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好汉,爱喝酒也能打虎——《景阳冈》
“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这首脍炙人口的《好汉歌》唱的就是《水浒传》故事里的梁山好汉们。《水浒传》是明代小说家施耐庵所写的长篇章回体小说,讲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单八将在水泊梁山聚义反抗朝廷的故事。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都是《水浒传》里面的英雄好汉。
一、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动物们
在《景阳冈》的故事中,人们谈虎色变,因为老虎可以说是陆地上战斗力最强的动物之一了,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动物。
什么是食物链呢?我们来举个例子吧。在大草原上,狼被视为最危险的动物,因为它们以羊作为自己的食物,而羊又以草为食物,这样就形成了一条最简单的食物链:狼—羊—草。
然而在草原上,羊也是人类的主要食物来源,为了保护自己的食物,有人就想出各种办法,把草原上的狼都消灭了,结果这样一来,羊的数量并没有变多,甚至开始变少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狼不仅吃羊,也吃田鼠、野兔和黄羊,田鼠、野兔和黄羊也是以草为食物的。草原上的狼被消灭了,意味着这些更小的动物没有了天敌,于是它们大量繁殖,数量成倍地增加,也吃掉更多的草,结果就导致羊的食物变少,面临饿死的危险。草原上的众多生物之间仿佛被一根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链条牵连起来,这就是食物链。食物链是大自然本身具有的一种规律,是不可以随便干预破坏的。
不同的生态环境中有不同的食物链,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在大自然中有哪些动物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
虎鲸和大白鲨
在海洋里,位于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大概是虎鲸和大白鲨。
虎鲸是地球上最致命的食肉动物之一,虎鲸体重达数吨,是海豚科中体形最大的一种。虎鲸的嘴巴很大,上下颌上共有40~50枚圆锥形的大牙齿,能把一头海狮整个吞下。虎鲸在海洋中几乎没有天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只有人类能够捕猎它们。
大白鲨又叫食人鲨,体形庞大,是世界上最大的掠食性鱼类。其身长超过六米,重量超过两吨。大白鲨是许多海洋哺乳类动物的主要天敌,另外也会猎食海鸟和其他鱼类等一切能捕杀到的海洋生物。大白鲨袭击人类的次数也在所有鲨鱼中位列第一,也因此被命名为“食人鲨”。
老虎和狮子
老虎是体形最大的猫科动物。一般来说,老虎通常是不吃人的,老虎如果吃人,多是因为太老或太虚弱,无法猎杀野生动物,或是因为人类入侵其领地。老虎有着很强的领地观念,任何入侵其领地的动物都会遭到攻击。老虎在狩猎大型猎物时,喜欢用它们的前肢抓住猎物,咬住猎物的喉咙,将其拖到地面,用尖利的牙齿将猎物撕成碎片。通过这种方法,重量超过一吨的印度野牛和水牛能被重量仅为其六分之一的虎所杀。
自古以来,狮子就被人称为百兽之王,是继老虎之后第二大的猫科动物。狮子与独立而神秘的老虎不同,狮子是群居动物,一个狮群最多能有30只狮子。狮子没有长途追击的耐力。一般它们潜伏靠近猎物,然后跳起将猎物扑倒。所以一般采取伏击的方式捕获猎物,攻击中的瞬间速度可达到时速60~80公里。小的猎物一般被咬断头颈,大的猎物的头颈被撕破或被压抑窒息。
北极熊
