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劳伦斯
作家介绍
劳伦斯(1885-1930),英国诗人、小说家和文艺批评家。劳伦斯其小说《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被列为禁书。劳伦斯作品比较长需要时间比较长,慢慢品味。
文章欣赏:
塔斯卡尼处处有夜莺。在春季和夏季,除了午夜和日中,它们终日歌唱。在树繁叶茂的小树林里,树木像铁线蕨垂挂在岩石上那样悬在山边,溪旁,大约清晨四点,你就能听到夜莺在那里,在苍白的晨曦中重新开始歌唱:
“您好!您好!您好!”夜莺的歌声,是世界上最欢快的声音。
因为这声音无比欢快,光辉灿烂,蕴藏着巨大的力量,所以每次听到它,都会感到惊奇,使人异常激动。
“夜莺开始歌唱了。”你会自言自语地说。它在携晓前歌唱,那时星星好像正由矮小的灌木丛冲上广阔无垠的朦胧夜空之中,然后隐藏起来,随即消失了。但日出之后,歌声继续回响,而你每次重新惊异地侧耳倾听时,总是想不通。“为什么人们说它是一种悲伤的鸟类呢?”
它是整个鸟类王国里最吵闹、最不体谅别人、最任性和最活泼的鸟。对任何了解夜骂的歌唱的人来说,都无法弄清约翰·济慈为什么用“我的心儿痛,瞌睡麻木折磨”来开始他的《夜莺颂》。你听到夜莺银铃般地高叫:“什么?什么?什么,济慈?心儿痛,瞌睡麻木折磨?特拉——拉——拉!特哩—哩—哩哩哩哩哩哩哩哩!
而为什么希腊人说他,或她,是在树丛中为失去的爱偶伤心哭泣,我也不得而知中世纪的作家用“唧——唧!”表示夜莺喉咙里迅如闪电似的滚动。这是一种野性的、饱满的声音,比孔雀尾巴上的翎斑更加鲜艳多彩:
那光鲜的褐色夜莺是那样多情,
为了伊堤罗斯而停了一半歌声。
他们用“唧!唧!唧!”来说明她正在啜泣。至于他们怎么会听到那种声音的,那简直是个谜,除非是耳朵倒长的人,否则人们什么时候会听到夜莺“啜泣”,真是莫名其妙。
不管怎样,它是一种雄性的叫声,一种十分强烈、没有掺杂的雄性叫声。是纯粹的断言。没有丝毫暗示的影子,也不是空虚的回声。根本不像空洞的、声音低沉的钟声。绝无什么孤寂可言。
也许,正因为如此,济慈才即刻感到了孤寂。
孤寂!这两字犹如一声晨钟
把我敲回到自己立脚的地方!
也许原因就在这儿:夜莺歌唱时,为什么每一个忠于上帝、侧耳倾听的人听到的都是小天使们银铃般的叫声,而他们却听到树丛中的啜泣?也许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的缘故吧。
因为,事实上,夜莺的歌唱具有清脆、感人的活泼,具有使人驻足伫立的质朴的自信。这是一种神采洋溢的叫声,一种熠熠生辉的交织呼唤,恰如创造世界的第一天,天使们突然发现自己被制造出来时情不自禁地发出的叫喊声。之后,在天堂的灌木丛里,天使们准有一番喧嚷:“哈啰!哈啰!你瞧!你瞧!你瞧!这就是我!多么神——神——神奇的事情!啊!”
为了享受“嗨!这就是我!”这歌唱似的断言的纯洁美,你必须侧耳倾听夜莺的歌声。也许,为了在视觉上完美地享受同样的断言,你会瞧一眼正在抖动自己全部翎斑的孔雀。在所有创造完美的造物之中,这两种也许是最完美的;一种是无形的、喜悦的声音,另一种是无声却看得见的东西。虽然夜莺具有内在的生气勃勃,使人感到一种亲切、跳跃的神秘感,但如果你确实看到它,它不过是一只貌不惊人的灰褐色小鸟。这好比孔雀,真要发出声音时,确实难听至极,但它仍给人以深刻印象:从热带丛林中传出的非常吓人的叫声。实际上你可以在锡兰看到孔雀在高高的树枝上叫嚷,接着展翅掠过猴群,飞进那沸腾的、深不可测的热带森林里。
也许由于这个缘故——喜爱天使或其它的纯粹真实自我断言——夜莺使某些人感到悲伤。而孔雀往往使这些人生气。这是包含一半妒忌的悲伤。造物主把夜莺造得那么明确欢快,富有、光明的上帝之手赐予它永久的新意和完美。夜莺因自己的完美而啾啾欢唱。孔雀则满有把握地抬起它所有的青铜色和紫红色的翎斑。
这——这小小完美的造物之作的啾啾断言——这显示鸟类无瑕之美的绿色闪光——根据它在视觉或听觉上所给人的不同印象,使人感到孤寂。
听觉远不如视觉狡诈。你可以对人说:“我非常喜欢你,今天早晨你看上去真美。”虽然你的声带可能出自震动,但她会深信。
听觉十分奇特,它会接受任何数量的语言。但是,若让光进入你的眼睛或掠过你
的脸庞,它立刻就会被察觉。视觉既精明又迅如闪电。
由于这个缘故,我们马上会发觉孔雀一切炫人的、雄赳赳的自信;并说:“漂亮羽毛能打扮出个好外表。”但当我们听到夜莺的声音,我们不知道自己听到了什么,只知自己感到孤寂。所以我们说悲伤的是夜莺。
让我们重复一遍,夜莺是世界上最不悲伤的东西;甚至比浑身发光的孔雀更不知悲的。它没有什么可悲伤的。它知足常乐。它并不自负。它只是感到生活美满,鸣啭表白——喊叫“唧唧”作响,吃吃发笑,颤声啾啾,发出长长的、嘲弄的呼叫,进行表白,断言和欢呼;但它从不叽呱学舌。它的声音是纯样的音乐,只要你不往里填词的话。但夜莺的歌在我们心中激起的感情是可以用语言者表达。
不,这也不是事实。听到夜驾歌唱时,一个人的感情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这种感情远比语言纯洁得多,所有的语言都已被污染。然而我们可以说,它是一种人生美满的欢快之情。
这并非妒忌你的幸运,
而是你的幸福使我太欢欣——
因你呀,轻翼的树神,
在长满绿榉,
音韵悦耳、无数阴影的地方,
引吭高歌,赞颂美夏。
可怜的济慈,夜莺欢欣他只好“太欢欣”,自己内心根本不快乐。所以他想要饮用灵泉,和夜莺一起归隐到森林中。
远远地隐漫,消散,完全忘却
你在树叶间从未知道的事情,
忘却疲倦,狂热和恼恨......
