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一、要命的小方
残秋,夕阳西下。
绿水湖畔,密林边,片片掉落的枯叶,衬得天地之间更加萧瑟。
方继伟就站在这片密林边,看着片片掉落飘飞着的枯叶入神。
他的眼睛虽然明亮,眼神之中却流露着疲惫、厌倦之意。他早已厌倦了江湖中地搏杀,却无法放下手中的这柄刀。
他与手中的这柄刀,在他十七岁那年,就已经名满天下。
时至今日,"要命的小方"甚至比昔年的"白云城主"叶孤城的名头还要响亮,还要招人嫉妒。只不过,名气有时更像是包袱,甩都甩不掉。
他已经在江湖中打滚了十一年。十一年间,他击败过无数江湖中名头响亮的人。他挨过拳头、挨过巴掌、挨过各种暗器,也挨过刀,身上有无数受伤后留下的疤痕。
幸运的是,他仍然活着!
很多时候,高手之间对决时的胜与败,往往决定着他们的生与死。
胜就是生,败就是死!
小方之所以被江湖中人称之为"要命的小方",当然是因为他要了很多人的命。只不过,这些被他要了命的人,却往往都想先要他的命。
每杀一个名人,他的名气就更大一分。
他的名气越大,别人就越想要他的命。
所以,他一旦放下手中的刀,放下心中的杀意,无疑就是在放弃自己的生命!
秋风习习,余晖将尽。
绿水湖畔,密林边上,又来了一个人。
"你是'追魂剑'孟星云?"小方头也不回地问道。
"对,我是孟星云。"孟星云道。
"为什么要来找我?"小方缓缓转过了身,面对着他道。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名满天下、令很多江湖中人趋之若鹜、争相追逐着想要取而代之的煞星,居然是个看起来很年青、很帅气的人,完全不像是一个爱要别人性命的恶魔!
他的腰板挺得笔直,就像是竖立在秋风中的一杆标枪。高挺的鼻梁和极有轮廓的脸,显得比岩石更坚毅、更冰冷,令人感觉他不可动摇,不可战胜。
只是,他眼中的那一丝倦怠,又恰恰说明了他也只是个人,一个能够被击垮、能够被毁灭的人。
"据说你的武功已经天下第一!"孟星云道。
"我认为那不是据说,只是胡说。"小方道。
"无论怎么说,你已经很有名气。我来找你的目的,就是想要和你一较高下。因为,我也很想出名。"孟星云道。
"想要出名,其实有很多种法子,不一定非要靠生死相博。"小方道。
"但是能杀了你,无疑是很多种法子中最快的一种,因为你实在太有名!"孟星云冷冷道。
小方没有否认。
能杀死一个名震天下的人,他立刻就会变得更加名震天下!
"想要杀我的人,不止你一个,可是我到现在还活着,你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小方道。
"我不需要想,只需要做。我不喜欢相信别人,只信自己。这几年,我已连续击败了很多高手,从未失手。所以,我认为我已具备了能赢你的能力。击败你,我就能比你更出名!"孟星云斩钉截铁道。
"好,既然这样,我已无话可说。你可以动手了!"小方眼里的倦怠之意已变成了杀意。
他不想杀人,却总是会有人来逼迫他杀,这算不算是他的错?
"看剑!"孟星云一声厉喝。
他的剑已出鞘,闪电般刺向小方。
他号称追魂剑,他的这一剑也不知道追去了多少人的魂,要了多少人的命。
这一剑本来就是他无往不利的杀招,为了能够克敌制胜,他的这一剑也不知道练了几千次、几万次?
只不过,他这一剑还是没能追去小方的魂,没能洞穿他的咽喉。
他的剑已被小方轻轻地偏头躲开,然后一刀扎进了他的心脏。
他只觉得心口突然一凉,就再也无力握紧手中的剑。
刀锋刺入他的胸膛三寸,并没有鲜血喷出,他也没有立刻就死,只是眼睛瞪得大大的,连话都已说不出来。
小方却在他耳畔轻轻说道:"其实成名并不是件好事,它迟早会要了你的命。而且,名气越大,往往会死得越快!"