北极熊也被叫作白熊,是北极地区个头最大、力气最大的动物。可不要被北极熊憨态可掬的外表欺骗了,北极熊凶猛贪食,有着惊人的力气和耐力,奔跑时速最快能达60公里。北极熊具有粗壮而又灵便的四肢,尤其是它的前掌,力量巨大,一掌可使人致命,所以北极熊通常用前掌击倒或打死猎物。北极熊的脂肪和皮毛也是熊类中最厚的,真是当之无愧的冰川之王!北极熊在北极地区位于食物链的顶端,除了人类,没有任何能威胁到它的动物,所以它的一举一动总是表现得随心所欲,悠然自得。
除了上面介绍的这些动物,还有很多其他位于食物链顶端的动物,比如位于湿地食物链顶端的鳄鱼和巨蚺,天空中的雕和鹰。不过,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并不真的是天下无敌,通常,食物链顶端的动物数量会更少,相反,越处于食物链底端的生物繁殖和生存能力越强。
也许有同学会说,其实人才是真正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毕竟人已经征服了大自然。然而,大自然的生态系统自有其稳定性和调节功能,人类要保护赖以生存的地球,最好的办法就是尊重大自然自身的规律。爱护动物,保护自然,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二、“青梅煮酒论英雄”——名人与酒
“曲水流觞”与《兰亭集序》
曲水流觞,是中国古代民间的一种传统习俗,后来发展成为文人墨客诗酒唱酬的一种雅事。农历三月初三,人们坐在河渠两旁,在流水的上游放置酒杯,酒杯顺流而下,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得取杯饮酒,认为这样就能除去灾祸不吉。
晋穆帝永和九年(353年)农历三月初三,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书圣”王羲之偕同当时的天下名士谢安、殷融、孙绰、阮裕等42人,在江南水乡绍兴的会稽郡山阴县的兰亭曲水之滨,举行了一次名垂青史的曲水流觞修禊(xì)盛会。众名士在兰亭清溪两旁席地而坐,将盛了酒的觞放在溪中,由上游浮水徐徐而下,经过弯弯曲曲的溪流,觞在谁的面前打转或停下,谁就得即兴赋诗并饮酒,否则罚酒。据史载,在这次游戏中,有十一人各成诗两篇,十五人各成诗一篇,九岁的王献之等十六人作不出诗,各罚酒三觥。全部得诗三十七首。王羲之将大家的诗收集起来,用蚕茧纸、鼠须笔挥毫作序,乘兴而书,写下了举世闻名的《兰亭集序》,被后人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也因之被人尊为“书圣”,而《兰亭集序》也被称为“禊帖(tiè)”。这次活动也许称得上魏晋名士最富文学色彩的一次雅集了吧。
诗人与酒
三国时期的曹操不仅是军事家、政治家,也是一位诗人。曹操写过一首《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节选)
曹操一边喝酒一边放声高歌,感慨日月如梭,人生是如此短暂,就好比晨露转瞬即逝,失去的时日实在太多!酒席上,人们歌声激昂慷慨,而诗人内心却填满了忧郁。靠什么来排解忧闷呢?唯有狂饮方可解脱。“杜康”在这里是酒的代称。曹操有着统一天下的雄心壮志,希望能有贤才来辅佐自己,却又苦于一直找不到这样的人才,又想到人生短暂,时光易逝,不由得感到忧愁。此刻,就只好以酒解忧了。酒不仅能解忧,还能使诗人振奋精神,暂时忘却眼下的痛苦,给自己以重新战斗和奋争的勇气。
李白不仅是诗仙,也是酒仙。杜甫曾经作了一首《饮中八仙歌》:“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说李白饮酒一斗就能立即写诗百篇,他到长安街的酒肆饮酒,常常喝醉了就睡在酒家。天子在湖池游宴,召李白为诗作序,他因酒醉不肯上船,自称是酒中之仙。由此可见李白有多么爱酒了。
