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了好多关于青春,关于岁月的文章,总觉得也该写点什么,才对得起这匆匆的年华。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歌手从周杰伦,许嵩换上了李宗盛,总听人说,年少莫听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从今年开始,听的时候,歌词句句戳心。岁月是什么呢,我也说不清楚,该怎么生活呢,我也不知道,我只能尽我所能摸索着向前,努力走的更好一点。
前两天带糖糖去拍照片,真是快啊,都马上两岁了,总觉得还是襁褓里那个小不点,虽然现在个子还是小小的,却长了很多心眼,有时候说话会让你哭笑不得了。不知道这磨人的小妖精什么时候才会变成暖心的小棉袄,我知道未来有很长的路要走,没关系,我们一点一点慢慢来,我有的是时间陪着她慢慢成长。我唯一害怕的是,纵然我有大把的时间,仍旧赶不上父母老去的步伐。
唉,写到这里心里酸酸的。成长真的是件无情的事。还记得小学的时候,我有多热切的盼望长大,可以买自己看中的东西,可以不用穿邻家姐姐褪下来的旧外套,果然,岁月是公平的,我买得起好看的衣服,却再也找不回早晨七点钟起床晚了的恐惧。
我在店里,见过很多人,也和很多人成为朋友,我见过一部分人的青春,也听了一部分人的青春,我总在那些半醉半醒的絮叨声里,看到十五六岁的自己,扎着马尾辫,齐刘海,笨笨蠢蠢的样子,笑的人畜无害。初中的时候开始叛逆,逃课,打架样样都来,套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觉得,再不折腾,我们就老了。也幸好是折腾了,要不然我们的青春留喂狗吗。
高中数学课本底下藏着的言情小说,书立后面藏着的手机,屏幕上正在刷新的球赛,那时候上学的乐趣就是看小说和球赛。高中的时候有个阶段调皮,被班主任扔在教室后排,同桌是个高个子男生,叫大池,终极科蜜,科比的比赛,场场不落,我又特别爱说话,老和他上课聊天,听他吹科比,后来我就走上了科蜜这条不归路啊,去年科比退役的时候,虽然我已经是个孩子妈,还偷偷的掉眼泪来着。哪怕到现在,和大池都还是好朋友,都是那时候奠定的基础啊。
高一的时候还有个同桌,我们暂且叫她花大姐,有点内向,不熟的时候话不多,特别迷小四,我上课和前后桌的同学吹牛吹的不亦乐乎的时候,她就在那一边抹眼泪,一边翻小说,后来我也就成了郭敬明的粉丝,一直到大学,还一直在看他的小时代,乃至于结婚了,生孩子了,脱离了小姑娘的行列,还是一点没落下的追了小时代四场电影,唉,看的又哪里是电影,明明是青春,那些偷看小说的高中,在图书馆勤工俭学的大学,都淹没在电影里。毕业的时候,一摞摞的书,还有一沓一沓的试卷,那个时候不知道,我们的青春就这样写在试卷上,丢弃在风里。。。。
其实前阵子看了(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其实这里该用书名号,不该是括号,被我的语文老师看到该说我来着,可是我没有在这个笔记本电脑上找到书名号,我们大学的时候还专门有一门课是练习打字的,你看,毕业才这么几天,我就忘干净了,唉,岁月真是无情啊。回主题啊,看了这电影之后,我就想着要写点东西,一直拖拖拉拉到现在才动笔,年龄越大,拖延症越是厉害了。
我常常和鹏哥说想去苏州转转,真正要去,又不敢了,算是应了那句,近乡情更怯吧。刚才在吧台,给客人调酒的时候,还和鹏哥说起这事,鹏哥说,你去找你男友啊,我轻飘飘的骂了他一句,说你去找女友啊,他说不是吗,我说,大学的时候,老子的男友不在苏州的,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鹏哥嘟嘟囔囔的说了句在巴基斯坦还是什么的,我没听清楚。然后就抛弃了去苏州的这个话题。我常常想,我们是不是就这样轻飘飘的把青春抛弃了。抛弃了209那六个姑娘的打打闹闹,抛弃了一起吃的泡面,一起洗的衣服,一起逛的观前街,一起追的剧,是的,我们抛弃了李敏镐,投奔了宋仲基。其实我才是应该去写小说的那类人,念书的时候,矫情的要死,整天写一些酸酸的文字,没想到毕业了,却做了调酒师,真是出人意料啊,你看,这就是生活,你不能预料,无法计划。
你把运动鞋换成皮鞋,花了清爽的淡妆,为了全勤奖早上宁愿不吃早饭也坚决不能去迟到,周末在家睡的昏天暗地,你就应该明白,青春这个狗东西,抛弃你了。
你看,在岁月里,我们已开始慢慢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