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处的时候经常“很可怕”,会发生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比如今天,有个快递到了,我决定不去取,坚决不为一个小小的快递出门。然而,越是强烈的“不要”的意念,越是会引来不要后面那个后缀的指向。天擦黑的时候,我开始今天第二次量体温,作为一个返沪人员,这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虽然内心有点吐槽,我们家比上海安全多了。拿出体温计,用力一甩,就听到炸裂的声音,再看时只有手里的半截水银柱了,我又一次成功地把体温计甩在了桌子上。鉴于这不是第一次,心里倒也淡定,简单收拾了一下,决定出门去买温度计。临出门前跟我的好“兄弟们”交代了一声,然后就收到了理科男的“温馨叮嘱”。
走出门的时候想起以前那些更为离奇扯淡的事情。比如我刚工作没多久的时候,几乎每天加班,难得有一天轻松一些,一下班我就乘班车回家了。那时候我还住在杨浦,财大旁边,因为舍不得学校,所以一个在浦东工作的人执着地租房住在杨浦。回家太早就意味着晚上有大把时间,闲来无聊就想着把自己的高跟鞋跟粘一下,拿了瓶502蹲在地上整。没两下一滴502就越过我的眼镜片成功地飞入右眼里,瞬间眼睛就充血了,眼泪止不住地流,再接着就睁不开了。室友手忙脚乱地把我送到了旁边的长海医院,我以为可能要瞎,年轻的急诊医生倒不以为然,滴了点药水(可能是麻药)在我眼睛里,棉签一卷,一个硬壳状的东西就出来了。后来我一周没有上班,同事们纷纷来看我,送了八宝粥、湾仔码头,因为我一只眼暂时看不见,他们怕我会饿死。那时候公司里流传一个笑话,说Cathy睡觉前滴眼药水,不小心把502当成了眼药水滴到了眼睛里,我们总监信了这个传说,他一直很好奇,我为什么那么傻?我们副总监说她很后悔,那天她本来想叫我加班,但心疼我辛苦,想着我难得早走一天,就放了我,早知道她就把我留下了,也不会发生这种玩命的事情了。多年后,我依然觉得我最明智的选择是住在长海医院旁边。
很多年后,我换了公司,然后在离公司3公里的地方买了房子,从买房到装修,自己一手完成。房子刚装好的时候,都需要放风晾晾,所以家里所有柜子的门都是打开的,我也会时不时就过去擦洗一下,公司的司机师傅说光晾着是没用的,要拿水擦才行。我信了,所以有空就去擦擦。阳光正好的午后,我在阳台上,已想不起自己到底是去关窗还是做什么其他的,但清楚记得的是,回身用了个猛力,忘记了阳台上的壁柜开着门,然后硬生生撞在了柜门边沿上。我当场就撞懵了,本能地蹲在了地上,眼泪哗一下就下来了,我被生生疼哭了。再一摸头,手上竟然有血,我把自己头给撞破了!等缓过劲儿来的时候,血也干了,看看那个壁柜门,我到头来也没想通我是怎么把自己撞到头破血流的。
后来跟Carol讲这个事,她说我不适合一个人待着,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容易自残。嗯,虽然不想,但不得不承认,我时不时会上演些恐怖片和动作片,给生活挂点彩。
想起个有趣的故事,说一个姑娘找对象,要求是不要秃头的,不要医生,不要当兵的,寻寻觅觅,最后嫁了一个秃头的军医。他们说人不能有执念,执念太强,那个“不要”就不会被听到了,反倒加强了后缀的力量。其实,这很符合吸引力法则。所以,我今天的“不要出门”也是自己招来的,跑了三家药店,终于在一家马上下班的药店买到了温度计,又可以继续我的量体温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