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生命中有重要的事情发生,天空中总是下着不合时宜的雨。
墓园里站满了默哀的人们,他们都一言不发,或许有几位女士会靠在丈夫肩头低声啜泣,今天是我的忌日,他们打着黑色的伞,低着头围着我的墓碑,墓碑前摆满了一捧捧淋湿的白玫瑰,或许还有一些百合,不过这都不重要。这些人——我认识的和我不认识的,他们有的记得这个我离开的日子,有的或许只是慕名而来,没准还有来看一看热闹的人——是谁会让这么多人来祭奠他,不惜用这么多开得正盛的花来告慰他的灵魂(简直太浪费了,何必送给我这些,不如买一捧红色的来换爱人一个拥吻),他究竟做过什么呢?他们可能只会了解一些,我的儿女,我的朋友,我的爱人,我后来失去联系的人,他们只会看到我做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或者令人敬佩的事情,只有我——我人生的窥探者,才会将我的辉煌和劣迹讲述的妙趣横生而又耐人寻味,我来不及写上一本自传抑或回忆录就突然和这个世界告别了,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嘛,谁又会想到要及时留下一个自己依然活着的凭证呢?人都是错过了最好的时机才去后悔的嘛,难道不是吗?
雨天,这个季节总是这么爱下雨,雨天是个适合睡觉的天气,我在两年前还时常躺在扶手椅上盖着毯子睡觉,睡醒了就坐在门廊上听雨的声音:雨和我的啤酒罐简直是绝配,它们遇见总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我的儿子不让我多喝酒,我说我是为了在雨天听音乐,喝酒只是副产品,谁能想到我儿子把他喝剩下的啤酒罐递给了我,年轻人最让人讨厌的一点就是他们不明白副产品的“副”字和副作用的“副”字不是一个意思,不喝酒的话还有什么心情听雨里的音乐呢?这种声音像演奏的木琴声一样我喜欢木琴,我还喜欢吉他——这个东西是年轻小伙子最喜欢的东西,他们总觉着背着它就能勾搭到漂亮的姑娘,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学了两个月,就肿着手指头把琴放上了衣柜顶,再也没有弹过。它现在还在我家(不知道现在是儿子的家还是女儿的家了)的衣柜顶上放着好像快和我差不多大了,也许过上几年,它就会比我还要老上一些,希望我的孩子们不要扔掉它,毕竟这也算我的遗物了。
我一直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呢?老了果然是一件不太受欢迎的事情,我记得年轻的时候他们都在弹着吉他唱着:“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人如果老了剩下的能力大多就只剩下回忆了,我算是个幸运儿,记得我这一辈子干过的各种阳光下的和阴影里的事情,不像好多老人一样连自己是谁都已经记不清了,我确实是个幸运儿,俗话说“善有善报”,我到底做了什么善事才能获得这样的记忆力,或者是做了什么恶,才被判了什么“永远不得遗忘”的极刑——我觉得人应当判处的三大极刑只有“永生”,“孤独”和所谓的“永不遗忘”了。总而言之,我感谢这个能力,它让我有机会写下这一辈子的种种事情,即使在死后,它们也会偶尔被人拿出翻阅吧。
我还记得杜拉斯的《情人》中的开篇: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我多想自己的墓前有一个对我低语的人,或许他只会是我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