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之前,我正好看完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但是对随书送的英文版迟迟下不了手。也是那时,我正好遇上了MintReading。是的,我想找找读英文原著的方法。
翻翻记录,5月29号,我一早居然在看《小王子》。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小王子,但是是第一次看英文版的:换了一件衣服的朋友,很帅气。但,不知道是我的心境变了,还是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16天,我内心的那片已经被迷雾、乌云笼罩一年的的森林,慢慢的暴露在日光之下。雾,渐渐消散开来,一切变得清晰。
时间回到365天前,那天我被老师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挟着参加完英语六级考试。那天被夕阳包裹的学校,一切如常,只是当我拿到我的证的时候,我明白这一程算是走完了。三个好友在校外我们常聚的饭馆子里已经点了我们常吃的菜,我姗姗来迟,吃了一顿有些着急的散伙饭。我们嘴里都说着常聚,但是我们都知道明天,天南海北,我们各奔东西。
第二天,我来了这个城市,签了一份让很多人都无法理解的安稳的工作:早八晚五,一天八个小时,没多少加班,当然,工资也一般的工作。后来,我的同学问起我的工作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他们一直都觉得我像是那种要去北上广深笑傲江湖的人。去年十一月份都还有人跟我说你来广州一大公司,那边项目组招人云云。
而更可怕的事情发生在我手机微信里面,他让我惶恐不安:那些热火朝天的公众号里,大肆宣扬着年轻人要出去闯要去奋斗,好像不去北上广深的青春就像是荒废了,若是不走出去看看就是堕落。
路走到这里,午夜梦回之中,那些来自别人的嘲讽,醒来脸上还留着未干的泪痕。
与我而言,小王子在此时此地的出现,是一种治愈,一种救赎。我记起了,我当年被践踏的努力;我记起了,那一些为自己做了肮脏事情而哭泣的眼睛;我记起了,我是想做一个什么人、想活成一个什么样子;我记起了,我内心里的那些厌恶。
作者以文思念小王子,又何尝不是在哀悼自己内心的赤忱和单纯。小王子所热爱的玫瑰,一如我们的责任,我们的爱人,那些我们以为我们一辈子都不会放弃的坚持…可是我们最后还是放弃了,离开了。狐狸教小王子驯服,而我们要驯服的,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们自己而已。
好多人都曾是小王子吧——不厌其烦的扒拉着猴面包树,爱着却又想放弃那朵自己世界里唯一的玫瑰,想养一只羊。后来,他们遇到狐狸要么被驯服了,要么学会了驯服别人。最后他们遇到了蛇,他们中间大部分人并没有在蛇的帮助下超脱,而是死在了蛇的嘴里,他们变成了grown-ups。
我们再去想想,那些被追捧的所谓的追寻和奋斗,有多少只不过是为了放弃自己的玫瑰花想去摘摘路边的野花?有没有人你给你唱过: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我与他们不同,我只想守着自己的小王子,长命百岁。
看完《小王子》的那个早上,我在留言框里写着:其实看完的这一刻,已经说不出话了。349天之前,我选择来这里,就是想守着我心中那一方寸之地。而今天,当我发现我周遭的蛇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身体和灵魂,有时候会分离的时候,我难过,却说不出话来。我在想,如果小王子回到了他的星球,那么我其实也是可以守住我的方寸之地的吧!
可是想想,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所执着,对世界都有所反抗。有时候反抗不成,选择成长,更好的适应成人社会,最后回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向往之所,也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人只有走了该走的路,才能走自己想走的路。只是,愿你,能坚持得住,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我这愿望其实对很多人来说是不太可能会成真的,但我希望你,你们还记得天空原来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