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樊,今天是2020年7月3日,是我挑战成长的第150天。今天我要分享的主题是你需要知道的关于继承的那些事~继承权的丧失与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如果为了得到遗产而侵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就可能丧失继承权,法律规定了以下情况: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除了杀害这种特别恶劣严重的行为,其他情况,如果继承人有不当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故意杀害遗赠人的,也丧失受遗赠权。
如果继承人因为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比如因其他罪名在服刑,甚至正在接受死刑复核,不影响其继承权。
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对继承法律关系有一个新规定,就是设立遗产管理人。
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由此,遗产管理人成为继承这一法律关系中必然出现的当事人,也是为了便于遗产权属及时明确。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没有及时分配,使得财产权利一直处于待定状态,若部分继承人死亡后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因此有遗产管理人这一角色,有利于相关法律关系及时明确。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遗产管理人将会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当然很多律师也将会进入这个领域。
继承的法律关系就先聊到这,改天我们一起聊聊婚姻里人身和财产法律关系,相信这也是民法典通过后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
谢谢你陪我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