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不能被轻易吐露

关于不愉快的追究

我向来以为事实的诉说是无可厚非的。
但今天我发现不是。
首先,我想谈谈事实是什么。
事实就是过去的这一秒钟,就在这一秒钟里,我们处在一种能改变未来又不能将其改变的状态。
事实就是过去的这五千年,就在这五千年里,我们处在一种能忘却记忆又不能全然忘记的状态。
事实是一种纯粹时间的概念,只有针对到某个人的时候,才有了空间的差别。
但事实是与历史不一样的。每个人认知的事实都是是历史的一个部分,每一代人,每一群人都有相对独立的属于他们自己的事实。这多的事实的组合,才构成了繁杂的历史。
事实有着独立性,但在某一群人中是具有同一性的,只有在这群人中的彼此都相互承认的认知,才会被人视作是事实。
但即便是如此,事实的吐露也绝不是一件冠冕堂皇的事情。
例子不再列举,只是
当你作为吐露者时,你难道就没曾感觉到一种虽是事实却难以吐露的无力感?
当你作为倾听者时,你难道就没曾感觉到一种虽是事实,无以辩驳却难以接受的不愉快?
今天的我试着去面对这样的不愉快,感受一番,才有此文。只恨语言呆滞,无法尽述心中所想,至此搁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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