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忙碌的空城,有2年8个月,961天,7688小时,461280分钟,我不敢精确到秒,我怕你们看到时,这文章不再有刚出炉的新鲜香味。
路过这条路,23次,从最初的陌生到熟悉的仿佛可以闭眼回去。今天却在恰好的时间,恰好的角度,看到恰好那么美丽的路。与其说美丽,不如说适宜,那么合适的一切在一起。我只想从那个转弯说起,车把从北转向西的一瞬间,老狼的声音旋律迭起
“剩最后一曲,你先开口唱吧,不然都睡了,总要有一个人醒着,夜不太好熬”
再次抬眼是略显苍凉而帅气的西天,那天被颜料染的正好,橘黄与灰蓝的搭配,像是优雅休闲的西装再抬眼,西天坠着一颗星星,那样子绝对是礼服上搭配的钻石,精致又有品味。
那个时候我忘记了自己在骑车,风声呼啸过耳旁,我仿佛是在奔跑,朝着西方,朝着太阳,我像是夸父,我眼中只想要追逐那奔跑的太阳神车!我的心砰砰做响
“剩最后一杯,我们分了喝吧,心都快冻僵了,应该让他轻轻跳一跳蹦蹦也好。”
那些饱含着嫩芽的树木,想着天空做出追逐的姿态,仿佛一切回到原始,在日落黄昏的风中奔跑回部落,燃起熊熊的火把宰割猎物,火光照亮每一个赤裸的身体与黝黑的面庞,热量足够烧毁所有的自私与狂妄,敬畏和抗争是永远的主旋律,如果有音乐,也是老酋长骨笛里唯一能解释的惆怅。
“最后剩你,自己陪着自己。最后剩我,变得越来越忧郁。”
对阳光的追逐与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