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对于我来说发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事,汶川发生了8.0级大地震,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惊恐中度过,学校里经常搞地震演习,每人都随身携带书包,里面装着水,手电筒,饼干……一切在发生地震时都能用到的东西。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与死只在一瞬间,在天灾面前,人的力量是那样渺小。
第二件事,那一年下了目前为止我人生中最大的一场雪,几天几夜不曾停歇,整个世界只有白,苍苍茫茫的白。
因为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雪,我一时激动,踩空了路,骨折了一条腿。
第三件事,我认识了季末。
若说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么几件尴尬到永远都不想到被记起的事,那么真正和季末认识的时候就是我一生中最尴尬事之一。
一想起来,恨不得去死。
高二那年,我喜欢上了高三的一个男生,叫程毅,他成绩好,是我们班主任口中最常出现的好学生模板,又是学生会的,经常要到各个班上例行检查。
那时候学校的规章制度简直惨绝人寰,刘海不能过眉,不能穿膝盖以上的短裤裙子,不能披头散发……那时候我每次洗了头又没来的急干,都得把头发扎起。我觉得等以后老了落下头痛的毛病,这个学校也得算上一笔。
而我们这个班,就是由程毅负责的。他是一个性格腼腆的人,我们班女生特别喜欢逗他。
程毅,你看我这个刘海过关了吗?
程毅,我今天忘了换鞋,穿着拖鞋就来了,这次能不能就算了。
程毅低下头去看那女生脚,却是好好的一双运动鞋,顿时满脸通红。
我看着他,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顺眼。
所以我向他表白了,在一次晚自习过后,我去他班上找了他。
我去之前想的是一定要当着他们全班的面说,一定要够特别,能够让他一眼记住,永远记住。结果去了我就怂了,不但不敢当着他们的面说,有一个多余的人我都不敢说。
于是,我只能灰溜溜的换了一个地方。
我看着站在我面前的程毅,再看了看周围也没有其他人,除了不远处有好几对情侣,但那没什么关系,都忙着约会呢,没空看她。
我结结巴巴的终于把要说的话说了出来,心里却一阵郁闷,明明想好是要深情告白的,怎么现在却不是这么回事。
程毅脸红了又红,却还是一脸正色说,现在要以学习为主,我高三了,很重要。
我大受打击,不是说在爱情面前一切都是浮云吗?什么学习,都是借口。
看着程毅像有洪水猛兽追赶般的跑走,我颇为受伤。再看看身后的那几对情侣,卿卿我我,更为郁闷,唉,狼狈为奸啊,狼狈为奸。
正感叹着,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嗤笑声,我猛地一惊,莫不是遇见鬼了吧。
一个身影从阴影处走出来,我看了一眼,有影子,不是鬼。因为那处太黑了,竟没发现里面还有个人。
只是,我突然想到,若这个人一直在这里的话,岂不是她给程毅表白,从头到尾他都看到了。
一想到这儿,我一口血差点没吐出来,我想着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他,反正我现在心情不好。
结果抬头一看。
季末,我惊呼出声。
季末是谁啊,我们学校的两大校草之一,我身边的朋友一半以上都喜欢他,就因为这样,我平常总爱在她们面前说说季末的坏话,结果可想而知,当然是一顿好揍。
那一瞬间,什么心思也没有了,要是在这把他给骂了,不说其她人了,就说她那几个朋友,都能把她给活剐了。
我拔腿就走,刚迈开两步,就听到季末在身后说,欸,你东西掉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身上血脉膨胀,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整张脸肯定红透了。
因为季末手上拿着的是一片卫生巾,我摸了摸兜,不见了,真的是我的。
我欲哭无泪,却迅速反应过来,朝他摆手,不是我的,不是我的,然后疯狂逃走。
身后季末还在喊,我亲眼看到是从你兜里掉出来的。
我一口银牙咬碎,只想暴打他一顿。
后来每每一想起与季末的这次相遇,我都恨不得咬牙自尽算了,真的太尴尬了。
可每次季末都笑得像只狐狸。
一直以来,我都挺不喜欢季末的,总觉得他像个笑面狐狸,每次他一笑,我都觉得,真是妖孽。
后来我和季末说起这个,他总一脸嘚瑟,长得帅怪我咯。
我气得牙痒痒,却再也舍不得打他了。
自从给程毅告白被拒绝后,我对他就没那么大的热情了,程毅要忙着准备高考,后来也很少来检查了。我身边的朋友都对我表示鄙视,说我对程毅一定不是真爱,被拒绝了也不见难过。
我冥思苦想了许久,还是不能认同她们的观点,怎么可能不是真爱,明明我那么喜欢他,比珍珠还真。
不过程毅高考完后,我真的就彻底忘记他了。一方面是因为我也是高三生了,每天累得跟什么似的,没心思想其他的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和季末彻底熟起来了,那时候发现,季末是真的帅啊,是不是狐狸都好看。
想起给程毅告白后的第二天,我又看见了季末,我当然是选择没看见,也抱着侥幸心理,心想昨天晚上黑灯瞎火的,说不定他都没看清楚我。
结果季末却直直向我走来,刚说了两个字,昨晚……
我像触电般的猛地打断了他的话,昨晚个鬼啊昨晚,那黑灯瞎火的,你能看见什么。
刚说完,我猛地拍了一下脑袋,你这猪头。
抬头看季末时,他笑得一脸嘚瑟样,我暗自咬牙。
想到这儿,我都不免一阵叹气。我从小也算是巧舌如簧吧,吵架我从来都没输过,怎么一到季末这儿,就行不通了呢?
