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一

阿瑟,我们已经五天没见面了。你会像我忍不住想你一样想我吗?

周五,下班后,阿瑟会穿过无数个黑色的脑袋,在太阳还未沉下最低的房顶之前,准确的找到我。然后我们会去昨天,甚至几天前就定好的地方,放松的吃饭和聊天。然后在灯火通明的街道上,并肩牵手低语着享受两个人独处的甜蜜。

听听停步在最熟悉的岔路口,四处张望,目光穿过无数个黑色的头顶,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目光最终未能聚焦,这算近视的功劳,就不要计较了。

好吧,没事,对,这种稀松平常的事情难道要放在心上来回揉捏吗?已经被浪费掉的一小时是如何从眼睛里一闪而过,也是需要被反复自我质问的吗?太阳掉下去了,晚霞逐渐消散,天空开始阴沉,人头依旧攒动,街灯初上,半小时又过去了。听听,这路怎么走,才能静谧如常?

听听拿出手机,开了导航,步行时间大概是一个半小时,算上走错路的时间大概两个小时。听听又从包包里翻出来两块巧克力,软哒哒的,气温越来越高,美味的东西也变得有些恶心。巧克力塞回包包里,再恶心也不能丢,这可是救命的玩意儿。

听听已经在这儿上班两年了,但从未走过回家的路。街边的店铺十分眼熟,无论是打车还是坐公交,从窗口看到的都是这些东西。它们像是长在街边的树,行人都说眼熟,但却没人能辨别哪棵树长在哪里。

什么才是生命中的特别?阿瑟就是啊。家人,同事,客户,每个人都特别熟悉,你知道他们的样子、名字,却没办法列出他们的住址、爱好、生日。可是阿瑟不一样。

听听嘟着嘴,点点头。

阿瑟的头发很硬,像是松针一样有些扎手,眉毛很浓,左边的眉峰比右边低一些,那是听听帮他修眉的时候,阿瑟接电话不小心动了一下,修毁了。阿瑟左手大拇指内侧有颗很淡的痣,走路时右脚会磨鞋底儿,吃过饭一定会坐上十分钟以上才活动,睡觉前会喝大半杯水,而且夜里从来不上厕所。阿瑟喜欢看书,如果外面很吵,就会泡一杯茶边喝边看,如果还不能专心看书,阿瑟就抱着听听窝在沙发上闭着眼睛装睡。阿瑟的家在城郊,父亲不爱笑很严肃,喜欢喝茶和写毛笔字,母亲会温柔的叫阿瑟的小名,问听听什么时候有空回去吃饭。

听听想着,彼此了解,互相喜欢,见过家长,为什么阿瑟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听听被放弃了。不,他们之间从未有过坚持,谈何放弃?听听是被抛弃了。

五天,听听被抛弃五天了。

上周日,阿瑟说:听听,对不起,我要走了。

听听刚从书店抱了两块板砖厚的书回来,没来得及开的门从里面推开,阿瑟提着行李箱站在听听面前,侧着头走过她身边。

然后听听看书到十一点半,洗漱半小时,十二点上床,早晨七点准时起床上班。像往常一样的作息,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昨晚的地震震掉了大地上所有的青山绿树,可太阳依旧在白天里起了大早,照耀着一切颓败以温暖美好。一切如常,坦坦荡荡。

走了一个小时了,听听觉得双腿有些乏力,随即出现心慌、冷汗。听听叹口气,把手机塞口袋里,伸手进包里拿出一颗巧克力,撕开口就流出黑色的粘稠液体,真让人恶心。听听闭了闭眼,讲整颗巧克力连同包装纸塞进嘴里,慢慢的嚼。虽然看起来恶心了些,但味道还不错,听听将粘在手指上的巧克力舔了舔,又将另一颗也同前咽下去了。

听听感觉好了一些,果然是救命的玩意儿。手上粘嗒嗒的,便不再拿着手机了,凭着感觉往前走。

周日的晚上,听听躺在床上想了很久,阿瑟什么时候决定要走的呢?昨天?上个月?去年?周五他们去吃了日料看了电影,周六他们在沙发上互相抱着窝了一下午,周日早上他们还一起吃了早餐。这天空中突然下起的暴雨,似乎只淋过听听一个人。又在听听没回过神找到阿瑟的时候,暴雨却停了。

十五分钟后,听听顿了脚步。月亮酒馆?好熟悉的名字。又十秒,听听唔了一声,自言自语:怎么又走错了?