他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眼球已凸了出来。
小方慢慢地拔出了刀,很慢。
所以,他的血并没有狂喷出来。
做这件事,小方已经很有经验,他不想让血溅出来脏了他的衣服。
因为,被血弄脏的衣服实在是很难洗干净。
就算是能洗干净,肯定也会很费事!
他的手呢?
他手上的所沾染着的血腥味,是否也能洗得掉?
他的眼中,又开始流露出了那种疲惫、厌倦的眼神。
如果,他过着一些安稳又平凡的生活,能不能摆脱这永无休止地搏杀?
他还需要手中的这柄刀吗?
二、没用的阿迷
寒冬,冷风如刀。
闹市中,一间茶楼外。
茶楼外的阶梯旁,围坐着很多衣衫褴褛的人。
这些人把双手放置于破旧的衣袖中,以抵御寒风地侵袭。
这寒冷的冬天已来临,也意味着不久后,春节将至。
哪怕是个乞丐,心里也有着过年的概念,也期盼新年地到来。
说不定,新的一年里,真会有新的希望!
他们并不是乞丐,只是一帮子贫苦的、不太引人注意的人。
虽然他们穷,却绝不乞讨。
即使他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卖,可以用来换取钱财,但是他们还有一把子力气可以出卖。
他们翘首以盼,只希望这些进出于周围酒馆、茶楼的老板们,能突然找到他们,叫他们去做点事、打打杂。也好换取点碎银,贴补一些家用。给老人、孩子们也准备一些过年的小礼品。
只不过,酒馆、茶楼的生意也不太好。就算能够找到几个钱,还得向恶霸王老板,及他的爪牙们上贡。
这年头,钱的确不好找!
阿迷也坐在这堆人当中。他蜷缩着身体,搓着冻僵了的手,脏兮兮的脸上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对面包子铺那一笼刚刚打开的、热气腾腾的包子,吞咽着饥饿的口水。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却舍不得花掉口袋里仅剩的七个铜钱。
这七个铜钱本来可以买两个包子和一碗热汤,但他一定要把它们留在自己气力将尽,再也无法抵御饥渴时再花,用来延续自己的这条性命。
他很渴望能得到一份事情做,无论要他干什么都行。他只想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做点平凡的事,换点点碎银,平凡地生存下去。
近来他才发觉,想要生存下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就算是想要出卖自己最廉价的劳动力,也得看那些有钱有势的人的脸色。
日子虽然过得艰难,他却并不懊恼。
因为,他只是个简单而又平凡的人,只能干一些简单而又平凡的事。
除了出卖劳力,他似乎再没有其它的本事可以用来谋生,用来支撑着他去过这种简单而又平凡的生活。
"喂,你,挑煤渣你愿不愿意干?"
终于,他等到一个年轻的女子,指着他问道。
这个女子好像很受周围这群穷苦人的尊重,这群人居然都称她为大小姐,都频频地向她点头致意。
她也一一微笑着回应他们。
"愿意,我什么都愿意干。"阿迷连连点着头道。
"好,跟我来!"
阿迷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跟着这个女子走向一家挂着"金宅"牌匾的宅子。
"听口音,你不像是本地人。"女子边走边问道。
"是的,我是从外地逃难来的。"阿迷紧跟着女子的脚步道。
"你叫什么名字?"女子问道。
"我叫阿迷。"阿迷道。
"阿迷?"女子笑了笑,却没继续追问。
走进宅子里,阿迷发现这个宅子并不很大。
四周用青砖围着厚厚的围墙,形成一个小院。小院两边各有几米走廊,分别连接着厨房与厢房。厨房与厢房的中间,一幢两层楼带堂屋的主房。
宅子里并没有家丁与丫环,一眼就能让人看出,这户人家并不是很富贵,但也绝不算贫穷。
因为真正贫穷的人,通常都和阿迷一样,睡在街边的屋檐下。
"那堆煤渣就在那儿,厨房里有副挑子。你把煤渣挑到院子后面的树林里。挑完了,我给你一两银子,怎么样?"女子指着一堆煤渣说道。
阿迷点着头,只说了一个字——"好!"
在他眼里,工作并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只要能获得报酬,维持生命延续,就是好工作!
