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爬山吗?”带你从另一个角度看《隐秘的角落》

大家好,我是一个进击影评的法律人。最近一句“我还有机会吗?”的梗火遍全网,蹭着这部剧的热度,今天就讲讲这部豆瓣评分高达9.0分的网剧《隐秘的角落》。

想必大家都听过、看过众多的这部剧的细节解读,今天我从法律角度来解读下这部剧。一部好的悬疑剧基础在于剧情的逻辑严密、演员的演技精湛、光影的色彩搭配及思想的辩证升华等诸多因素。我就先从剧情的逻辑角度开始解读,为不剧透,在解读前安利大家先看完这部剧。这部剧之所以能火爆全网,无外乎几位实力派演员叹为观止的演技和镜情细思恐极的细节设计。

我观影时,差点在第三集弃剧,因为我也是受大家安利及豆瓣评分来观影的。前面剧情没有悬疑剧的惊悚、紧张情节不说,甚至不温不火的有些拖拉。但秦昊和几位小演员细腻而富有张力的演技及导演的光影剪辑和色调搭配让我觉得后面剧情憋着大招,同时也抱着不服这么高评分的杠劲欣赏下去。闲话休提,8.9的评分确有虚高,但确实不失为一部佳作。

就网上讨论最热烈的几个问题“朱晶晶是怎么死的?普普死了没有?严良死了没有?欣欣是否要做手术?”来贯穿剧情逻辑角度来解读。首先,第一个问题“朱晶晶是怎么死的?”虽然剧末抛出一个思想辩证问题“你愿意相信童话还是现实?”但毫不影响朱晶晶死亡是他杀的结论。答案是肯定的,朱晶晶就是朱朝阳杀死的。

试想,若朱晶晶是自己失足坠楼而死,从法律角度来说的话,后续剧情是否能衔接下去?现从两种剧情来分析:剧情一,朱晶晶系朱朝阳同父异母的亲妹妹,朱晶晶被普普骗上了五楼的杂物楼道间,普普对其推搡和警告,让朱晶晶不要欺负朱朝阳。续而朱朝阳上楼来看,朱晶晶认为朱朝阳和普普是一伙的,想告发朱朝阳和普普欺凌自己而上了桌子,因桌角朽坏而导致失足坠亡。剧情是这样的话,朱朝阳和普普则不构成犯罪。从刑法理论来说:朱朝阳客观不法要件上没有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的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同时在客观要件上朱晶晶的死亡结果和朱朝阳没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以有危害行为为前提,前面说到没有危害行为);在主观责任要件上朱朝阳没有犯罪故意(因为没有客观行为,主观意识上他也不想朱晶晶的死亡结果发生,剧情中朱朝阳让其先下课桌,不停喊让其下来,可以佐证)。综上,朱朝阳和普普(主观违法阻却略讲,就是未满14周岁不用受刑法处罚)不构成犯罪,若在客观不法构成要件上把普普和朱朝阳对朱晶晶的推搡和警告认定为危害行为的话,仍然不构成犯罪,至多是意外事件。剧情二:朱晶晶系朱朝阳同父异母的亲妹妹,朱晶晶被普普骗上了五楼的杂物楼道间,普普对其推搡(教训一下朱晶晶),警告朱晶晶不要欺负朱朝阳。续而朱朝阳上楼来看,朱晶晶用言语“爸爸只喜欢我,不喜欢你”激怒了朱朝阳,朱朝阳因愤怒而紧逼朱晶晶,后朱晶晶因害怕朱朝阳(因前面剧情朱晶晶踩脏了朱朝阳的小白鞋,朱晶晶可能心虚或是普普的推搡和警告,以为朱朝阳和普普是一伙来报复朱晶晶,对朱晶晶造成了心理上的压迫)而缩退至课桌上,因桌角朽坏而导致失足坠亡。从刑法理论来讲:朱朝阳和普普在客观不法构成要件上对朱晶晶进行了“教训”使朱晶晶产生了恐惧和压迫,若认定这种小小的教训是危害行为,那么朱晶晶的死亡结果和朱朝阳、普普的危害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在主观责任阶层,普普和朱朝阳是没有犯罪故意的(因为普普只是想警告朱晶晶一下,不要让她随便欺负人,就准备放朱晶晶回去,同时朱朝阳也大喊让朱晶晶先下来,这些话可以佐证)。综上,根据刑法理论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朱朝阳和普普不构成犯罪(责任年龄暂略)。

既然都不构成犯罪,在下面的剧情中朱朝阳就可以独自拥有自己的爸爸,朱永平只剩下朱朝阳这么一个儿子,还不疼朱朝阳疼的跟宝贝疙瘩一样?后面剧情中朱永平也确实这样做了,陪朱朝阳去游乐园,游泳……父子俩从此过上你侬我侬没羞没臊的天伦生活。以朱朝阳的智商和自律、早熟的思想目的性,朱朝阳何必要去趟严良和普普的混水?是因为维护正义举报张东升,还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以朱朝阳学校为人处事的风格及离异家庭对他造成的影响,显然这两种想法都站不住脚,他只想爸爸妈妈合好,一家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同时朱朝阳受到朱晶晶的死亡和张东升的压迫,从理性正常人的思想情感上,他肯定想脱离严良和普普及张东升这个事的泥沼。剧情这样发展的话,就没有下文了,因为朱朝阳直接一个电话举报张东升,同时再给福利院一个电话把严良和普普抓回去,若朱朝阳还有良心,完全可以找他的朱永平爸爸要些医药费去救欣欣,同时还可以在学校和叶驰敏两小无猜,比翼双飞。从此张东升和朱朝阳没有交集,到此第三集全剧终。

因此,此剧共有十二集,从剧情的逻辑角度来看,最后的定论只能是朱朝阳阳杀了朱晶晶,这样才有下文。

由于字数限制,这期暂解析到这里,下一期将讲“朱朝阳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朱朝阳、严良、普普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张东升能否脱罪,如果想脱罪该怎么做?

更多关于《隐秘的角落》细节法律解析,请持续关注我,我是一个进击影评的法律人。(本文仅供娱乐,不作商用,著作权归本人所有,切勿转载)

                          写于2020年7月5凌晨四点

写在文末,问大家一个问题:出世的智者,入世的强者,阳光的普通人,你选择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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