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防卫性的强制力,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而不是为了惩罚,羞辱或谴责他人。
如果冲突的双方都能充分表达观察,感受,需要和请求,并得到对方的理解,那么,双方的需要通常可以同时得到满足。至少,他们可以求同存异。
然而,当双方没有机会进行这样的对话。例如,有一方也许不想交流,或是危险迫在眉睫没有时间交流。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能就需要使用强制力来避免伤害。
如果我们不够成熟,我们可能会有以下表现:
1.我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2.我们认识不到,我们并不需要通过惩罚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3.我们相信,我们有权利惩罚或伤害他人,因为他们是罪有应得
4.我们产生了幻觉:例如:听到某种声音叫我们去杀人。
相反,在使用惩罚性的强制力时,我们认为某些人时邪恶的,为了让他们悔改,必须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此时,我们需要痛苦能让他们:1.意识到自己的过错2.感到懊悔3.改变行为。 然而,在实际生活当中,惩罚往往加强了对方的敌意和抵触心理,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疏远。
惩罚的类型:
体罚
体罚会让孩子形成这样的认识:当别的方法都不起作用时,就可以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对体罚的恐惧会让孩子难以体会到父母的爱。
无数的例子表明很多孩子拒绝做对他们有益的事情,只是因为他们不想在父母的压力面前屈服。
2.指责或否定他人
3.不给孩子某种好处:例如不给零花钱
小结
在有些情形中,我们没有机会和他人交流,这时,我们也许需要使用强制力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们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伤害,而不是为了惩罚他人。如果我们威胁他人或实施惩罚,人们常常会产生敌意和抵触心理。这样,彼此的关系将会疏远。同时,惩罚还可能使人忽视事情本身的意义,而把注意力放在不服从的后果上。如果我们试图通过惩罚来使人们认识自己的需要,那么,我们很可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