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业图二之 坏警察(上:你的孤独一文不值)
写在前面:
你已经站在战场,毫无遮蔽。
你的弹夹里只有一颗子弹,而且它已经射出,你要做的只是等待。
射程之内都是你的敌人,他们也一样可怜可笑,早已射出了唯一的子弹。
Live or die on this day,
Live and die on this day.
背景简介:
1991年,香港黑帮龙头倪坤被杀,倪氏家族旗下五大头目中除韩琛(曾志伟)外,均伺机背叛发难,不料却被倪家不起眼的第二代倪永孝(吴镇宇)不费一兵一卒牵制,此举引来重案祖督察黄志诚(黄秋生)的戒心。香港黑帮三合会会员刘建明(刘德华)听从老大韩琛(曾志伟)的吩咐,加入警察部队成为黑帮卧底,韩琛许诺刘健明会帮其在七年后晋升为见习督察。
1992年,警察训练学校优秀学员陈永仁(梁朝伟)被上级要求渗入倪家进行长期的卧底工作,终极目标是成为韩琛身边的红人。
1995年,事业蒸蒸日上的倪永孝为安枕无忧,决意将五大头目一举歼灭,却因疏忽让韩琛成为漏网之鱼。
1997年,大难不死的韩琛重出江湖,为替死去的同事报仇,黄志诚找到他商议合作除掉倪永孝的事宜,不久却发现此举铸成大错,而各自为自己的尴尬身份苦恼的陈永仁和刘建明,则在香港回归的钟声里完全陷入无间道的轮回。
2002年,两人都不负重望,也都身背重压,刘建明渐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人,陈永仁则盼着尽快回归警察身份。重案组从陈永仁手中获悉一批毒品交易情报,锁紧目标人物韩琛,没料情报被刘建明泄出,双方行动均告失败。但此事将双方均有卧底的事实暴露,引发双方高层清除内鬼的决心。命运迥异又相似的刘建明和陈永仁最终在天台展开了对决。
正文:
你可知道我心理防线完全决堤是什么时候?
年少轻狂,琛哥在青松观大殿上笑着和我们几个古惑仔说“算命的说我是‘一将功臣万骨枯’”的时候?
没过几年,我泄露玛丽姐的行踪给倪家,亲眼见证呼啸而过的车轮碾过我最爱的那个优雅女人的时候?
许多年后,陈永仁在上环粤海大厦的天台用枪指着我的头,我对他说“那时候我没得选择”的时候?
都不是。
而是那个慵懒的午后,Mary歪着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对我说:“28。”
当时我正兴高采烈地为搬进新居的家具贴标签,正贴到29,于是我温柔地纠正了她:“29嘛。”
Mary撇撇嘴说:“我在说我的小说,我写的那本小说,我想到写什么了,来来来,过来过来,我给你写的那个男主角有28种性格。”
我开玩笑道:“你在说我吗?”
Mary跺了跺脚:“你正经一点嘛!”
“好好好。”我摆出了一副假正经的滑稽相。
Mary突然压低声音道:“喂,你想一想,一个人有28种性格,也就是他每天起床都自己跟自己演戏,演得他连自己的真实性格都忘了。”
“咦?”我的神经突然被牵动了一下。
Mary渴望地看着我:“是不是很恐怖啊?”
“很恐怖。”我几近耗费了所有气力挤出了这三个字。
Mary看起来很开心:“很棒吧!?”