女子走进厨房里,拿出了几个馒头递给他,笑道:"你这人真有意思,也不知道多要一点钱,这堆煤渣可不算少啊。刚才看你一直盯着包子铺的包子,一定是饿坏了吧?先垫垫肚子,才有力气干活!"
阿迷接过馒头,感激地对着女子哈了哈腰,表示谢意。
他感受得到,这位女子是个善良的人。善良的人,都值得被他所尊重。
然后,他就走进厨房,拿出挑子,一边吃着馒头,一边开始向外挑着煤渣。
他实在饿极了!
当他挑着第一挑煤渣走出宅院时,迎面走来三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穿着毛皮坎肩的男人。
"喂,站住!"其中一个戴着顶帽子的人,朝着阿迷大喊道。
阿迷停下来,站在那里看着他。
"你是新来的吧?"戴帽子的人问道。
"是。"阿迷啃着馒头道。
"难怪不懂这里的规矩。老三,把规矩给这小子说一说。"戴帽子的人看了看身侧的大个子嚷道。
"小子,这地头是我大哥罩着的,我大哥叫张大山,是王老板的兄弟、'豹子'大哥的兄弟。要想在这里做事,先得向我大哥交点钱,明白吗?"老三朝着阿迷大声嚷道。
阿迷想了想,摸出身上的七个铜钱道:"我只有这七个铜板。"
"七个铜板?去你妈的,你当哥几个是要饭的吧?"张大山一脚踢在阿迷的肚子上,阿迷立刻弯下了腰。
铜钱掉了,煤渣洒落一地,馒头也掉在了煤渣里。
刚才周围那一圈衣衫褴褛的人们,立刻都站了起来,向这边围拢过来。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该干什么干什去!"老三朝着这群人嚷着,但这群人并没停止围观。
看着阿迷痛苦的表情,他们的脸上带着同情,却也无可奈何。
面对像张大山这样的恶徒,他们纵然想上去帮阿迷的忙,可是上去也只能是挨揍。
他们并不比阿迷强多少。
阿迷忍着痛,从煤渣里拣起馒头,使劲用嘴吹了吹,指着地上的铜板,看着张大山道:"我只有这点钱,如果你们要,我也给你们。"
"掉进煤灰里的半个馒头都要拣起来吃,你他妈的,活得连条狗都不如!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张大山鄙视地瞪着阿迷道。
"我叫阿迷。"阿迷又开始啃起了馒头,他的嘴角立刻被煤灰染黑。
但是,他一定要把这个馒头吃下去。
因为只有吃了东西,他才会有力气,才能挑完煤渣,才能换得到那一两银子,继续生存下去。
张大山朝他吐了口痰道:"阿迷?你这家伙简直是我这辈子所见过的,最他妈没用的废物!等你挣到了钱,马上交给我,听到了吗?"
阿迷没有回答他,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继续啃着馒头。
他甚至好像连看都不敢去看张大山。
这个人,看起来实在是真的很没用,就连想过点平凡生活的能力,好像都没有!
三、忍无可忍
金家宅院,宅门外。
"住手!"一声娇喝。
刚才找阿迷挑煤渣的那个女子,出现在大门口的阶梯边。
"哎呀,金大小姐!想不到,你是越来越水灵了,看得大爷我实在是心痒难耐啊!"
