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对于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以及产品设计形态做出了最新的规范和要求。总结本次新规范的主要变化如下:
1,积极影响
1)统一疾病定义由之前的25种重疾拓展至28种重疾,新增3种重疾: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必须包含3种主要高发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3)四种重疾定义更宽松: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
4)禁止保险公司乱凑病种:要求在同一重疾险产品中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如果保险公司重疾险产品疾病列表中的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消费者予以提示,如“疯牛病”,发病率极低。
2,中性影响
轻度甲状腺癌(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被剔除出“严重恶性肿瘤”的疾病定义。
3,不利影响
1)3种必须包含的高发轻症的保险金额应不高于重疾保险金额的20%;
2)原位癌被剔除出“轻度恶性肿瘤”的疾病定义。
根据新规范的这些变化,给有计划投保重疾险的小伙伴们的建议如下:
1,早买早保障。
2,重疾险的价格已经触底,大部分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已没有什么降价空间,未来是否能降价,还要取决于新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的修订情况,按照银保监会的计划,新重疾表可能于今年5-6月发布。不排除重疾发生率升高,新的重疾险产品定价反而有所提高的情况出现。
3,【甲状腺癌】一直是都市人的高发癌症,轻度甲状腺癌在香港、台湾等地的重疾险产品中早已剔除“重症”列表,如果担心甲状腺问题,也应尽早配置重疾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