“很棒,一定很畅销。”
说完,我的心理防线如突然曝露在烈日下的冰块,已在无声无息间灰飞烟灭,连崩塌的时间都没有,早已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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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11月5日。
我出生于屋村。
刘建明,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却注定会随着几声在天台的枪响,抹在香港警界羞辱的一页上。
从小我就明白一件事,而我到现在也只明白了这一件事:人生在世,谁人都逃不过对立。
七岁就成孤儿的我,因为简单几句口角,就在后巷被几个小流氓群殴不停讨饶的时候;
爸走后,并没选择与我相依为命的妈,拿着行李和我说去楼下买菜再也没回来的时候;
因为饿得实在不行,在酒楼后厨偷东西吃,被当作一条野狗一样,人人追着打的时候;
我就明白了“对立”这两个字。
他们是人。
我是条狗。
他们强。
我很弱。
富贵。
贫贱。
善。
恶。
于是,16岁那年,我辍学跟了那时尖沙咀的新刺头:愣头矮子阿琛。
也就是10年后所有香港警察都奈何不了的:
琛哥。
刚开始跟着迪路阿B几个砸场收保护费,再到旺角油尖几个洗浴中心火拼。
我觉得十分痛快。
因为看着一个个杂碎在我面前倒下,躺在血泊里哀嚎的时候。
我仿佛能看到有个羸弱瘦小的男孩终于敢握紧了拳头。
我很强。
我够狠。
我不要再让人看不起。
当我满以为我能够这么永不满足地厮杀一辈子直到哪天横尸街头的时候,我遇见了大哥的女人:玛丽姐。
那天琛哥照常去条子那作客,听琛哥说那个姓黄的是个难得的好条子,虽然他说出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种屁话。
接下去琛哥讲了什么我完全没有听,因为我的视线完全被那个从车上走下的优雅女人锁住了。
听兄弟们都喊她玛丽姐,我也含糊地喊了下。
盘起的黑发,嘴角浅笑,丰满的身材,走过带着一阵芬芳的香水味外加一股淡淡女人烟的气息,见我呆住的傻样,笑着摇摇头。
那一刹那,我以为我多明白了一件事:我爱这个女人,我要占有她。
可之后的事,证明我这辈子只懂了对立那件事,其余我什么都不懂,包括女人。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玛丽姐面前表现,终于靠着自己一股不怕死的拼劲,琛哥开始让我保护玛丽姐。
这应该是我离玛丽姐最近的时候,之后只有渐行渐远。
琛哥之所以被称作愣头矮子,是因为连我都看得出来,他混黑道只知道讲义气,当初被倪叔救了一命就全心全意地卖命,完全不在乎得失,当然也正因为这点,他在倪家混不出头却也没人敢动。
那晚,玛丽姐把自己锁在办公室抽烟。
她抽烟的样子很好看,完美的侧脸在烟雾缭绕下显得有些落寞,烟头兀自燃烧她也浑然不自知。
我踌躇了很久终于开了口:“玛丽姐,你在心烦什么?”
其实这时候我只有冲动想抱紧她,但我只是个小弟。
她缓缓吐出了口烟:“做女人其实很简单,只要男人好,叫我做什么都行。”
我不明所以。
她突然望着我不说话,良久才道:“帮我杀一个人。”
“好。谁?”我毫不犹豫。
“倪坤。”她微微惊讶之余终于说出了这个名字。
“没问题,给我弄支枪。”我知道玛丽姐是为了琛哥上位,但我为她做什么都甘心。
那晚夜风很喧嚣,我拿着藏好枪的纸袋,穿过闹市。
空气明明很温润,但我如坠冰窖。
直到我又看见了那个羸弱瘦小的男孩,终于已经敢举起紧握的拳头,目露凶光。我才重振了精神。
回过神,我发现自己站在橱窗外,望着那块Rolex。
我无数次想象着自己能够为玛丽姐带上这块表。
应该,
很美。
我当然知道倪坤势力之庞大,只消一根小手指就能碾碎我。
深吸一口气,我只想杀了他拿笔钱买块劳力士,讨好玛丽姐。
在脑海中想象了无数遍火拼惨烈的景象都没有出现,不知道是我的运气,还是坤叔根本没料到会有人敢要他命,只是跟几个戏班里的老家伙在矮楼里唱戏,这次轮到我只消六颗子弹就结果了这个传奇。
我兴冲冲地回到玛丽姐身边,玛丽姐却也只是淡淡夸了我几句,就拿出了几捆钱让我回屯门躲躲风头,并且要我好好锻炼身体等警察学校开学。
这时候我才知道,玛丽姐向琛哥推荐我去警察局做卧底。
我愣了愣。就看着玛丽姐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准确地来说,从我开枪杀了坤叔之后,我脑海就一片空白。
就连那个羸弱瘦小的男孩,也不知道藏到了哪里。
玛丽姐点起了烟,开始摆弄那台唱片机,缓缓放出了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这台美国古董机,有人说他高音甜,中音准,低音劲什么的。真是扯淡。要十八万呢,香港有多少人买的起?”
