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无德 “优秀学生”窃取大量学生信息
7月1日,某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接到投稿,人大某毕业生在校期间盗取了学校内网数据(包括学生的照片、姓名、学号、籍贯等个人隐私),并公开发表在网络上进行“颜值打分”。作为人大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的学生,其还曾在GitHub上发布“使用AI一键脱衣”的程序代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窃取女性隐私,生成低俗图片,侵犯他人名誉。
随后该平台搭建者马某某微博、知乎、领英等多个公开平台的账号被找到。在这些公开信息中,马某某曾参与人大某课程作业系统(学校内简称为obe)的开发,并在研究生期间获得了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据爆料人士称,马某某在校期间还曾获评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其毕业后曾入职华为,现就职于腾讯北京,担任搜索算法工程师。
仅从履历上看,马某某是人大“名副其实”的优秀学生,而他却对信息安全与网络伦理置若罔闻,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实施违法犯罪。更令人不解的是,马某某对于自己的行为有着充分的认识。2021年,其曾在个人微博中炫耀搭建该平台的过程,微博原文中明确写到“今天和志同道合之士完成了这件我大二就想做的坏事”。
处理个人信息早有“红线”
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0.67亿。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突出。
我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早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确“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据情节严重性,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明确“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