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大学生村干部流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

为巩固提升流动工作成果,确保流动工作质量和成效,现对2016年大学生村干部流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1、工资待遇落实情况。重点是:“三类特岗”工资待遇是否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水平,是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是否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2、转岗合同规范情况。重点是:转岗合同名称是否规范,合同签订方式是否合理,合同内容是否具体,是否明确续聘方式,是否能够兼顾可操作性和利于工作稳定等因素。

3、思想教育引导情况。重点是:与大学生村干部沟通联系渠道是否畅通有效,已转岗大学生村干部的思想是否稳定、情绪是否理顺。

二、检查验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1、全面自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在3月10日前,对本地2016年大学生村干部流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要对照检查验收内容,通过逐一实地走访、查看资料、调研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有效传导责任压力,推动政策全面落地。检查验收情况要于3月1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2、重点抽查。省委组织部3月中旬将组成专项检查验收组,对各地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各地流动政策落实情况,对各地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复查。

三、有关要求

1、提升认识。要把检查验收工作作为巩固流动工作成果、全面完成流动任务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实抓牢,实现“两个确保、三个不能”目标。

2、严格标准。各地要对照已制定上报的流动工作方案和检查验收内容,逐一逐项检查验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检查验收不走过场。

3、落实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各省辖市委组织部要启动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对问题较多的,要约谈县(市、区)委书记。省委组织部要通报抽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将约谈相关省辖市委组织部长、县(市、区)委书记。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7日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