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的感觉是:好长。
我会说这是一部好电影,尽管它的前一大半很一般,随便写一个剧本,就能比它好。但是,它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在于最后的一个小时,就是伊莱沙成功之后那一段。伊莱沙的歇斯底里,希金斯的不解。争吵,离家出走,相遇,重新回来,这一系列。我想它有关爱情。但是我并不很懂。
最后发现最明白的人原来是Mr.Doolittle。人家日日醉酒,却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十英镑太多,五英镑就刚好;从底层小市民一跃成为中产阶级,并不高兴,因为“被中产阶级的道德规范束缚”,却明白,自己不会愿意放弃这身份,这地位,这财富,因为知道贫穷的苦;上午就要结婚,几小时前开始去酒馆狂欢,寻找“酒精和女人”,一边狂欢一边叫“记得准时把我送到教堂”......
天啊,这是一个怎样清醒的人!
看了才知道这也能算是歌舞电影,里面的人唱得不错,尤其是希金斯家里仆人的和声。伊莱沙的那一段“wouldn't that be lovely"也不错。
发现自己喜欢上赫本垂下眼帘后又轻轻抬起的样子,真的很迷人。
总之,还是一部不错的电影,看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