见我不声不响,她继续低着头听歌,良久问道:“喜欢这首歌?”
我这才回过神,在她面前显得那么局促不安:“是啊。”
“送给你。”她递给了我一张CD,“但是用别的机子放,效果差很远。”
我瞥见她那宛如玉琢的手腕上正戴着那块Rolex。
那块我无数次在橱窗前为之驻足,想象着能亲手送给玛丽姐的表。
果然,
很美。
我悄声问:“这块表,琛哥送你的?”
玛丽姐脸上鲜有地露出了一丝不悦与鄙夷,虽然是稍纵即逝,可那瞬间就足以让我感受到那份不可能。
那种任凭年少轻狂一腔热血也逾越不了的“不可能”。
我默默地退出了房间,甚至没有向她道别。
其实道不道别有什么不一样,她根本看不见我。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这几年我任凭胸中的猛兽出笼,好勇斗狠,但遇见了这个不可能的女人,却偏偏不能自拔。
想到我一辈子只能做琛哥的小弟,她一辈子都是我的大嫂。
无力感就如潮水般袭来。
半年后。
青松观的大殿上。
琛哥对着我和阿B还有其他五人说道:“五年前,屯门大兴村,皇宫大酒楼的停车档,开张大吉。我和弟兄们雄心壮志,谁知道开张还不到半个月,每天平均被人扫荡3次,一年内,死了6个兄弟。 佛祖保佑! 算命的说我是‘一将功臣万骨枯’,不过我不同意。我认为出来混的,是生是死,要由自已决定。你们跟着我的日子最短,底子最干净, 路怎么走,让你们自已挑。 好了,祝你们,在警察部,一帆风顺! 干杯各位警官!”
那一天烈日当头,神像狰牙狞目,桌台上七具小小的骨灰盒让我微感不妥,但是我没有说不。
强/弱,善/恶。
多年后我都还记得,当时我心里倔强地想:
我要做将,不要做骨。
我还记得那天的路上,有个算命道士在路边扯着一面小小的黄旗,上面写着,“人做事,天注定。”
那晚,阿B和我都喝醉了。
酒过三巡本该是放声嚎叫,砸酒瓶摔台子的时刻,我却哭得不能自己。
虽然与玛丽姐毫无可能,但之后我见她都成了奢侈。
而且我警察的身份,若是见她,也怕是事关生死了。
而回去的路上,同路的阿B却口齿不清地对我说:“我觉得我这辈子最想做的就是琛哥的头马,看几个场子。但是,现在我们却去要当警察,外白内黑的条子,死了也没人收拾的二五仔!!!难道我们警局上位了能抓琛哥吗??哈哈哈哈哈哈……”
阿B笑得很难听,但这话却如同天籁。
“难道我们警局上位了能抓琛哥吗?”
怎么不能?当然能。
那个羸弱瘦小的男孩直起身来,因为背后站着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把一双强壮的大手搭住了那男孩骨瘦如柴的肩膀。
那晚,我睡得很沉。
沉到时隔多年又梦到了父亲的死状,七岁的我拉着爸哭喊着肚子饿。
父亲看看自己早已穿破的鞋,又看看明亮橱窗里的面包,咽了咽口水。
“想吃吗,阿明?”父亲望望我。
“嗯!”我忙不迭点头。
“那你去那边街角等我。”听到这话我头也不回躲到了那边街角,靠着墙期待地看着父亲。
父亲踱来踱去终于下了决心进了面包店,抓起一把面包就往外冲,可好巧不巧,就撞见了警察。
“站住!”警察大喝。
父亲朝我的方向狂奔“阿明,快跑!”
