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A市下雨了,风也很大。下午的时候我裹紧衣服去外面走了一通,细细的雨丝飘在身上,空气里的花香让人觉得心旷神怡。我在没有你的城市里,独自生活了1826天了。在这43824个小时里,我看遍了人情冷暖和是是非非,却总也看不透那颗千疮百孔的心脏。
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书也看的差不多了,归期将至,归心却无。时间总是会跟你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让你当真,然后嘲笑自己傻。
因为没有事做,所以又把自己的微博看了一遍,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有的已经渐次遗忘,记不清当时的心情;而有的事情,却依然清晰如昨日。时间,会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也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你说,这时的我,是该悄然泪下还是默默叹息。
每一个喜欢文字的人,都将在这个残酷的现实里万劫不复。
美,最初诱惑人,征服人,最后又奴役人,摧毁人,就像爱情。这是笛安的话,初次见到它,心里某个地方就被狠狠地刺痛了。我知道,我又将坠入深渊,万劫不复。
我今年大三,就读于省外一所不算好的二流学校。我对待命运的方式就是随遇而安,对于很多有诸多大抱负的人来说,我这种人说好听点可以称作什么甘于平淡,淡泊名利,说不好听的吧,你们可以自己想。
五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黎澈的关系已经很熟了,我见识了太多他不为人知的一面,以至于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我只能强迫自己压制我那颗时时想要逃跑的心。虽然我这样说,但是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是我舍不得。
每一个青春年少的女生心里都装着一个王子,即使他并没有骑着白马,也没有带着五彩石,但他还是会以不容置疑的方式像神一样降临在你的生命里。那时候的黎澈在我眼里,就是这样。当然,这都是后话。
五年零九个月之前,我带着一身隐忍的梦想进入市里最好的高中。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上帝的话,那他一定早就为我和黎澈的相遇做好了安排,可是现在想想,上帝好像没有那么闲。可是不管怎样,我都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2008年,深秋。命运向我抛出了诱饵,引导我毫不犹豫地走向黎澈。我带着一脸的迷茫和无知踏进校园,然后在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无比坑爹的分班考试,试卷发下来的时候,我一度以为那些题目一定上辈子都跟我有仇,不然它们怎么全都对我那么不友好。不过意外的是,我还是进了重点班,那时的我,觉得这样的安排是极好的。
我沉默、安静、不与人亲近,唯一与我关系好的人便是我的同桌。有的时候我很同情这样的自己,胆小软弱,跟人说话都会脸红,永远活得小心翼翼。就是这样,就是在我觉得我的高中就要在这种沉闷的氛围中延续的时候,黎澈降临了。
我们是怎么熟识的呢,我已经记不清了。如果说世界上所有的相遇都是美好而浪漫并且需要铭记的话,那我一定不是最好的记述者。我记不得的原因很简单:当你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就好像你们已经认识了一生,不需要过多的语言,你就是知道。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这一切,都让我对这句话更加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