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遂打发我去隔了十八站公交的芙蓉街买于记泡芙。
震撼于如此强大的借口,以至于公交开出两站,我还没想出反驳的理由。
作为一个从来都不难为自己的姑娘,我明智的放弃了对这个问题的思考,靠着车窗,转而我觉得我可以冒充成一个文艺的姑娘。
然而我忽略了一个事实:文艺不是谁都可以装的。比如,你需要一个坚硬的脑壳来承受车玻璃与脑袋之间的共振。比如,你需要强大的控制力不被循环播放的不孕不育车载广告打扰。
两个比如的问题我都不具备,我想……
我什么都没有想出来,因为我看到了我的男神,确切的说,是我的前任男神。
不得不说,这真是缘分。
市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分开两年没见过面,再见竟是这种赤裸裸的场面。
看着站台下前任男神陌生而又立体的脸,突然觉的我以前的审美观果真不错。
一般来说,为了戏剧冲突,这种时候都会有更加精彩的场面来烘托主角的气场,而艺术来源于生活,一分钟时间的站点停顿,符合影视创作规律的女主角施施然挺着肚子出现在前任男神身边。
车上车下两米左右的距离,跟所有恩爱夫妻一样,相携上了车。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下意识的变成一尊雕塑,面无表情,雷打不动。
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让座。
一一回应那些飘来的不善眼神,向他们传达了我坚决不让座的决心。
没看见他们之前我在想什么来着,对,我再想,我真是善于放弃。
可我唯一坚持过的一件事,是眼前这种结局。
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莫过于和来生今生联系在一起的情话。
作为一个当年没见过世面的学生狗,很没出息的沦陷于前任男神用甜言蜜语堆砌起来的浮华浪漫。
那时候,在我眼里,男神是何以笙箫默里的何以琛,是来自星星的你里面的都敏俊,经过三分钟时间的慎重考虑,我决定喜欢他。
张嘉佳说,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放弃,一定这个坚持却一定不能放弃。只要两个人相爱,就一定要在一起。
可惜我是个学渣,学什么东西都习惯只记前半句,最终强悍的是命运,大无奈败给小无奈,欢笑投降给眼泪,英雄投降给面对,最后一场误会。
男神说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走走。
然后天高水远,杳无音信。
天真如我,相信他是出去寻找灵魂,一相信,就信了两年。
两年时间,不长不短,却可以让人明白很多道理,比如,不喜欢一个人,说什么都是借口,想离开一个人,用什么都是理由。直到前几月看朋友转载的微博,他和她,笑鄢如花,说是相恋七年,终成眷属。
七年,呵。
怪不得别人说我蠢,原来不是形容词,而是陈述语。
这一充满狗血而又悲情的往事,经我这么一回忆,变得富有哲理起来,到底哲在哪里,又说不太明白。但没有关系,明白的道理就不是哲理了,哲理本来就是不明不白的道理。
到了于记泡芙店门口,我才恍然大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竟有如此深意,亲眼见了,那些藏在心里小心翼翼的侥幸,那些不足与人道自欺欺人的苦衷,统统在阳光下尘埃落定,在永远之前有了结局。
有人说,最怕时间道出的真相,不是心中所想,这句话很对,但逃避不一定躲的过,面对不一定最难过。知道一切才能做出好的选择。