话没说完,一辆大卡车就碾过了他。
而我,就在街角看着这幅景象,咬破嘴唇也不自知……
“报告总部,新街35号有一起流浪汉抢劫案件,他逃窜时被卡车碾过,当场死亡,证明系偷渡客,请派人前来清理现场。”
说完那名警察就对一旁一起巡逻的同事耸耸肩:“呐,发生这种事我也不想的,我可是个好人更是个好警察,这人偷几个面包而已,犯得着把命搭进去吗?走走走,快换班了,去庙街那吃宵夜去。这滩烂肉,见着就恶心。”
世界该是这样吗?
做人该是这样吗?
为什么这样的人渣却还是能当警察,当个“好人”。
而我和我爸,连“人”都不能做。
在这渣滓的笑声中,我满头大汗地惊醒了……
对,我要做警察,我要做好人,从小我就应该是这么想的,不是吗?
羸弱男孩与强壮中年面前走过一个浓妆艳抹的女郎,点起一根烟,无比风骚地翘起二郎腿坐在了旁边。
警察学校内。
刚刚走出考试间的我信心满满,黄警官和叶警官问我的刁钻问题我都回答得八九不离十。擦肩而过的是下一位进去的考生:同级的陈永仁。
出于好奇,更是我这个警校第二名对这个警校第一名的嫉妒,我停在了窗边偷听。
叶长官问出了个更刁钻的问题:“27149,十分钟前你进来过,我桌上有几个档案夹? ”
没想到他却不假思索:“6个,四个米色在左边,一个红色和一个白色在右边,长官。”
黄警官笑了笑:“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他面不改色:“对不起,长官不清楚,但今天早上你应该很匆忙,因为你穿了不同的袜子。”
叶长官听起来很是开心:“27149,先出去。”
“是,长官。”他退出了考试间。
是的,
我完全不如他。
从那以后,我在烈日下一个人不停地锻炼军姿,举枪,射击,举枪,射击,举枪,射击。
因为我不能输给任何人。
我不需要想任何事。
我不需要想任何人。
我会忘记所有事。
因为现在我只要专心做两件事。
做一个好人。
做一个警察。
可他却莫名在一次训练中顶撞上司甚至发生冲突,被逐出了警校。
训练场上回荡着教官的怒吼:“进了警校,就要守这里的规矩。要不然就要像他这样,滚蛋! 有没有人想和他换?”
我望着他的背影,突然很想做回古惑仔,很想即使只是个小弟也能为玛丽姐卖命,口中喃喃道:“我想和他换。”
这个想法转瞬即逝,我扭过头不再看那个人的背影。
我现在,
可是一个的好人。
即使不那么货真价实。
随着浓妆女郎之后,一个抱着破洋娃娃的少女,似乎是迷路了,最终倒在了羸弱男孩和强壮中年之间,兀自哭泣。
叶长官:“27149,这是一个长时间的卧底计划,你在警察学校的记录会被删除,只有我和重案组的黄督察知道你的身份,
你接受的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你清楚了吗?”
陈永仁:“清楚了长官。”
可连续几年的卧底生活把他彻底变了样。
陈永仁不止一次地对着电话怒吼:“黄SIR,我真的撑不下去了,不是被警察骚扰就是被小混混打。”
每次挂电话他都是这句“撑?怎么撑啊?你来试试!”
可第二天,他仍然是拖着疲惫的身躯去卖命。
而另一方面,我却因此当上了警校第一。
叶长官:“4927,你是新人,凭什么令我满意,让你升级?
我正色道:“我在警校拿了优异奖,在这期间赢得了高度评价,长官,我有信心可以领导警队!”
正当我自鸣得意之时,殊不知无间地狱的齿轮终于开始了转动。
(第一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