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段时间的浑浑噩噩,在想什么“爱情”或者“喜欢”。
怎么会有那么多爱恨纠缠,为什么有那么多事。

简洁明了
后来看到了“价值”的说法。
爱与不爱,新欢旧爱,所有的纠葛都在“价值”里寻找。
当你“喜欢”一个人,必然是有好感。不管多少,一定存在。
当你不喜欢一个人了,那个人一定在你眼里没有剩余价值了。不管之前的价值有多少,到最后的地步一定是“没有”了。
那么就来看下面的场景。
如果不是在爱情中耗尽了感情,是因为外界强制造成的分开,那么此时双方都是还有一定的剩余价值。分开的时候没有果决,以后的生活中也是剪不断理还乱。
旧爱没有出现的时候,你又喜欢上了别人。喜欢的界定是很浅的,但是会随着相处的过程不断加深。
要是这时候旧爱出现了。双方都有一定的剩余价值。
放弃新欢?会很可惜。放弃旧爱?似乎也舍不得。才会同两个人纠缠。
如果是在一场恋爱中耗尽了感情,双方疲惫不堪。最终无法挽回走向分手的结局。
你又喜欢上了别人。然后产生好感不断加深。喜欢的价值不断的叠高。
再看到旧爱的时候,此时他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即使再想不出什么理由再同他继续,毫无影响的进行下一场恋爱。
似乎第二种场景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事实上呢,很多恋爱经历都是一时的冲动或者因为某一件可大可小的事才分手。没有经过双方的纠缠不清,也没有一件能够完全颠覆对对方感知的事。
所以,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有剩余价值存在的。
也就是说,在面对前任的时候,总是会有“可惜”的情绪作祟。
与其说余情未了,不如说是不舍放弃剩余价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