张大山看到突然出现在门口边的女子,立马涎着脸调戏着,眼睛里闪现着色眯眯的淫光。
阿迷那迷茫着的眼神,不由开始起了变化。他默默地看着这事态变化,仍然没有吱声。
"你们这些不要脸的臭流氓,只知道欺负弱小。总有一天,你们会得到应有地惩罚。"女子已挡在了阿迷的面前,护住他道。
阿迷似乎已经明白,为什么刚才那帮苦难的人,会对这位女子很尊重。
因为这位纤纤弱女子,一直在帮他们捍卫着应有的一点尊严、能生存下去的权力。
虽然她自己也很平凡,却敢于做出不平凡的事。
虽然她比那帮苦难着的人还弱小,却敢于挺直腰杆,挡在阿迷的面前。
阿迷的眼神已经不再迷茫,已经开始发亮。
"呵呵,惩罚?金铃铃,你以为你爹还在这里呢?告诉你,现在豹哥的老板,请了几个高手当保镖,都在这座城镇里。即使你爹在这里,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张大山道。
"若不是因为豹哥看上了你,想娶你做老婆,老子早就把你给弄回家去,好好地收拾收拾了!"张大山接着淫笑道。
"给我闭上你的臭嘴!"金铃铃已经气得浑身发抖,俏脸通红。
可越是生气,她那模样就越是显得娇俏可人。
张大山好像看得有些发痴。色胆包天的他,在这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狞笑着朝她扑了过去。
金铃铃立刻吓得不知所措,惊叫着转身躲在了阿迷身后。
阿迷已经咽下了最后一口馒头,静静地看着张大山。
他那张肮脏的脸上,本已毫无神采的眼睛,此时不但开始有了亮光,也有了怒意。
"他妈的臭要饭的,立刻给老子滚开,不然老子马上要了你的命!"张大山看着阿迷大吼道。
他本以为,这个没用的废物,会被吓得连滚带爬地逃开。却万万没想到,这次阿迷非但一点也没"滚开",反而盯着他一字字道:"你叫张大山?我见过很多不要脸的人,却都没有你这么不要脸。你是我这辈子中,见过的最不要脸的人,甚至不是个人!"
这个刚刚还在任人欺负、一点用也没有的阿迷,居然敢对着张大山,说出这样的话。
不光是围观着的人们惊呆了,张大山和他的两个爪牙也惊呆了。
他背后的金铃铃,更是瞪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
难道这人突然间发疯了吗?
或者是他实在活得太累,已经不想活了?
否则,他又怎敢对着这三个恶狼般的狂徒,说出这种可能让他丢了性命的话?
张大山血红着双眼,没有再说话,因为他的拳头已经在帮他说话。
他大叫一声,朝着阿迷的鼻子,用尽全力一拳打了过去。
很多人已经捂住了眼或转过了身。
因为他们实在不忍心再看着,这个和他们一样贫穷、弱小、毫无还手之力的青年,遭受这群恶徒地残害。
"咔嚓"一声。
骨头碎裂的声音,加上一声凄厉地惨叫。
不过,这惨叫声好像并不是那个青年所发出的。
大家怀着好奇,放下了捂着脸的手,转过了身,望向那个青年。
那个青年好端端地站在那里,一点事都没有。
张大山却抱着那只企图打人的手,痛得在地上打着滚、惨叫着。
他的爪牙老三、和另一个男人,吓得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愣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他们甚至连看都没看清楚,这个阿迷是怎样打断了张大山的手?
金铃铃的眼睛,瞪得也不比他们小。
不同的是,她心里的感觉并不是恐惧,而是惊喜。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没用的阿迷,会有这么厉害的身手!
"两位,是不是也想动动手?"阿迷看着老三和另一个男人道。
老三和那人连忙疯狂地摇头。
"既然不想动手,那就麻烦两位把这个不要脸的张大山抬走。以后最好是不要再来这里收什么钱,耍什么流氓,特别是对这位金大小姐。如果你们再敢这么不要脸,我就只好要了你们的命。我说得够清楚吗?"阿迷朗声道。
两人立刻疯狂地点头,立刻扶起张大山,飞也似的穿过围观的人群,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
人群里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阿迷又拾起了挑子,准备继续去挑煤渣。
他还有很多煤渣没挑完。没有挑完煤渣,就不能得到钱。没有钱,就没有食物。没有食物,就得挨饿,就无法活下去。
他只想平凡地活下去!
可是金铃铃却拉住了他道:"你等等!"
她转过身,朝着人群问了一声:"谁愿意挑煤渣?挑完我给他一两银子。"
"我、我、我,我们帮他挑,不需要钱!"
人们纷纷抢着阿迷手中的挑子,想为他也做一点事。
因为这个看起来脸上很脏、很没有用的阿迷,居然在眨眼间,就击退了常常欺压着他们的恶人。不但替他们出了口恶气,还为他们做了件大好事。
从此以后,只要有阿迷在,张大山们就再也不敢来这里横行霸道,再也不敢收取他们的血汗钱。
这个没用的阿迷,居然这么厉害,简直就像大侠金振岳!
