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剧《我们的日子》中,王宪安是王宪平的弟弟,男主角。从小失去双亲,哥俩相依,他们吃百家饭长大了。王宪平成家后,王宪安得到了男人婆和姨娘的关心与照顾。宪安懂事,知为他人着想,为人正义,爱家人,有自己的主见,经历坎坷。张奕聪在剧中饰演,他的表演更细腻,表情丰富。生动、朴实、自然的表演,突出了人物的个性特征,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
故事始于80年代初,王宪安读中专。王宪平的女儿王雪花降生后,他们才知儿子明中有缺陷。一家人在痛苦中倒下了。明中的病要攒钱,雪花喝奶粉要用钱。王献安毕业快半年了,要交实习费。为了减轻弟媳负担,他背着弟弟辍学。宪安因为杨大山抢了他弟弟宪平的保卫科科长的职位,本来就讨厌杨大山。他让杨大山打架,宪安却发现杨大山等人倒腾赚钱,他无门可寻,想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就找了几次杨大山一起做生意,杨大山终于答应了。
他们走私、倒腾服装等外国的旧物品。期间,他赚了很多钱贴补家庭。还买哥嫂的衣服,给外甥侄女买东西。后他出了事,被抓到局子。因为这是走私犯法,王宪平没有利用关系去教他的弟弟。杨大山劝王宪平,但王宪平不听,说要给宪安上深刻的教训,否则他就不知悔改了。在狱中,宪安独自一人工作,不承认同犯,特别是杨大山。王宪安在狱中时惦念小叔,外甥女雪花特别害怕他吃不饱饭,和父亲一起探望他。他在几年后终于出狱。哥嫂想要他去傅莹的餐厅帮忙。宪安自有主张,又遭哥哥批评,他就到深圳去走了。王宪安在深圳过得不好,住的是一间狭窄的出租屋,没有文凭,没有技术,不容易发家致富。王宪平到深圳,看到弟弟的真实情况,知道宪安借给家里的钱全是他说混不下去就回来了,把钱都留着给宪安。
宪安带着哥哥宪平去深圳的酒吧体验夜生活。宪平见一群年轻人,有的跳,有的喝,陪酒的妇女很多,他看不惯这些现象,让宪安以后少来这个地方。宪安无意中找到了陈美玲的身影。陈美玲也找到了他,狼地逃跑了。后来,宪安经常来这家酒吧,终于在一个客人无理取闹的时候找到了陈美玲。宪安打了那人,他和陈美玲从酒吧逃出去。陈美玲真的帮了他一把,想当年雪花没奶吃,晚上饿得哭,宪安打开店门,想拿奶粉和奶瓶。陈美玲发现了他,在陈美玲知道后,没有送他去派出所,而是先把钱放进去。于是宪安对陈美玲感激不尽,并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女孩。原来,美玲从小就没有父母,跟着叔叔,舅母对她宠爱有加。和舅母闹翻后,我到深圳,不得不做一名陪酒女。
后来宪安和美玲在深圳倒腾卖手机,这次赚了一大笔钱,他们回到锦城。宪安带美玲回家,给了哥嫂一笔钱。两人在街上骑着摩托车,与开着车的杨大山相遇。杨大山带他们到他自己的台球厅里。他问宪安有什么计划,宪安说想开迪厅,但资金不够。杨大山说他有钱投资。
宪安和杨大山在明处的宪安和黑暗中合伙开了迪厅。因为有人要算杨大山,宪安迪厅开了不久,就有人在迪厅捣乱,税务局查帐后被封了。这一下,谢安赔了他所有的钱。王宪平对弟弟又是严厉的批评。他恨弟弟跟在杨大山后面。杨大山很讲义气,投入了宪安的资金。他把它还给了他,并给了他更多的钱让他做点别的。宪安看到小朋友们都爱吃炸鸡。他和陈美玲一起开了一家炸鸡店。炸鸡店的买卖很不错。这家店虽然发不出大财,但足以维持生活。雪花、东方宏和杨思宇、严冰经常来,宪安还买了吉它给东方宏。治疗钱为明中哥嫂。他和美玲情投意合,有了孩子,家庭就幸福美满。
宪安从小就经历坎坷,失去双亲,跟着哥哥,小时候犯过错误,哥哥总是单纯粗暴地对待他,经常挨打。长大后,他退学了,卖走的走私物品被关进监狱,去深圳,开迪厅被没收,现在又开炸鸡店。希望正直善良,为家人着想的宪安能辛勤耕耘,发家致富,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