我与季末一路吵吵闹闹,一直到大学。我一直都吵不过他,吵不过我就上手,要不就上脚,他从来都不还手,想来还是真君子的。
我一方面为这发现沾沾自喜,另一方面又无比苦恼。
因为,我好像喜欢上季末了。
从那以后我的所有缺点全都暴露出来了,他和哪个女生多说了两句话,我都要旁敲侧击半天,确认他真的对那个女生没有心思才肯放心。
时间一长,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烦,所以,我觉得一定要跟季末说清楚,喜不喜欢也就一句话的事。
所以在大三那年,他过生日那天,我决定表白。我胡乱喝了一点酒,给自己壮胆。
和给程毅表白不同,这次我想说的话很顺畅的说了出来,没有一点停顿,我突然发现,一向不善情话的我,还能说出这么多矫情的话。
季末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表情很是无奈。
一看他这表情我眼泪稀里哗啦就出来了,以往每次我做错什么事了,他就是这样的表情,这是不是就代表着他不喜欢我。
为什么这么难过呢?上一次程毅不是也拒绝了吗,我为什么什么感觉也没有?
季末见我哭了,慌忙伸手擦掉我的眼泪,无奈道,你呀,就不能等等吗?我今天叫了那么多人,还没开始呢,唉。
我还在想他什么意思,房间里哗啦啦冲出一大群人,有的在叫,季末,你这就悲催了,哈哈。
那一瞬间我好像有些明白了,但我却哭得更凶了,自己为什么就不再等等啊,等季末给我告白,那多好啊。
我和季末就算是成为恋人关系了,真正的恋人,我想要一辈子都要在一起的人。
大四那年,我和季末都找了一份兼职,我存钱给他买了一块手表,他为我买了一枚戒指。都不算贵,但我们都想着等以后有钱了,买最好的。
毕业之前,我和季末有过一点小小的矛盾。
某一天,季末突然和我说,他要去考兵了,已经报了名,很快就要体检了。
我胸腔内有一团火在燃烧,我很生气,他不是在和我商量,而是通知。
但我表面仍然平静,然后呢?
