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读《自私的基因》有感

首读《自私的基因》有感


看书,于我而言,是一件挺别扭的事情。想看也爱看,却又看得太慢,看到后面还总忘记前面的内容。如今又心血来潮地想要写读后感,呵呵,上次写读后感是什么什么时候来着?上高中吧,十多年前了。

究竟是怎么样与《自私的基因》这本书结缘的,记不得了,可能是有自身学习和工作经历的原因吧,反正是来到我们家书柜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刚好今年9月份请假在家,翻了出来,到现在一个多月了,总算是囫囵着给看到了最后一页。

虽然看书慢,不过也还是看了好些书,有不少是真的好,给了我非常大的震撼,《自私的基因》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我还足够年轻的话,这本书足以颠覆我过往所学的一切进化的知识,重塑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如果我再脆弱一点,看完这本书以后将“不得不与抑郁症进行长期的较量。”

跟很多观点一样,能震撼人,却很难证伪,毕竟我们也没办法把基因抓出来问问不是。不过这并不能否认这本书的伟大,就像我们不能否认摩尔根在证明基因在染色体上之前萨顿的伟大。

“变”是进化的源泉,而“存”则是进化的最终目的。鸿蒙宇宙,无生地球,极端的条件将无机环境逐步演变成有机环境——“一锅汤”。当这锅汤里变出了可以自我复制的物质后,角斗场就正式拉开了帘,资源争夺,自我保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寒暑交替,你来我往,斗争的形式越来越多样,自我保护的措施也越来越丰富。于是,病毒出现了,细胞出现了,多细胞的生物体也出现了。从海洋到陆地,从陆地到天空,基因们之间的角斗,造就了我们以及我们所处的环境。

在还没有文字记载的年月里,人类,自诩为上帝之子,受到神的眷顾,傲视宇宙间的一切其他生命。而当一个叫达尔文的从贝格尔号舰下来后,他们发现所有的一切所谓眷顾都是不存在的,神圣的光环也从来没有照耀在人类的头顶上过。原来,我们跟猴子或者小飞虫并无太大差别,甚至可以说,如果时光能够倒回去,我们跟他们一样。愤怒、恐惧、自卑,在《物种起源》之后深深地笼罩在了当时人类的头顶之上。

如果说《物种起源》击溃了人类天然的优越感,将人类拉下凡尘之中,至少还保留了基本的奋斗火苗,毕竟人与动物之间相比,人还是更聪明的,依然可以碾压它们;与其他人类相比,一部分人天生优秀,并找寻到优秀的另一半,将双方所拥有的优秀的基因给保留下来,并遗传给子孙后代。保持优秀,就是奋斗的意义。

而道金斯的这本《自私的基因》问世之后,可怜的人类发现,哪里有优秀可言,连奋斗都毫无意义。无论一个人自认为多么地优秀,或是多么地努力奋斗,存在于世间的唯一理由只是“保存它们”——我们体内小小的细胞里的小小的基因,“我们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如果生存与繁殖不受影响,即使我们身负残疾,智商低下,对它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是谁,是动物、植物抑或微生物,都无所谓。如果基因们的存在与繁殖不需要我们,甚至连我们都不用存在,那么我们自认为的优秀或是奋斗,又有何意义可言呢。

我们用心学习,努力成长;我们躁动着青春的荷尔蒙,对另一个他/她一见钟情;面对新出生的宝宝,我们愿意倾尽所有;面对亲人,我们有天然的依赖;我们天生善良,喜欢与志同道合的人交往;面对不确定,我们心中盘算,自会衡量;遇到危险,我们依然能够奋勇向前......然而,我们,何来的我们,从一颗小小的受精卵开始,就按照基因们规划好的蓝图,设置好的步骤,按部就班地发育成长。在生命之初,它们就决定好了我们的长相、性格以及处世之道等等一切事宜。那么完满,那么精确,丝毫不需要我们去考虑,当然也轮不到我们去考虑,我们只需要接受这份躯壳,然后承担起保护它们的奴役工作,仅此而已。

然而,有一点或许是基因们在最初所没有想到,现在也没有办法更改的,那就是“意识”。意识萌动出了文化,通过传播,文化是可以深深烙印在所处环境中的任一个体的头脑之中,并影响其思考问题的角度和行为处事的方式。也就是说,文化跟基因一样,可以复制,而且还可以以基因“望尘莫及”的速度在个体之间扩散,当然包括传递给下一代。在文字出现之前,文化的传播主要局限在小圈子,依靠口口相传。随着文字的出现,文化突破了空间和方式的局限,迅速传播开来。现在,电脑的诞生以及互联网的出现,这种传播的范围和方式更是无法计量。很快,物联网时代就要来临,所有物件包括人的大脑都可以相连,所以新的思维将会瞬间传递并相互影响。如果意识也可以存储,我们就可以逃离生死轮回,甚至改变或抛弃这一身皮囊,到那时,由核苷酸链双螺旋而成的基因也就可以被文化给取代,我们将前所未有地自由,去到前所未到的地方,探求更深更远的宇宙奥秘......

不过,当意识可以存储并相互影响的时候,我们还真的是我们吗?



2018年10月5日星期五23点45分完成手写初稿,2018年10月7日星期日0点48分完成第一次修改并输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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