这是男性人类十分悲伤、美丽的诗句。不过下面一行却令我感到有点滑稽可笑。
人们坐在这里听着彼此的悲叹;
老人抖落几根愁切的仅存的白发……
这是济慈,根本不是夜莺。但这位悲伤的男性仍然试图离开,进入夜莺的世界。葡萄美酒不会把他带去。然而,他还是要去的。
去呀!去呀!我要飞往你处,
不桌酒神和他群豹所驾的仙车,
却靠诗神无形的翼翅……
不过,他没有成功。诗神无形的翼翅没把他带进夜莺的世界,只把他带进灌木丛里。他还留在外面。
我暗中倾听;唉,有好多次
我差点爱上了安闲的......
除非运用对比,夜莺从未使哪个人爱上安闲的神。这是夜莺绝对纯洁的自我陶醉的明亮火焰与济慈渴望忘记自我,永远渴望超越自我的煌恐的思想火花之间的对比:
在半夜毫无痛苦,你却如此狂喜地尽情
倾吐你的肺腑之言!
你将唱下去,我的耳朵却不管用。
听不到你的安魂曲,像泥块一样。
如果能使夜莺明白诗人在怎样答复它的歌唱,夜莺会感到十分惊奇。它将会因惊讶而从枝头上跌下来。
因为当你回答夜莺时,它只会叫得更欢,唱得更响。假设在邻近的灌木丛里另有几只夜莺随声和——它们总是如此——那么,这蓝白色的声音火花便会直冲云霄。假设你,一个凡夫,碰巧坐在遮蔽的河岸上跟你心爱的女子热烈地争辩着,为首的那只夜莺会像第三幕中的卡鲁索那样越唱越响——简直是一阵卓越的、突然爆发的狂热音乐,把你压倒,直至你根本听不到自己说话、吵架的声音。
事实上,卡鲁索颜具夜莺的特征——唱歌时像鸟一样突然爆发出狂热神奇的活力,表现出充实和悠然自得。
你并不是为什么,不朽的神鸟!
饥饿的年代不会糟蹋你;
不管怎样,在塔斯卡尼还不至于如此。夜莺们总是刺刺不休。而布谷鸟却显得遥远,声音低沉低,低低地、半遮半掩地叫着拍翅而过。也许英格兰的情况真的与众不同。
我在今晚听见的歌声
古代的君王乡民也听到过:
也许就是打动露丝的心房
那一首歌,那会儿她怀念故乡,
为什么哭泣?总是哭泣。我感到奇怪,在帝王之中,狄奥克力第安听到夜莺的鸣啭时眼泪汪汪了吗?乡民中的伊索也是这样吗?而露丝真的泪滴千行?作为我,我很怀疑是这位年轻的女士逗得夜莺开始歌唱的,就像卜伽丘的故事中手捧着活泼的小鸟睡觉的可爱姑娘那样——“你的女儿像夜莺般活泼,她捧着只鸟儿在手中。
当母夜莺轻轻地坐在鸟蛋上,听到它的老爷们儿鸣啭歌唱时,它会怎么想呢?它大概很喜欢听,因为它照常洋洋得意地孵着它的蛋。它大概喜欢它的老爷们儿的高谈阔论甚于诗人谦卑的中吟:
如今要比以往更壮丽,
在半夜毫无痛苦地而去……
对雌夜莺来说,这可没有什么用处。人们要为济慈的范妮感到惋惜,也理解她为什么。这般美妙的夜晚本应给她带来多少乐趣!
也许,说来说去,如果雄夜莺无论痛苦与否,半夜里不想停止歌唱,雌鸟就可得到更多的生活乐趣。深夜的用处更大。一只让雌性独自去抱蛋,自己只管尽情高歌的雄鸟,或许比一只悲叹的鸟更合雌鸟的意,即使它是表示对它的爱恋。
当然,夜莺歌唱时完全没有意识到小小的、无光泽的雌鸟的存在。它也从来不提它的名字。但它清楚地知道,这歌的一半是它的;就像它知道那些蛋一半是它的一样。就像它不要它进来踩踏它窝蛋一样,它也不要它加入它的歌唱,唠叨,不成腔调。男人、女人,各司其职:
再会!再会!你的颂歌
消失……最美
它从来不是颂歌——它是满志的卡鲁索。但何必跟一位诗人争辩呢。(完)
结语:“夜莺”,是西方作家入文的一种鸟儿。《夜莺颂》就是18世纪末,英国著名诗人济慈。本文《夜莺》也是劳伦斯的散文名篇。夜莺的歌声,是世界上最欢快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