他有些踌躇,目光却很坚定,如果体检过了我就要去当兵了,晓晓,这是我人生里最喜欢做的事之一了。
我看着他,他眼里泛着点点星光,他是真的喜欢。
我什么脾气也没有了,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做自己喜欢的事更好了。
我说,好,你去吧,我等你。
他用力抱住我,勒得我生疼,但这样很好,不是吗?我们都在为梦想努力,为未来努力,希望彼此好,就够了。
季末走之前我去送他,还有他的爸爸妈妈。季末头发剪了,是他曾经很不喜欢的寸头,我很想笑,可是扯了扯嘴角又笑不出来。
季末说,等我回来啊,刚我和我爸妈说了,你是我媳妇儿,让他们帮我看着点儿,别被拐跑了。
我终是笑了,你就嘚瑟吧你。
我为他理了理衣服,轻声说,照顾好自己啊。
他说,好。
他一身军装,身姿挺拔,在人群中,是那样耀眼好看。
季末这一走有三年没回家,其实说长也不长,好像一眨眼就过去了。
我们很长时间才能能通一会电话,但时间都不长。很多时候许许多多的话我都没来得及说,电话里就没有他的声音了。他常常说,军令如山,我现在是个军人了,要服从纪律。
他说起这些,声音里都充满笑意,我能够想象到他笑着的样子,一定耀眼至极,是万丈光芒。
毕业后,我辗转了两家公司,第一个公司待了两年就换了另一家公司,偶尔辛苦,但好在喜欢。
心里想着一个人,爱着一个人,做什么都是满满动力。
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书,空了就想想季末,也算很好。
第四年的冬天,季末回来了。他回来那天我加了许久的班,出了公司大门就看到了季末。他站在路灯下,被灯光照得脸色有点发黄,我愣住,眼泪喷涌而出。
我不顾周围有人朝他奔过去,他用力抱住我,一如当初他说要去考兵的时候。
他黑了,也瘦了些,头发倒是比走之前要长些,只是,还是记忆中的模样,那样好看。
他捏捏我的脸,哎哟,这胖得哟。
我一拳甩过去,但到底是没落下去。
看见季末,我觉得我整个人有点疯了,一直看着他傻笑个不停。季末难得的没有嘲笑我,他眼泛泪光,在灯光的照耀下是那样清晰。
后来季末常常逗我,嘿,小妞,要是以后有人敢欺负你,告诉哥,哥帮你揍他,现在哥好歹也算保家卫国吧,你呀,是这个家里的人。
说完,耍帅般地甩了甩他并不长的头发。
我笑成傻子。
季末一回来我们就正式见了双方父母,七大姑八大姨的,要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把婚事办了。
季末走的这几年,我爸妈是急得不得了,总觉得季末回来就不会要我了,那我年龄大了,肯定嫁不出去了。
被念叨得多了,我那时候偶尔也会想,要是季末真的找了个小三回来怎么办,我想着我一定要暴揍他一顿。
想到这,我傻呵呵的乐。
季末问,你那傻样,笑什么呢,真猥琐。
我笑得更欢了,导致季末以为我得了失心疯。
我一个白眼过去,他就觉得我正常了。
果然啊,我们还是得吵着来,才算正常。时间过去几年,许多东西都变了,但我们都没变,还是以前的样子。
那时候觉得,幸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爱情,最好的也不过如此了。
时间不多,婚礼也很赶,忙的东西就越来越多,季末常常不见人影,我却很轻松,除了挑挑戒指,试试婚纱之外的,好像没什么需要我做的。
季末说,你只要做个快乐的新娘就好。
我看着眼前这个一起走过许多岁月的人,他从一个青涩少年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我从一个毛毛躁躁的女孩到现在懂得知人理解人,岁月带走的是浮躁,带不走的是人心。
一份悸动,伴存永远。
季末。
嗯。
以后我们去北方的城市吧,要不就明年吧,我想看雪,我想看很大很大的雪。
好,想去哪儿都可以。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但没关系,以后,一起走吧。
可我终究没能和季末成婚,没能和他白头到老。
我们一起去挑选家具那天,路上遇到了小偷,偷了一个阿姨的包,季末都没来得及和我多说一句话,就追了出去。
本以为是很小的一件事,包拿回来就好了,我当时是这样想的,我们还得一起挑家具呢,但选个什么样的款式,还是得听我的。
可季末追上了人,却不知还有同伙,身后窜出两人,季末还没反应过来,刀已划上脖子,季末倒下的那一瞬间,想到,这个婚是结不成了,北方他也没办法陪着去了。
季末被割断了血管,还没送往医院,就已经失血过多,治不了了。
我亲眼看着季末追着出去,不出一会儿,人群喧闹声,尖叫声,铺天盖地卷过来。我疯狂跑过去,一个人正被抬着,地上满是血,那一瞬间,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整个世界一片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曾经我问季末,幸福是什么呢?
他说,就是永远和你在一起啊。
我说,我也是。
可没了你,哪里还有什么幸福。
季末,季末,你别丢下我,别让我一个人。马上我们就要结婚了,你还答应我要陪我去北方的,你怎么就食言了。
季末。
季末。
可是,再也回不来了。
后来,我独自去了北方,去了很多有雪的城市,每一场都比2008年的那场大,可是,我心里却波澜无惊,无半分悸动。
这个只剩下白的世界,也只有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