昨天还是前天,或者大前天,也是走错了路,差点被招呼进了酒馆。听听有些回神了,原来这五天都是步行回家的,真是糊涂了。

回到家正好花了两小时,听听开门的时候站在家门前。停了几秒,确定没人开门,自己再掏出钥匙开门。沙发上乱糟糟的放着书,一头放着一条毯子,茶几上有一杯茶。听听将包挂在衣帽钩上,就窝在沙发上,手里仍握着手机,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听听醒过来,手机在地上。

“阿瑟,明天我可以来看你吗?”

“好,小屋见”

几乎是立刻就收到回信。听听想:原来你也不好过啊。

小屋是一家集合店,吃饭、看书、休息都可以,有大厅和包间。这里店名是只想告诉你,听听特别喜欢这里。以前读书的时候,放假阿瑟如果在书店找不到听听,来这里就一定能看到她。

听听早早的就到了,要了一个包间,又蜷在沙发上看书。

阿瑟来的时候,听听躺着睡着了,书放在胸口,随着呼吸缓慢起伏。

听听25岁了,人长得乖巧,皮肤很白,平时不怎么保养,但好在规律作息,看起来像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阿瑟很爱捏听听的脸蛋儿,说:我们听听怎么这么滑?听听回以:听听天生丽质,阿瑟记住了吗。

听听醒过来的时候,坐起来揉了揉干涩的眼睛,细长的手指滑过用了点粉底也没能遮住浓浓的黑眼圈。听听抿了抿嘴唇,也没能吭出一声。

“我点了椰奶”

“嗯,谢谢。”听听刚睡醒嗓子有些哑,就势拿了椰奶喝了一口,定了定神说“阿瑟,你……你喜欢别人了吗?”

“没有。”

“那……我还能挽留你吗?”听听直直的看着阿瑟。

阿瑟久久没有回答。

“阿瑟……”

“听听,你爱我吗?”阿瑟并不逃避的看着听听。

我爱你吗?听听突然觉得心底震动开来。这是他们认识的第九年,相恋的第五年,阿瑟问她,听听爱阿瑟吗?

“听听,对不起。”阿瑟低了低头,又接着说“你没有错,你很善良很聪明很纯粹,你拥有一切值得赞扬的品质,如果不是相恋,或许我们可以成为很久的朋友。”阿瑟不等听听开口,又接着说“你追求一切你热衷的,你每天都很开心,无论任何人在你眼中似乎都是云烟,飘过了连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你哭笑的时候总是深情款款,可是更多的时候你像是对世界都淡漠,无论什么在你心里都无足轻重,你好像可以随意的抛下一切,又随时可以拥抱一切。你随性潇洒,让人羡慕又有些害怕,你知道吗?”

“我……”

阿瑟摆摆手,又笑着“我认识你的第三年,就很喜欢你了。你总是笑着,一点小事乐半天,看书看笑了也要分享给朋友,你好像从来没有忧愁什么。后来我们相恋了,你也从未改变过,我有时在想,我在你心目中,到底有没有特别一点呢?你如果爱我会不会为我动容呢?”

“听听,你知道吗,我很喜欢每个周六晚上我们一同低语着回家的感觉,这时候我会觉得你属于我,身边的一切都被无视,你的眼里只有我。可是那又像是错觉,每次怀抱着你,仍然觉得怀抱虚空。我有时自我怀疑着,好像快要生病了……”

阿瑟继续说着什么,听听耳朵嗡鸣,原来自己感情如此淡漠吗?让阿瑟没有安全感了吗?而自己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单纯的认为世界十分美好,自己如此幸福,如今一切都是幻象?

与阿瑟在一起之后,仍然保留着以前的自己,因为阿瑟就喜欢那样的自己不是吗?坚持无论何时要有自己的空间,如何改变呢?自己常常天真的认为,阿瑟爱着自己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却忘了阿瑟需要的爱,自己是否能承担呢?……

这样一条一条的反问着自己,又一个答案一个答案的贴在心底,听听低着头感觉深深地挫败感。还要如何挽留呢?

“听听,我要走了。”阿瑟喝了口咖啡,抿了抿嘴。

听听抬头望着他,想说什么却开不了口。太久了,真的太久了。

阿瑟起身,拿了包,垂着头去开门。

“阿瑟!”听听站起来,努力笑了笑,阿瑟握着门把手并没有回过头。

“昨夜昙花开了,只一瞬间,很漂亮,我拍了视频发到你邮箱了”听听又咧了咧嘴角。

阿瑟曾经说,如果能守到昙花一现,就在烟花下向听听求婚。听听守了五年,昙花开了,阿瑟却要走了。听听还挣扎着,如果……

“谢谢。”阿瑟哑着喉咙,右手拧动了门把手,左脚跨出了门口。

阿瑟,如果我告诉你,无论如何,我仍然想分享快乐与你。多谢你留我在背影里,这一眼赠与我,消遣彼此不再相见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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