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了一场阵雨又开着太阳的午后,我撑着一把小花伞去镇上碰面闺蜜。我们俩离得远,走路大约20分钟,我走的急。太阳当空照,刺眼的很,我习惯性地低头皱眉走路,头有时忽闪忽闪的眩晕。
镇上虽然不大,但是人烟稀少,年轻的都出去干活了,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身旁偶尔经过几个初中女生大声嬉闹八卦,路过人家门口听见家禽的惨叫(这是大人们为了中秋节做准备),或者被镇上耍酷的飙车党吓到。除此之外,一条大道望到底,也没有几个人在街上晃荡。大抵是中午,镇上显得非常空旷。
也许是我形只影单显得有些落寞,回头看了一眼“奇装异服”的初中生,竟然心生羡慕。我们那个时候是多么的“简朴”啊!哪里懂得打扮,哪里知道八卦。偶尔的一点小心思还要对无数人隐瞒,生怕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她们如今的高谈阔论倒是非常别致了。掰着手指头算,到底是几年过去了,所有的事情都悄悄发生了转移。也许唯一共通的,就是我们都曾在开始长大的时候,喜欢上了这种成长的滋味,尽管入社会后发现,小时候才是多么珍贵。当然她们不懂,更不需要谁去告知,因为我们也是这样走过来的。毕竟盼望长大是一个多么长期的内心活动。
也是这次回来才发现,我们镇上多了很多斑马线,也由于地方小,社会小车不是很多,每个路口基本都没有红绿灯,所以开车全凭感觉。我走到街上最大的十字路口时,车辆也极其稀少。我没像在大城市过马路样左顾右盼,仍旧急步向前。突然间一道白光飘过,太阳底下特别晃眼,我甚至感觉被撞到了。当我转身理论的一刹那,一切就好像都安静了下来。他轻松自如的踏着自行车,在他的前面好像打了一盏大白灯。照的他白衬衫发光,风是在自行车上有的,不然他的衣服也不会有节奏的吹起来,哦不,更多的是汗,是洗发水,是洗衣液的混合味被风带过来。就是那么奇怪,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背影愈行愈远,但是一切都非常舒适。我甚至忘记了愤怒,忘记了我转身的目的。我保持着唯一的理智在失神,好像多年前自己印象中的大众男神,尽管没有林荫小道,没有后座女孩,也没有一张帅气的脸。要知道镇上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学生党毕竟占大多数,装逼耍酷飙车样样全能,可是却有如此真切清新的少年郎经过身旁。
闺蜜的电话响了很久,我回过神来,等我拿起来时她已经站到了我身旁,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在质问我。
她:芝麻大地方的家乡还迷路了是不?
我没有理她的嘲笑,准备转头指着少儿郎骑车的方向:白衬衫的男孩像我们初中的谁谁谁吧!
闺蜜像是听不懂我的话,或是觉得我说得太离谱,面露惊讶:谁?什么白衬衫男孩?
我:那男孩啊,刚刚从这骑着自行车路过穿着白衬衫的男孩,你没看到?
她:你近视如此离谱了?(她不可自信地看着我的眼睛)哪有什么穿白衬衫的男孩,顶多我也就看见了一个拎着菜的老大妈路过!
我:不可能,他还撞了我!(我有点急)
她:得得得,你看见了我没眼福可以了吧,咱们走吧,该吃吃该喝喝,白衬衫男孩早烂大街了,你要稀罕,我明天也买一件白衬衫穿给你看呀!
闺蜜露出一脸贱贱的表情拉着我走了,我知道她没有相信我,甚至事后我自己也有点不确定,那个白衬衫的少年郎有没有路过,撞没撞我,我无从印证,但我眼睛我的记忆却是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