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阳光很热切,五毛钱的冰棍在你留心街上的姑娘时就融化掉了,那时候的空气还很新鲜,有青草夹杂着雨后泥土的清香,那时候还没有智能手机,你拿着楼下大爷的收音机听着呲呲作响的音乐都还觉得满足。那时候你梦想做一名横霸街巷的古惑仔,将镇上最漂亮的姑娘搞到手,因为她总是穿一条红裙摇曳在破旧的小城。
老子一定能追到她,那时候你这样想。
chapter1
阿成今年四十岁了。
人生履历上除了如今牛气冲冲的老板头衔外,唯一值得留念和感慨的,是他那段悲歌慷慨又张扬倔强的青春。他时常拉我在酒吧喝到七魂八魄的颠倒,说着那段往事,说着那个女人,用一种调侃自嘲的语气。
“西安,我告诉你啊,老子一点都不后悔。”
“你喝醉了。”
“你说人是不是都有宿命啊,我自小就觉得自己命贱,所以现在虽然看上去人模狗样的,心里是卑微啊。”
“你喝醉了。”
“你说是不是老天都算好了的,不管什么都是有期限的。”
“你喝醉了。”
“西安啊,如果还能重来一次,一定不会是这样的。”
“我送你回家吧。”
以前遮遮掩掩不敢说出口的,总有一天会被我们用笑话的方式讲出来。时间用一种最小人也最有效的方法让我们一点点走进世俗的丛林,我们挣扎咆哮,我们声嘶力竭,它就在一旁冷冷的看着,看到我们自己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末了,它过来拍拍我们的肩膀,兄弟,向前看。
走上了这条路,就不能再回头。
我把车停在路边,点上一支烟,阿成在旁边已经沉睡,领带歪斜鼻孔朝天,呼噜声和啤酒肚此起彼伏。我笑了笑,叹口气,望向车窗外。
路灯一直延伸到远方,照亮整条公路,好像永远都会光亮。夜色却浓郁,无星无月,只是幽暗,似乎起了雾气。
表盘指向凌晨,我忽而回想起那段遥远的时光,有阿成、有我、有大家,有那一夏天的风。
<未完待续>鹿十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