代除了上工挣工分之外,也就养些家禽补贴家里,
曹朝阳扭头瞧了一眼,随后啃着黄瓜,出了家门。
走在村里的泥土路上,他还有些恍惚。
现在曹家洼大队里大部分的人家,住的都是土坯房,穷得倒是很平等。
手里的黄瓜啃完了,他也到了一家有着土院墙破木门的住处。
拍了拍手上,他推门大步走进院里。
“三叔,乘凉呢。”
“朝阳,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没去上工?那张队长喊着要扣你的工分,要不是我拦着,你上午可就白干了!”
院里,曹会计坐在北房门槛上,抽着旱烟。
瞧见曹朝阳来了,连忙招呼到近前。
“我下午有点不舒服,就没过去……”
“三叔,真是麻烦你了。”
曹朝阳还有些不好意思。
曹家洼大队的队长是张宝成的父亲,因为贾云芳的关系,他可没少受针对。
想着张宝成和他爸,曹朝阳还有些糟心。
这一对缺德的父子,上辈子可没少给他使绊子,直到改开后才好了一些。
这辈子他可不能再白白的受针对了……
深吸了一口气,曹朝阳想到了来的目的。
“三叔,我五爷留下的土枪您还留着吗?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土枪?朝阳,你想干什么呢?”
曹会计一脸严肃地站了起来。
“三叔,您别多想,我家的情况您也知道,我想借用下火枪,去西边的山上打些东西,贴补一下家里……”
曹朝阳连忙解释着。
在队里挣死工分,这日子实在没个盼头。
曹家洼大队在民联县算是好的了,可一天挣的工分年底划成钱,也就几毛,辛苦干一年,分个一百多块的血汗钱。
想要靠这个盖大瓦房、娶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这要是能打只藏马熊,卖了熊皮、熊胆,可足够辛苦挣好几年年的死工分了。
“朝阳,那大山上的野物可不好对付。”
曹会计皱着眉头,还有些不放心。
“三叔,您放心,我就打个雪猪、兔子什么的,不会惹其它东西的。”
雪猪,也就是旱獭,这东西在西边的高山草原上可是不少,属于最好捉的东西了。
这玩意胖乎乎的,身上全是肉,特别是在秋天,旱獭扒掉皮子后,身上全是脂肪,一只就能熬一两斤的肥油。
再加上皮子和肉,可以说旱獭身上全都是宝,经济价值高得很。
至于有感染病菌的危险,曹朝阳现在也顾不得了,等吃饱饭后再考虑吧,人总不能被饿死。
“打雪猪啊……”
曹会计眼睛一亮。
之前老爷子活着的时候,每年秋天就会去西边一趟,他可没少吃过这玩意。
听到曹朝阳是为了打这东西来借枪,他也放下了心。
“那成吧,朝阳,你跟我进屋,我把火枪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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