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大碰撞:人性伦理具有科学性和未来性吗?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四部》(109)

109、人性伦理与生物法理谁更具有科学性和未来性?

我们从未将人性伦理与生物法理进行比较,更没有去研究两者谁更具科学性和未来性,我们只是习惯性地用人性伦理去覆盖生物法理,用拟人化的思维来解释一切,这样方便于我们理解,但却不是事实。生物法理就是我们的来处,我们却需要重新认识。人性伦理是人类在生物法理之外新建立的一套精神意识模型,它为适应于人的精神性生活所创造,它虽然取材于生物活动现象,但却改变了其原有的意义。我们赋予生物行为以别的意义,我们正是用这种精神意义创建了人性伦理,我们用这种人性伦理建立了另外一种生活。

人性伦理是为了服务于人的精神要求设置的,比如爱与恨、美与丑、亲与疏、选择与放弃、认识与判断、获取与禁忌……等等一切行为比较,都是人类的精神活动。这是其他生物不具备的存在形态,因此,它也大大超越了原有的存在法理,甚至跟原有的存在法理毫不相关。所以,我们生活的形态,绝非出自存在的本来,我们完全重新建立了自己的生活,其关键就是我们树立了一套人性伦理意识模型,我们就在这套模型里生活了千万年。我们甚至完全忽略了人性伦理模式的人为性质,以为这是生物进化的必然,人性伦理与生物法理性质相同,只不过是高级版而已,所以我们毫不犹豫地把人定义为高级动物。这其实是一个根本性的认识错误,我们误解了生物,更误解了自己。可以说,人性伦理并非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甚至并无建立的根据。我们以为是根据生物的存在形态自然形成的人性伦理,其实却是建立在误解生物行为目的的基础上。我们按照人为的理解建立起来的这套意识模式是主观的和不符合逻辑的,经过时间的证明,它不但破绽百出,而且难以为继。可以说,正是这套意识模式造就人的苦难历程和无法摆脱的苦难命运,这套处处苛刻人、囚禁人、置人于难堪境地的意识模式非但毫无科学性,且丝毫不具备未来性,是我们自缚于身的重重绞索,让人无法解脱。

而从古一直存在至今的生物法理已经被我们搁置在一边,我们不但认为它们的存在与我们无关,我们不会将两套模式相提并论,也绝不会用生物法理来验证人性伦理的正确与否,我们只会将生物法理看作是人性伦理的反面,唯恐我们还有生物式习性的留存,这也更明确地证明了人性与兽性的本质不同。我们没有认识到所谓兽性的原始性和本质性,生物秉持如此性质万亿年不变,它是一种应该被放弃和必须被放弃的存在性质吗?生物法理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无从怀疑,它历经数万亿年不变说明了什么?我们只能探究其存在事实,丝毫也不能动摇其根本法理。是什么在保证其运行而且强力地庇护其存在?只能是存在本身,生物法理无疑就是存在的体现,所以它的运行永远不会改变,因为没有力量可以使其改变。

正好相反,人类施行的人性伦理在时间长河中仅仅是短暂的一瞬,我们没有任何方法来证明其正确性和正义性,而不太长的人类史恰恰表明了它带来的种种问题。其实从生命中产生的人性一出场,就意味着它的矛盾性。这种矛盾对立的人性不可能产生合理的伦理逻辑,于是,人伦道德从始至今一直在激烈的矛盾中存在,一直在变化与漂移之中,一直在给人类制造苦难。不过人类从来没有把矛盾与灾祸的根源归结到人伦道德的身上,恰恰相反,人们都认为我们是没有遵循人伦道德而导致苦难深重。我们万万想不到正是人伦道德使我们苦难深重,我们对人伦道德与存在本理的关系完全不了解,我们显然把自己的生物属性忘记得一干二净。我们已经被人伦化的思维再也回不到本来的真理上来,我们不知不觉间已经远离存在的真理。

我们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我们努力完善以及遵循人伦道德,进一步征服自然,将文明发展推向极致,沿着科学的方向,我们就会拥有未来。我们忘了南辕北辙的寓言,通过人伦意识模式我们能够到达理想社会吗?那几乎就是让鱼儿长出翅膀来在天空上飞,或者是让每一个人都变成神仙住在天堂上,这样的状态谁会相信?(接下)

注:本文节选自:京东、淘宝电子书:《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感知新人类》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