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发行制度演变-注册制改革(二)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核心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

换句话说,就是政府监管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不越位指的是,监管层在证券发行中转变思路,由择优式选拔的实质性审核转变为以信息披露为主的形式审查。将监管的重心由以前的事情审查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

不缺位指的是将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到位,加强和完善监督和执法力度,把监管人员从并不擅长的发行审核中解放出来,投入到对上市企业后续的信息披露持续性监督。

注册制改革明确了发行审核不以否决发行为目的,而是通过改革解决上市企业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梳理清楚了监管层的监管边界问题。让市场无形之手发挥主要作用,让政策的有形之手守好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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