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清华同方”是清华大学控股的国有上市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紧密依托清华大学的科研实力与人才平台,在信息和能源环境两大领域中致力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孵化和培育了智能芯片、计算机、数字城市、大数据应用、多媒体、移动互联、知识网络、大军工、大安全、半导体与照明、环境科技、节能环保等与国家、国际民生密切相关的十二大主干产业集群,并建成了具全球化产能的、与产业配套的科技园区。
清华大学和国家发改委联合成立了,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委托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全国新型城镇化大数据库,现正在为全国征集挑选第一批试点城市,一经中选,国家发改要将挂牌,同方无息出资两千万人民币为其建立大数据中心。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发展金融产业,目前,公司旗下已有泰豪科技(港股代码:600590)、同方泰德(港股代码:01206)、同方国芯(股票代码:002049)等多家上市公司。
截至2013年,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近500亿元,年收入近300亿元,入选“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信用100强”。“清华同方”品牌价值已超过1000亿,上榜世界品牌500强。
融资流程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代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首脑和委办局领导接触,相互了解;
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智慧城市建设框架协议;
3、地方人民政府首脑到北京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参观大数据库和智慧城市建设展览,并签署智慧城市建设融资执行协议;
4、地方人民政府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出任付组长;
5、地方人民政府确定融资项目和融资主体,并提供相关财务文件;
6、2个月之内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将融资款汇入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帐户;
融资产品
1、大数据库项目融资:以项目直接融资,专款专用,不能改变资金使用性质,为地方人民政府缺钱而又急于实施的项目提供资金;
2、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融资:为项目融资,地方人民政府自主使用融资款;
3、为大型国企技改、生产融资;
4、产业基金:对有省、部级和国家匹配专项资金的的产业,进行产业投资,资金使用成本更低、使用年限更长(10左右);
5、PPP融资:地方人民政府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管理、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同受益,降低地方人民政府财务负担,降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风险;
融资条件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上一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优质项目可适当降低;
3、发改委立项的项目;
4、拿入“十三五”规划的项目优先;
5、融资额度1亿至50亿
融资还款和成本
1、资金使用期限为3到5年,具体情况可设1到2年的宽限期;
2、还款方式为3个月或6个月息本一还,或另行商议其它还款方式。
3、融资成本低,甚至可以做到零。
融资项目
大数据中心建设,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水务、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智慧应急、智慧物流、智慧农业、智慧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