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忙完文件后,看到电脑旁放着纸张,突然有了抄写一篇文章的想法。于是找到这篇《醉翁亭记》,抄写起来。这篇文章,读书时我可是熟背的,多年过去,再也背诵不下来了。
因为很久不再大段写字,这篇文章我竟然休息了两次才写完。一次是因为手心冒汗,一次是由于手指泛酸。
抄的挺值。过程中让我重新领略了文字之美,仿佛️自己就是滁人的一员,混在欧阳文忠公的队伍里,品山川之美,揽欢聚之乐。本文写景、叙事、抒怀俱佳,是难得的好文。
书毕,看着歪歪扭扭的字体,觉得有点难为情。现在的文具越来越好,但手写的机会越来越少。平时开会什么的,也是打开电脑记录。文件,也只是偶尔签名。大段手写,真是几乎绝迹了。一支签字笔,一年也用不完。
读五年级时,父亲花一块钱给我买了一支钢笔,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支钢笔。拿到钢笔后,欣喜若狂,抚摸不已,光看着就乐。此前都是用铅笔、圆珠笔,有了钢笔,好像意味着自己长大了一岁,终于脱离小屁孩阶段而迈入“大学生”了。确实如此,一到四年级是在本村就读,五年级,那是要隔壁的隔壁村就读啊。虽然学习成绩还是很烂,但无论是父母还是我本人,觉得自己终于迈出自己的乡村,走向别的乡村了。迈出这一步,那就回不来了——我的求学之路确实自此越来越远,终至数千里之遥了。
赶紧去买了一瓶蓝黑墨水,洗了笔,打满了水,试了笔,很流畅。平时做作业,我总是偷懒、偷奸耍滑,这里少写点,那里故意漏一点的,不好好完成。但有了这支钢笔,我却很认真的去完成作业呢!有一次放学后,父母还没回家,我便去同村同学家做作业。做完后回家时,暮色降临,天已灰暗,堪可看路了。挎着自己黄色的解放牌二手书包,一颠一颠的回家。
第二天走到学校才发现,钢笔不见啦!这可把我惊出一身汗。这可怎么办呢,这么贵的钢笔,这么新鲜、好用的钢笔,就这样不见了。令人好生惆怅、悔恨,难过、失望。这是我的疏忽,书包的角落里很早就烂了一个口子,我却一直没在意,而文具盒也被我颠开了。可以相见,钢笔在我回家或者上学的路上掉在路上某处了。心不在焉的上完一天的课,回来几乎找遍了所经道路的每一个角落,一无所获。
失望之情,笼罩了我很长一段时间。家人并未怪罪我,我自己却内疚不已。后来,我又有了新的钢笔,很小心的保管着,再也没丢过。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第一支钢笔,黄色笔身,塑料材质,笔尖宽大的那种,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现在,办公室里有几支不同品牌的钢笔,我却极少去动它们。它们静静地待在笔筒里,仿佛成了摆件。
回头买一瓶墨水,再体会一下用钢笔书写的感觉吧。就这么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