金铃铃的父亲"中州神剑"金振岳,不但武功高强,还是个公平正义的人。
他曾守护着这一方弱者们的平安,捍卫着他们的尊严,并把这座城镇的秩序维护得很好。
那时候,没有恶人敢欺负他们,更没人敢盘剥、压榨他们,他们本来过得很幸福!
可是,三年前,金振岳受朋友之托,护送一批极为重要的物品远赴吐蕃后,就一直没有回来。
有的人说他已经死了,也有人说他还活着。
城镇里那个嚣张跋扈的王老板,在他在的时候,还不敢太猖狂。可是,金振岳生死不明、迟迟未归,不但王老板本人又开始无恶不作,就连他的那些手下,也开始张牙舞爪,到处欺男霸女,胡作非为。
所以,不光是金铃铃在盼望着父亲归来,这座城镇里,所有正在遭受着王老板及爪牙们欺压、盘剥、压榨着的人们,也都在期盼着金振岳归来。
因为,只有他在,这座城镇里才能平安祥和。只有他在,大家才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金振岳,就是他们幸福生活的守望者!
阿迷呢?
他到底是谁?
他愿不愿意留下来,帮助他们守望幸福的生活?
四、要命的决定
金宅内,大门口的走廊边。
阿迷静静地看着几个年青人挑着煤渣,也在静静地思考着一些问题。
他已经开始了平凡而又平静的生活,虽然这种生活很艰辛,却能帮他放下过往,摆脱无尽地纠缠与厌倦。
如果让他选,他宁肯一直这么平凡地活下去,也不愿再去遭受名气所带来的负累,与无休止地搏杀。
能够像普通百姓一样,无拘无束的生活,已成为了他心中期昐着的心愿……
金铃铃并没有给他太多的时间思考。
她从屋内拿出一个小布包袱,包袱里装着几十两沉甸甸的银子。
"你赶紧走,离开这里!"她把银子递给阿迷道。
"我为什么要走?"阿迷推开银子,不解地问道。
"你打伤了张大山,他们岂能善罢甘休?肯定会找更多的、更厉害的人来对付你!"金铃铃道。
"我走了,你们怎么办?"阿迷道。
"这里是金宅,是金振岳的家,我是金振岳的女儿,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金铃铃胸有成竹道。
"可是,如今宅子里没有能对付他们的人,他们也并不怕你。刚才我从张大山的眼神里,已经看出来了。"阿迷看着金铃铃道。
"我……我会有办法的。"金铃铃的话虽然显得很硬气,却柔弱地低下了头。
她能有什么办法呢?
她既不是父亲金振岳,也不会任何反抗暴力的武功。她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柔弱的小女子。面对一群恶狼时,唯一的结果就是遭受欺辱,甚至丢掉性命!
阿迷看着善良的金铃铃,咬了咬牙,像是为刚才思考着的问题寻找到了答案:"我留下来,帮你一起想办法!"
他发现,金铃铃及那一群贫苦的人,比他更加渴望安宁与稳定。如果为了自己一个人的平凡生活,而导致这一群平凡的人遭受屈辱,甚至丢掉性命,那这样的心愿,岂非太过于自私?
金铃铃抬起头看着他,马上看到了他那双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极有轮廓的脸。
他的脸虽然很脏,甚至还沾着层煤灰,但依然掩饰不住他的那份冷静,他的坚毅,和他那不可动摇的决心!
她突然觉得心里暖暖的,好像再也没有了害怕、恐惧和担忧。
有了阿迷地守护,竟然让她感觉比得到父亲地守护更加安全,更加温暖。
"你真的叫阿迷?"金铃铃不由问道。
"当然是真的,不叫阿迷,难道我叫雁南天?"阿迷很认真地答道。
"虽然你不是雁南天,但是我总觉得你和'南天大侠'一样有本事!"金铃铃笑了道。
"我没有他那样的本事。雁大侠一生光明磊落,做的都是行侠仗义,救国救民的好事。而我,却只会杀……"阿迷的话音未落。
"哈哈哈,就算你是雁南天,今天我也要把你的头给割下来!"
大门口,出现一个豹头环眼,身高八尺,体壮如牛、声如洪钟的人大笑道。
金铃铃被这人吓了一大跳,阿迷却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因为,当今世上,若论生死搏杀的技俩,的确也没有几个人,值得让他正眼看一看。
几个挑着煤渣的年青人,停了手里的活儿,握紧了扁担看着大门口的几个人。
有阿迷在,他们的胆子要大很多!
