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因,偶尔跟公司领导出去应酬,吃吃饭,喝喝酒,吹吹牛。
吃饱喝足自然要去发泄发泄,去ktv的居多,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姑娘。
年轻人喜欢去夜店,夜店昏暗氛围,夸张的灯光装饰,震耳欲聋的音乐,男男女女,自以为孤独的灵魂在酒精的催化下疯狂的散发着荷尔蒙。
中年人觉得夜店吵闹,而且中年人多半是为了应酬,唱歌成了最佳选择。中年人普遍比年轻人有钱,因为他们积累财富的时间久,一些唱歌免费的ktv应运而生,ktv除了唱歌不要钱,其他消费都比外面高了一大截。
啤酒八百一打,洋酒两三千一瓶,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叫姑娘进来陪唱,一个一千。
就这样我认识了那时的女朋友,她比我大四岁,她独立,大方,漂亮,努力。她说过,很多男生对在夜场上班的女孩有歧视,觉得那种工作不正当。我回答,每个努力的人都值得被尊重。
也许她是被这句话打动了,我们每天聊天,周末我会去找她,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聊聊天。就像冯唐说的,想和一个相看两不厌的人虚度时光。
她说她的闺蜜的男朋友是个有家室的富二代,这闺蜜还有个情人也有家室,俩人爱她爱的要死,这边给她信用卡,那边主动帮她交房租。
慢慢我觉得我们俩价值观有些偏差,她的朋友也基本都在夜场上班,她们出于职业习惯,觉得男人为女人花钱天经地义,把这种职业观带入生活。
两个月的时间感觉过了两年,我心里收回了对她的尊重,在她问我要生日礼物的时候,再也没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