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总是会对自己所眷恋的事物过于的依赖,将生活中的一丝平常抽离于身外总是令人感到不适。
图书馆对我就是如此。
我喜欢阅读,余秋雨先生的解释是“阅读最大的理由就是想摆脱平庸”。渐渐地,城市街角的图书馆成为了我珍贵的伙伴。我愿意坐公交车到达“终点“,将头扭向窗外的世界,不经意的一眼有时就使得我的目的地发生了改变,尽管再往前走又是一片繁华,但城市的街角已吸引我驻足片刻。有时细小的光茫也能胜过星球的万丈光辉。
我会从清晨待到黄昏,从开馆等到闭馆。来往的人总是迈着细碎的脚步,像溪水一样流淌;同行的情侣也会小声地说话像是在说令人害羞的悄悄话;当阳光透过书页映照在少男少女的脸颊上时,我总会忍不住去看上一眼。
翻开书页后,书中的世界又是另一片天地。我摩挲书籍的封面,恍如隔世像是见到了一位许久不见的老友回味过去的时光。“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心中的这番感想不知道是我的所思所悟,还是书对我说的肺腑之言。翻开书页后的书籍,沁人心脾的檀香总是能掩盖过空气中的喧嚣,如月光泻地般引领着我在黑暗中漫步,在书中体味百态人生与忆苦思甜。合上书页,像是已做了一场黄粱一梦,身心已经疲倦想要睡去。在温暖而静谧午后捧着书籍在图书馆的角落睡上一觉,醒来已被粗心的管理员锁在月色和书籍之间了,这样的美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时代总是越来越好的,我总是把这一句话挂念在心头。在科技越是发达的今天越是如此。到图书馆的人越来越少了,去的次数可以用手数的过来了。逐渐,我捧起了电子阅读器而不是曾经的书籍。
“一个人以浊为欢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清明的滋味,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就愈来愈无味了。”
竖起书本挡住“烛光”,手指轻轻衔在口袋里,在静谧的世界里好像与过往的时光做了一场半明半昧的梦。
啊,我生命中的理想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