他们似已下定了决心,关键时刻,要像阿迷一样,向恶人发起有力地反击。
哪怕敌不过,哪怕会被打死,也一定要反击!
这个豹头环眼的人的背后,站着手被打断、又包扎好了的张大山。还有他那两个,曾被阿迷吓得浑身发抖的爪牙。
现在,他们的表情又开始飞扬跋扈、不可一世。
"豹哥,就是这小子打的我!"张大山用另一只没被打断的手,指着阿迷道。
"你就是阿迷?"豹哥看着阿迷道。
阿迷仍然连看都不看他道:"对,我就是阿迷。"
"你知道我是谁吗?"豹哥洋洋得意道。
"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我只知道,无论你是谁,马上就会变成一条被打断了手脚的丧家犬,一条连叫都叫不出来的死狗!"阿迷突然眼神犀利地盯着他,大步向他走了过去。
豹哥居然被他盯得浑身发冷。
一种前所未有的寒冷、一种恐惧,自大脑漫延至全身,他几乎开始颤抖。
但他还是奋力一脚,踢向了阿迷的头。
这一脚的速度,果然快得像只敏捷的豹子!
只不过,遇到阿迷,即使是头真正的豹子,一样也会被扭断脖子、打断腿。
他连躲都懒得躲,迎着豹哥的腿,一拳打在这条腿的髌骨处,豹哥立刻听到了自己的骨头碎裂的声音。
阿迷地动作更快,快得简直令人无法理解。
他还来不及惨叫,阿迷的铁掌就已扣住了他的两条手臂,猛地向上一撅,两条手臂也软塌塌地吊在肩膀上。
他顿时疼得昏死过去。
直到倒在地上,他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
在场所有的人,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铁塔一样的大块头,被阿迷像变戏法一样,瞬间就击倒在地。
他们的确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诡异、这么干净利落的功夫。
"原来你们叫来的豹哥,只不过是个这么不堪一击的废物?"阿迷看着躺在地上的豹哥道。
接着,他抬起了头,又看着张大山他们。
这三人脸上的嚣张劲都还没来得及消散完,就已经被吓得像见着了恶鬼一般,尿湿了裤子。
"我记得好像和你们说过,如果再敢到这里来耍流氓,就会要你们的命,对吗?"阿迷道。
三人已经不知道是该点头,还是摇头,浑身哆嗦着。
"你们总是在问我,知不知道你们是谁?你们是谁很重要吗?你们可知道我是谁?"阿迷道。
这次,三人立刻开始拨浪鼓般地摇头。
阿迷缓缓低下头,犹豫了片刻。
无论是宅内宅外的人,都在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想知道,这个举手间就能伤人,甚至轻而易举就可以要了别人的命的人,到底是谁?
他突然抬起头,高声对着这三个已被吓破了胆的人道:"我再放你们三个一马,让你们继续活着。你们回去后,认认真真地告诉你们的老板,三天之内,带着你们所有的人,滚出这座城镇。否则,无论你们有多少人,我都会一个个找到你们,一个个要了你们的命。还有,告诉你们的老板,我姓方,叫方继伟,也叫'要命的小方'!"
"你……你……"张大山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发软,跌坐在地上。
他曾不止一次地听说过小方的名字,不止一次地听说过死在他手里的都是些什么人。
那些人当中,随便说出个名字,都比豹哥的名字要响亮百倍,都比豹哥的名字更能吓死人!
他实在是连做梦都想不到,这位名震天下的煞神,居然会跑到这样的一个小地方来,居然会装扮成一个一点用都没有的废物。
这到底是为什么?
他不敢再继续想下去,因为小方已经在对着他说话:"我讲得够清楚了吗?"
他连连点头,甚至想要伏下身去给小方磕头。
"你们走吧!"小方已转过了身。
他的每一个决定,是不是都很要命?
既然已经决心隐于闹市,为什么又要暴露行踪?
他是不是做好了再次搏杀的准备?难道他不厌烦?不再为永无休止地搏杀,而感到疲惫?
