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给自己铺了一个太大的摊子,以为几百上千字总可以完成,没想到字数逼进一千六,整篇文章连大致轮廓都还没显现出来。这是我的毛病,写东西漫无目的,往往写着写着就绕不回来了。
写文章显示出我无可救药的感性。我写任何文章,从不列提纲,从不规划文章结构和布局,一切想哪儿写哪儿,话没说完一直说,说完了就结尾。
但有一样,无论好与不好,都是呈现内心最诚实最真实的东西。
非常感谢北大英语系的李华老师,从她的书里我第一次知道创意写作。这种写作,和我一贯的做法高度吻合。当然我这里不是在夸自己,我有什么可夸的呢?不过是碰巧一个太感性的人,一切事情太听从自己的内心而已。而这恰巧正是创意写作的核心价值所在。
后来我又无意中得知,雷蒙德卡佛当年学习的写作,也正是创意写作。知道这一点对我又是一个鼓舞。有一句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变通一下,又被改写为,不想当作家的写作者,也不是好的写作者。
我不能说我不想当作家,事实上我有时想,大多时候也并不想。我觉得作家这个头衔,一旦戴在头上一定也不轻松,我是一个怠惰的人,生活中喜欢顺其自然,本能地抗拒亚历山大。我只是希望有一件可以热爱一辈子的事,到死都喜欢,并为之努力到最后。但这种努力,是一种能力之内的努力,不是强求或者逼迫出来的。
另外是我有自知之明,不是每个写作者都能当作家,不是随便谁都可以当作家。我什么什么都没有,单凭一份热爱就想怎样怎样,也太天真。
还是牢记在心的那句话,每天都写一点,既不抱希望,也不绝望。
这样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