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城 | 我流浪,只为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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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新港西路麦当劳中大店正人声鼎沸。这里比邻全国最大的国际布匹辅料市场,鬼老众多。店里一小半的位置被丰乳肥臀、皮肤黝黑的非洲妞占据。

她们旁若无人,聒噪不止,却一点都没耽误吃。薯条飞快地被送进嘴里,汉堡被大口咬掉,厚厚的嘴唇开合如白色食人花。

盯了她们许久,她们连渣都没剩一点,反倒是邻座那个乡下男子,留下一个只咬了一口的鳕鱼堡,皱着眉走了。趁服务员收走前,我施施然拿来吃了。好了,晚餐算是解决了。

我不喜欢这里,嘈杂,没情调。要不是为了到中山大学听一个著名教授的讲座,我是断不会到这一片来的。

我在这个城市有固定居住点,体育东路有一家24小时不打烊书店,白天做生意,晚上释放温情,为背包客免费提供住宿,不过需要预约。

作为资深流浪汉,我已有丰富的生存经验,以及满身的故事。很顺利地,我通过了店主考核,成了书店吧台隔壁房间沙发上的一员,且长期占据——店家被我的故事打动,为我大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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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是一名流浪汉。从踏出家乡台湾那一刻起,至今已有十五年。

我出生在阿里山脚下,并无兄弟姐妹。父母忙于生意,我有大把的自由时光。听CD,看电影,听外文电台,是我的主要娱乐。

台湾的文化很兼容并蓄,小经营者也注重日常修身。所以家里有《大英百科全书》等工具书,还有《飘》《简爱》等英文原著。或许我的语言天赋还可以,我在兴趣中自学了英语。

我对学习却是不上心的,加之不想服兵役,大学没毕业,就跑去台北打工了。首先从希尔顿西餐厅服务员做起,再到亚都丽致大饭店、Bankers Club做经理。至今还记得希尔顿的工作制服是威风的西班牙斗牛装,Bankers Club里面挂着齐白石的画,亚都大饭店里有个Paris 1930,香槟从巴黎空运。

后来和德国人开巴伐利亚风味餐厅,又投资了广州的纺织厂……

折腾了一路,我总不能安定,妻儿在我身边很多年,却离我的心很远。住在我心里的,是一只冬眠的熊,它在睡梦里朝远方咆哮。

有一天我读到了《等待戈多》,这是部荒诞戏剧代表作。里面讲述了两个流浪汉戈戈和狄狄,日复一日等待戈多的故事。戈多是谁,来自哪里,哪天会来,谁也不知道。他们只是在孤独中等待。戈多最后派来了一个使者,说他会来的。

我被这种等待的魅力吸引,似乎有无限希望存在远方。只要在流浪,等待就很纯粹,希望就总会到来。我不在乎这希望是什么,我在乎它到来前的等待,更在乎它到来后的平静。

《燃情岁月》里的崔斯汀,为了平息心里那只熊的咆哮,漂洋过海,踏足荒野,放逐自我,与野兽搏斗,与野人同眠。我也期待这样的行程,只是,我的生存技能也许只够在文明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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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来广州的纺织厂收款项,发现被歹人下套了,厂子血本无归。那夜,我走在珠江边,流浪歌手沧桑又自在地在吟唱,大榕树叶里漏下来月光,斑驳舒朗,江水沉寂地东逝,流入时间深处。

这里有适合流浪的土壤,心里那只冬眠的熊开始苏醒。家里的资产足够妻儿在台湾生活无忧,思忖两日,我扔了回台证件,断了念想,一留就留了十五年。

从那以后,希尔顿餐厅里的espresso、莎朗牛排、鹅肝酱都成过往。我分两天取光了银行卡里最后的几毛钱,第一天买了四毛钱包子,第二天买了五毛钱馒头,第三天开始,我吃百家饭。

麦当劳是我最先去的。通过观察,两类人的食物通常是有剩的。一类是情侣,他们光顾卿卿我我,食物会剩下很多;一类是白领,她们妆容精致,动作优雅缓慢,还没来得及吃完,时间已差不多,这样也会留下许多吃的。

一开始我也有些羞赧,后来发现身边来去的人如江水,一辈子都不会见第二次,就任他们看来看去,我只顾填饱肚子了。吃完后,我会收拾完桌面,再把托盘放回工作台,服务员乐得我帮他们打扫场地,所以也不会吱声。

这个城市的麦当劳简直太多了,所以我是不会在同一家店停留过久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有一次,我在越秀区的一家麦当劳坐了许久,没人有遗留,连番茄酱都没有一滴。我的胃有些痉挛,便伏在桌面,手抵住胃部,想睡一会再说。

“你还好吗?”我抬眼看到服务员在问我。

“没事。”我摆摆手,继续埋头睡觉。

麦乐鸡的香味近在咫尺,我复抬头,看到他悄然留下的盒子。

我经常碰到这样的帮助,一开始是抗拒的,次数多了,也就坦然了——流浪汉的世界,没有那么多自尊负累。当然,我会对这些帮助铭记于心,也许,这温暖也是我留下来的理由之一。

当然,其他餐厅我也会去光顾,但快餐厅饭菜味道不好,服务员素质太低,经常会闲言碎语地赶走闲坐者;高档餐厅我是不去的,我太清楚那里面的阶层意识了,服务员会剥光了衣服般把你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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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肯德基和快餐厅解决了我吃的问题,住在麦当劳却不是那么舒服的一件事。趴着睡太累,一觉起来,筋骨都错位了,躺着睡舒服,但担心被赶,睡不踏实。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年轻的流浪汉阿照,他带我睡在一个天桥桥脚。十几年前,天桥下还是一方安逸之地,广州的天气也算怡人,我终于可以摊开手脚,一觉睡到天亮。