可是这次,他的眼神里,明明没有疲惫之意!
五、幸福守望者
小方的话,果然很管用。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嫌弃自己的命长。
特别是有几个钱的王老板。
他在三天内,卷起铺盖,带着他所有的家当,和一众一样怕丢了性命的爪牙们,离开了这座城镇。
因为他们知道小方一向说话很算话,他们实在是很害怕,小方真的会去要了他们的命!
很多恶人都是这样的。
他们的样子看起来很厉害,厉害得简直像是长着斑纹的猛虎。可是一旦你比他们更厉害时,立刻就会发现,这些长着斑纹的家伙们的胆子,其实比只小花猫还小。
没有了这群恶徒捣乱,没过多久,无论是茶楼还是酒馆,生意都开始红火了起来。他们又开始忙得不可开交,大量地需要人手。
原来坐在茶楼外的那群贫苦的人们,早已被各个需要人手的楼堂馆所,招去做事了。而且,再也没有谁胆敢向他们索取血汗钱。
他们不在乎干什么样的活。
各种各样的粗活他们愿意干,各种各样的累活他们也愿意干,但是他们一点也不觉得卑微。
因为天下第一的小方,同样也挑过煤渣,干过粗活。
他们不偷不抢,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换取着这世上最干净的报酬,重新过上了盼望已久的,平凡又安稳的幸福生活。
不同的是,这次守望着他们幸福生活的人,从"中州神剑",换成了"要命的小方"。
小方可没有金振岳那么好说话,谁敢破坏他们的幸福,就很有可能会被小方要了命。
小方本人好像也不再觉得苦闷与疲惫。
他发现,用这一身能要别人命的功夫来救人、帮助人的时候,竟比用它来杀人时,要令他快乐得多!
既然用它来救人、帮助人更能令人高兴,从此以后,何不多去帮助一些人?
虽然他的手上仍然难免沾点血腥味,可是惩戒恶人时,他一点都不会有负罪感。
也许,用这身功夫去扶困济危,才是他所要做的正确的事情。用这身功夫去帮助别人,让大家都能有幸福的生活,才是他所要追寻着的真正目标!
这,岂非就是"侠之大者"?
金宅内,走廊边。
"问你件事。"金铃铃问小方。
"什么事?"小方道。
"你为什么要装扮成没用的阿迷?"金铃铃笑道。
"没用的人不会引起别人注意啊!"小方道。
"你还是名震天下的小方的时候,是种什么感觉?"金铃铃问道。
"会被别人要了命的感觉。"小方缩了缩脖子道。
"为什么要帮我?"金铃铃问道。
"因为你先帮了我。你虽然纤弱,却敢替我挡住歹人。一个像你这么善良又勇敢的人,哪怕有人会要了我的命,我也一定要帮!"小方道。
"这普天之下,还有谁能要你的命?"金铃铃似乎很紧张地问道。
"如果我是邪恶的,每个人都能要了我的命。可我若像你一样善良、勇敢、正义,谁也无法要我的命。我隐姓埋名,本不是怕丢掉自己的命,而是怕再要了别人的命!"小方道。
"现在你的真实身份又暴露了,会不会要换一个地方继续隐藏?你会走吗?"金铃铃担忧着道。
"不走了!"小方看着她道。
"为什么?"金铃铃也看着他,眼睛里已流露出了惊喜道。
"因为这里有煤渣可挑,有事情可做,我可以赚钱养活自己!"小方突然一本正经道。
金铃铃愣了愣,突然笑了道:"天下第一的小方,我可请不起!"
"我不是小方,我叫阿迷。我要的报酬不高,只要几个馒头就行了!"小方还是说得很正经。
但是,他看着金铃铃的眼神,却变得无限地温暖,似乎还带着期待。
无论是谁,都能很清楚地感觉出,那就是爱!
金铃铃终于忍不住跳到他背上,抱住了他的脖子,笑得连眼泪都要掉下来……
小方也笑了。
他的笑容,就像能融化冰雪的阳光。
也许,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过的平凡生活!
这种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谁不羡慕?谁不嫉妒?
可谁又敢去破坏这种平凡的幸福?
难道,不想要命了吗?
只因为,守望着这种平凡的幸福的人是——要命的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