酒是李白生活中的重要部分,甚至也是其生命中的重要部分,这在李白的诗作中可见一斑。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将进酒》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下独酌》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客中行》
李白爱喝酒,更体现了他豪放不羁、超凡脱尘的性格。酒融入了李白的生命,也融进了他的诗歌中。酒带给李白的是一种飞动的气势、一种飘逸的灵性、一种往来于天地的绝对自由。
好汉与酒
在《水浒传》中,“大碗吃酒,大块吃肉”是梁山好汉们向往的生活。小说中也有非常多的篇幅写到好汉们喝酒的场面,仅是描写武松这个人物喝酒的情节就有几十处之多。甚至有人说《水浒传》是一部“酒气熏天”的小说。
中国古代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认为才子、英雄的本事与酒量成正比。水浒英雄武松说:“你怕我醉了没本事,我却是没酒没本事。带一分酒,便有一分本事;五分酒,五分本事;我若吃了十分酒,这气力不知从何而来。”
酒最能体现英雄气概。有些好汉喝酒是一种豪气,如鲁达、李逵和武松等。鲁达的豪气以姿势取胜,他要将酒坛高高举起,仰天痛灌;武松的豪气讲究一碗又一碗地连灌,即使遇到景阳冈的“三碗不过冈”的“透瓶香”也要连喝十八碗才行;而李逵的豪气则是以量为尚,不耐小盅,只用大碗。有些好汉喝酒就很秀气,也很讲究,如宋江,喝酒要用好的酒器,酒后还要吃醒酒汤。
三、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故事
我们中国的酒神是杜康,西方也有他们的酒神,在古希腊神话中,酒神的名字叫狄俄尼索斯。
在希腊神话中,狄俄尼索斯是一位非常有传奇性的神,这要先从他的身世说起。狄俄尼索斯的父亲是宙斯,他的母亲是忒拜王卡德摩斯的公主塞墨勒。塞墨勒是凡间女子,而宙斯是神,但塞墨勒举止端庄,美丽大方,仍然深得宙斯的爱慕和钟情。这就引起了宙斯的妻子,天后赫拉的嫉妒。赫拉是一位非常善妒的女人,只要宙斯与别人相爱,她一定要想方设法去报复。
听说塞墨勒公主怀了宙斯的孩子,赫拉便想出一个计谋,她摇身一变,变成了塞墨勒仆人的样子,对塞墨勒公主说:“我尊敬的公主哟,你的这位情郎真的是宙斯吗?我心里总有点不踏实。会不会是冒充的呢?他要真是天神的话,应该拿出点证据来。他下次来的时候,叫他穿上天庭的全套华美服装,带上天庭的武器,这就能使我们深信不疑了。”
原来宙斯与人间的女子相爱,都要以化身的面目出现,因为宙斯是主宰宇宙的天神,凡人是不能接近的。
可惜塞墨勒被赫拉哄骗成功,向宙斯请求,希望他能以真面目来见她。宙斯经不住塞墨勒的苦苦请求,只得答应了。宙斯回到天庭,拣了自己最轻的铠甲穿上,拿了威力最小的雷电,来到了塞墨勒的家,还未等他走近公主,公主那凡人的躯体就被宙斯的闪闪神光给烧焦了。
宙斯伤心极了。他赶快从公主的腹中取出还未足月的胎儿,缝进自己的大腿里。这样,他走起路来,一边重,一边轻,就像瘸子一样。胎儿成熟后,宙斯又从大腿里把孩子取出,给他取名狄俄尼索斯,狄俄尼索斯就是“瘸腿之人”的意思。
宙斯为了避免天后赫拉的陷害,把狄俄尼索斯托给塞墨勒的亲姐妹伊诺公主哺养,后来宙斯不放心,又将他转托给尼萨山上的山林女神抚养。狄俄尼索斯在山林女神的保护下,茁壮成长起来。他与牧神潘的儿子塞勒诺斯成为好友,并从他那里接受教育,掌握了有关自然的所有秘密。
有一次,他的一个好朋友因和人决斗受伤而死,狄俄尼索斯含泪将他埋葬。不久,坟墓上长出了一枝葡萄藤,上面结满了滚圆闪亮的葡萄。狄俄尼索斯摘下葡萄榨成汁,放在牛角杯里。狄俄尼索斯喝下了它,顿感脸发烧、身发热,兴奋异常,这就是葡萄酒。
狄俄尼索斯乘坐着他那辆由野兽黑豹拉的车到处游荡,凡他所到之处,便教人如何种植葡萄和酿出甜美的葡萄酒。据说他就这样漫游,从希腊到小亚细亚,甚至远到印度和埃塞俄比亚。他走到哪儿,乐声、歌声、狂饮就跟到哪儿。他的侍从们被称为酒神的信徒,也因他们的吵闹无序而出名。他们肆无忌惮地狂笑,漫不经心地喝酒、跳舞和歌唱。
直到现在,希腊人每年都要举行酒神狂欢节,人们载歌载舞,热闹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