阿照来自福建一个小村,早我一年来了广州。他流浪的目的,在我看来有些戏剧——他喜欢了十几年的女神,在他表白之前,结婚了。他说,他选择流浪,并让自己整日忙碌,是为记住她,因为他再无法拥有她。

他好动又有激情。因为崇尚鲁迅,所以他流浪的第一站是绍兴,然后有感于《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的血性与自由度,他来了广州。他去珠江台群演,因为工资分配不公,怒砸了导演的机器;他去当服务员,因为客人的一个藐视眼神,他当场甩了工衣走人……

如此,我虽与他共眠于天桥底,却并不一起活动,我的工作轻松而自由,可以说是完全随性的。

我的工作需要体面的衣服,所以我去钻研了那些穿着光鲜的流浪汉。熟了之后,他们告诉我哪些地方可以洗热水澡,哪些医院的后勤处可以洗衣服,并可以晾晒,哪些街角适合换衣服及方便……

一段时间后,我俨然是这个都市和谐的一员。如果不是我刻意浪荡,我完全可以在这个城市如白领般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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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要说说我的工作了。

广州每年都有春、秋两季交易会。每到四月和十月,这个城市会陡然增加无数的陌生脸孔,他们来自全球各地,带着产品或概念来参展,也观摩并商谈。这个时候,虽然各个大学都会派出专业学生来协助这些语言不通者,但需求远远没被满足。

每每这两个季节,我会在地铁出口或入口,挂个简介牌,等着被招为翻译。我对客人也有选择,欧美的老外通常是首选。不过,来这里的非洲、拉美客人更多些,我的选择范围也有限。

双方接洽完毕后,我会为他(她)做引领、产品翻译、现场接待并招揽客人。按一天或一场给工资,加上小费,十五天的收入够我花一个季度。有钱的这几个月里,我会抽点双喜烟,喝点杜松子酒,再去广州大剧院听几场音乐会,去黄花岗剧场看看地道的粤剧。古龙水我一直不缺,而吃和住,我是不太在乎的。

还有一个很好来钱的地方,机场安检回收处,有大量客人丢弃的打火机,我捡了拿去班机到达口倒卖,收入很是乐观,这样又能维持我几个月的精神享受。

近些年,我又有了个好去处,广州美术学院每届学生都需要人体写生模特。前些年我不够格,因为皱纹不够多。现在,我沧桑的级别够了,往那一坐,全身都是故事与时光。

我很享受一动不动的姿态,身边围了很多人,却只听得见刷刷画笔声。我凝神屏气,把自己放心交与这个空间,思绪却走了千山万水。一天六个钟下来,有上百元的收入。走出画室,我百骸清爽,连呼吸都变得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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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工作时,我就去白云山晒太阳。即便是艳阳天,白云山的丛林里仍然荫凉。我会垫一块布在松软的落叶上,看树,看天,看云,或看蚂蚁搬家,看蛐蛐交尾。有时我夜宿在山上,于无人时去山泉口冲凉。

这样的夜晚,月色如水,万家灯火离我很远,天地只剩我一个,我感觉有些苍凉,有些难过,更有些感动。

睡梦里,我心中的戈多走过来,抚着我的心跳,缓缓和我说:“回吧,回吧!”我在梦里抓着他,“你是谁,你来自哪里,你又要去到哪里?”可他倏忽走远了,飘下一长串“回吧,回吧……”

早晨醒来,我仍然混沌不清,于是只有继续流浪。

冬天的广州很舒服,白天可以尽情在二沙岛晒太阳。那里虽然富宅云集,出入在此的仍然只是普通男女,他们衣着朴素,行事低调,每个人都在孤独里穿行,没人看得出来我和他们之间的差别。这也许是另一个我停留在此的原因。

岛上的草坪里,孩子的笑闹声响彻云霄,我偶尔会想起台湾的家,家里的人。可一转眼,广州塔傲立在面前,她也直插云霄,形成一个莫大的惊叹号,似乎也在诘问,这宇宙洪荒里,我们蝇营狗苟,碌碌而为的,到底是什么?

于是,为了等待一个答案,我又忘了家人们,下次想起他们,恍若隔世。

如今,在这个温暖的四月,我行走于落叶和飞花里,栖息在不打烊书店里,一如既往在等待。

书店每周都会有故事江湖,落脚在这里的故事行走者,与众多低迷的灵魂齐挨着,向他们讲述过往的艰辛与智慧。有人问我们,“你们一直流浪,觉得幸福吗?”我总是答不上来——流浪是一种选择,一种生活,试问,你能一言道尽你现在的生活,是幸福还是不幸吗?

就在昨晚,我帮忙清理完客人散落的书籍,正占据一隅,读《等待戈多》,一个身影欺过来,平缓地说:“大哥,我回来了。”

是阿照。掐指算来,他离开广州,漂泊南北,已有八年。无需大笑,他脸上也有了挤挤的皱纹。他翻了翻我的书,有些如释重负。

“我想回来与大哥一起,等待我们的戈多。”

好吧,那我们就重新搭伴流浪吧,也许仍然如戈戈和狄狄般,各自孤独,可我们有了共同的等待,如此便好。

我们流浪,只为等待,这座城,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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